第1页共9页“十三五〞期间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展讨论会发言稿XX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展条例(2023年8月3日XX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保护和开展传统村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开展,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传统村落,是指列入国家名录的中国传统村落和省名录的贵州传统村落。第三条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展,坚持保护优先、突出特色、科学规划,活态传承、合理利用,政府主导、村民自治、社会参与的原那么。第四条传统村落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展措施,建立协调机制,解决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展中的重大问题。—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展工作。文化(文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旅游、规划、民族宗教、扶贫开发、民政、环境保护、林业、公安(消防)、开展改革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展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展的具体工作,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展工作。第五条传统村落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参与保护和开展规划编制和实施第2页共9页依法履行传统村落文化保护、经济开展、环境整治、消防平安等职责。依法组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将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展事项纳入村规民约。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文物)、民族宗教、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展的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等工作。鼓励传统村落设立博物馆、村志馆、传习基地、陈列室、戏楼(台)等场所,开展授徒、展示、巡演、节庆等活动。第七条鼓励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传统村落及其保护和开展工作增强全民保护和开展传统村落意识。第二章申报和规划第八条申报传统村落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2—讨论同意。第九条申报中国传统村落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具备以下条件的村落,可以申报贵州传统村落:(一)村落主体形成较早;(二)传统建筑风貌完整;(三)整体格局保存良好,保持传统特色;(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贵州传统村落由省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