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财政监督检查的认识与体会.docx
下载文档

ID:2100322

大小:38.55KB

页数:31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25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财政监督 检查 认识 体会
财政监督检查的认识与体会 作为财政人,常思财政事,把握时代脉搏,适应社会开展,立足本职岗位,恪尽工作职守,实属份内之举。在财政监督检查这一特殊岗位上工作五年来,我真切体会到:责任重于泰山,执法永无止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要以财经纪律武装头脑,以维护国家财产、资金、利益不受侵犯为天职。因此就应如同一位斗士,要身披盔甲,左手握盾,右手持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保持高度警觉,时刻绷紧心弦,平静时关注动态,变故中捕捉要害,行动要眼疾手快,效果要尽善尽美。现将本人在财政监督战线上工作的一些认识与体会作一笔谈,以就教于大方之家。 一、关于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的关系。我认为其为皮与毛、肉体与骨骼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没有财政管理也就无所谓财政监督。没有骨骼的支架,肉体就会软弱无力,因此有财政管理就需要财政监督,财政管理要通过财政监督来实现。财政乃庶政之母。政治上财政是国家政权活动的重要组成局部,经济上财政是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随着政治高度文明和社会经济快速开展,财政成为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进行宏观调控的核心,愈来愈呈现出关键、紧要的作用。随着中国参加世界贸易组织(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开展,市场多元化、利益格局化、决策分散化已成为历史的必然,客观上要求政府财政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督功能,以标准财经秩序,确保国家利益。尤其是在财政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政府职能必须相应作重大调整的过程中,加强财政监督,意义十分重大。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有机组成局部,贯穿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是实施财政政策、实现宏观调控目标、标准财经秩序的重要保证,是国民经济的"监测仪"和"预警器"。 二、关于财政监督的内涵与功用。财政监督是国家为保障财政分配活动正常有序运行,对相关主体的财政行为进行监控、检查、稽核、催促和反映的总称,具体是指财政机关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以及对涉及财政收支、会计资料和国有资本金管理等事项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包括预算执行、税收征管与解缴、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根底管理等方面。因此财政监督是财政分配活动中所固有的功能,是实现财政分配根本职能的根本举措,是确保财政分配符合国家意志的重要手段。 当前人们对财政监督职能的重要性认识缺乏,在财政管理中突出表现在:重金钱轻实物,重使用轻管理,重分配轻监督,重拨付审批轻追踪问效。在财政监督领域,突出表现为:重收入监督、轻支出监督,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重预算内监督、轻预算外监督。认识上的偏差直接导致财政支出约束不严,控制不力,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铺张浪费现象严重。 当前我国财经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尽完善,财经纪律比较松弛,偷税骗税、越权减免税、违法退付预算收入的问题比较严重;假帐、假报表、假决算层出不穷,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普遍;截留国家财政收入、私设"小金库"、侵蚀国有资产、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屡禁不止;预算外资金管理尚未完全到位,将预算收入随意转为预算外收入搞"两本帐",擅自设立收费工程或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以及违规使用预算外资金等,造成国家财政性资金大量体外循环,逃避财政监督。 当前财税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干部经受得住诱惑与考验,尤其是通过开展"三讲"、践行"三个代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政治理论学习和具体用以指导实践,财税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加强内部监督与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结合情况越来越好。但也有极少数干部没有认真贯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方针,违规违纪、执法犯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前XX省财政厅厅长黄工乐,原XX省常务副省长、前财政厅厅长李达昌的先后失足、落马,就是典型个案,发人深省。 上述三个当前状况说明:财政监督伴随着各项财政活动,在现实生活中充分发挥着其预警、监控、评价、纠偏、制裁和反响六大职能,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财政监督工作在保障重大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全局利益和社会公共需要,整顿和标准市场经济秩序,确保财政机制的有效运行,促进财税规章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防范财政风险,制衡权力失控,促进廉政建设,遏制腐败行为,纯洁干部队伍等方面,成绩显著,富于实效。客观事实证明:什么时候财政监督充分发挥了作用,我们的事业就健康开展,我们的社会就不断进步,我们的干部就廉洁奉公;反之,我们的事业就举步维艰、社会就停滞不前、干部就容易违法犯罪。 三、关于财政监督的目标。我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合规性目标,这是财政监督的首要目标,即通过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秩序,确保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权益及其他财政管理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确保财政经济活动正常运转,促进建立良好的收入征管秩序、标准的财政资金分配秩序和良好的会计秩序;二是效益性目标,它是财政监督的高层次目标,即通过财政监督,在确保财政经济活动正常运转的根底上,大力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效益性"不仅追求财政资金的使用科学合理,能够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还寻求包括行政、科教、文化、医疗卫生、民政优抚、社会保障、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财政资金的使用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实现财政性资金使用效应的最大化、最正确化。 四、关于财政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事实证明。做任何事情,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式方法,才能保证工作的质量与效果。财政监督尤其如此,要到达预期目的,必须通过特殊的方式方法来完成。财政监督方式是财政部门围绕财政监督的目的或财政监督工作任务的完成而形成的一种专门的工作形态,主要有日常监管、专项监督和个案检查三种方式,按监督的范围可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按实施的时间可分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按监督对象可分为稽核、催促、监控,按组织形式可分为独立监督、联合监督、委托监督和异地交叉检查,按具体检查方式可分为就地检查、送达检查、告知检查、突击检查。财政部门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规章的规定,根据不同的经济活动特点和行业、专业部门实施财政监督的不同需求,确定财政监督检查方案,按方案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或根据日常财政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科学、适当的监督方式,及时组织开展财政监督检查,以保证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财政监督方法是财政部门直接获取监督检查证据的方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查帐方法。查帐可利用的方法很多,有定性、定量分析法,有检查书面资料(按检查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按检查技术分为审阅法、核对法、复算法、查询法、比较法、分析法,按检查数量分为详查法、抽查法)和检查客观事务(具体分为盘点法、调节法、观察法、鉴定法)的方法,有调查、取证法,有传统的查帐方法,有现代管理技术综合运用法。全面掌握和正确运用各种财政监督方法,并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更新,对于取得充分、适当的监督检查证据,形成最终的检查结论,出具正确的检查报告至关重要。 五、关于财政监督质量与风险。为保证和提高财政监督质量,降低财政监督风险,财政监督工作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实行依法行政,标准操作,加强质量控制,展开绩效评估,完善检查报告,实现信息共享。我认为注重事前调查,搞好监督方案,遵守监督程序,核实监督证据,审定检查报告,躲避监督风险,是对财政监督检查人员的根本要求和行为标准,是搞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根本保证。不过话说来容易,但付诸实施,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并得以审查通过,最终实现财政监督的目标,至为不易。 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第二篇:财政监督检查方法财政监督检查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标准财政监督,加强财政管理,维护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财政监督检查,是指本乡财政部门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对涉及财政、财务、会计管理事项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的监督检查。第三条财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其所属的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级次和财务隶属关系对财政、财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行政区划对本级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根据实际需要,上级财政部门可以将其管辖范围内的财政监督事项,授权下级财政部门实施监督;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重大财政监督事项,可以直接实施监督。除涉及国家机密的财政监督检查事项外,财政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检查,并对其检查行为负责。财政部门委托检查的,应当签订财政检查委托协议书。第五条财政监督检查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那么,并依法作出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第二章监督检查职权与责任 第六条财政部门对以下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一)本级各部门和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 (二)本级预算收入的征收和解缴; (三)本级国库办理本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 (四)财政性资金的使用; (五)国有资产的管理; (六)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 (七)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 (八)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第七条财政部门在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八条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依法享有以下职权: (一)查阅、摘录、复印或者调取相关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二)实地核查被监督单位的现金、有价证券、实物以及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 (三)就监督检查事项向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取证; (四)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涉嫌违法的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经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在7个工作日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置意见。第九条财政监督检查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违反检查程序或者擅自删改检查方案; (二)侵犯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成心串通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隐瞒违法违纪事实;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 (六)泄露监督检查工作秘密或者透露检举人的情况; (七)将在监督检查中获得的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资料用于与财政工作无关的事项; (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三章监督检查方式与程序 第十条为防止重复检查,财政部门和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在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时,应当加强相互联系与协调,并相互配合。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检查时,对其他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作出的检查结论应当加以利用;对财政部门进行财政监督检查后依法作出的检查结论,其他监督检查部门也应当加以利用。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统一组织财政等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或者要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监督检查部门联合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财政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跟踪监督、专项检查、延伸检查等方式。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应当组成不少于2人的检查组,并指定检查组组长。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对检查工作质量和提交的检查报告负责。 财政监督检查人员与被监督检查对象或者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财政监督检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