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实施意见.docx
下载文档

ID:2099997

大小:15.23KB

页数:2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25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失业保险金 期限 实施 意见
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切实做好大龄失业人员的根本生活保障工作,现对我市大龄失业人员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象和条件 本市户籍的大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 1.女性4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性5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参加失业保险满十五年,其中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五年。 二、期限和标准 (一)大龄失业人员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1.3倍发放。 三、申请和发放 符合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大龄失业人员,应到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申请办理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经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复审,复审通过后的次月予以发放。 四、其他 大龄失业人员在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移居境外、死亡或有其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况的,应从次月起停发失业保险金。 五、x、x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意见执行。 六、本意见自202223年2023月1日起执行。 第2页 共2页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