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1页关于党建工作制度汇总党建工作有哪些工作制度呢。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有需要的小伙伴赶紧来参考一下吧,相信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党建工作制度(一):党建工作制度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党费收缴制度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透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二)开展党员制度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用心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用心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用心分子联系人;第2页共51页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用心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用心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用心分子表现及培养状况;3、对用心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开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用心分子的表现状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开展对象;4、将用心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开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开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理解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三)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