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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市地
系统
基层
基础建设
考核
验收
方案
市地税系统基层根底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为加强市地税系统“两基〞建设,把直接负责税费征收管理的县(市)、区、直属局(以下简称基层局)和税务所(分局)建设纳入科学、标准的开展轨道,依据省局XX省地方税务系统加强基层建设指导意见、全省地税系统基层根底建设考核验收方案和市地方税务系统加强基层根底建设三年规划,特制定
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根本原那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立足基层,贴近实际,注重根底,强化管理,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基层工作绩效,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和税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基层干部综合素质,推进“两基〞建设沿着业务标准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的方向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开展,把全市地税系统各基层单位打造成运转高效、效劳标准、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环境优美、和谐统一的坚强集体,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二)根本原那么
1、立足基层,固本强基。围绕税收中心,立足基层,打牢根底,按照省局要求和市局“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标准,坚持软件、硬件一起抓,切实检验各级基层局所的真实状况和真实水平。
2、科学规划,合理制约。统一部署,突出重点,严密组织,提高效率;实行党组统一领导,“两基〞建设考核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分级管理,下管一级。不搞“终身制〞。
3、明确目标,三年显效。按照市局党组“两基〞建设的总体部署,末,全市地税系统要有50%以上基层单位到达标准;末,基层单位全部到达标准,提前一年完成省局下达的“两基〞建设任务;2023年,基层单位要在达标的根底上,稳固达标成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各项工作水平。
4、求真务实,注重实绩。要认真组织好“两基〞建设达标单位的考核工作,提供全面翔实的工作汇报和相关资料,确保此项活动健康、有效的开展。
5、坚持原那么,严格标准。要严格执行同类单位,同一标准,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考核,不搞平衡照顾。杜绝弄虚作假,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考核质量。
二、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
包括全市地税系统的县(市)、区、直属局和税务所(分局)两个局部。
(二)考核内容
以市地方税务系统加强基层根底建设三年规划确定的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根底建设、税收信息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工作生活环境建设八个方面作为考核内容。
三、考核标准与考核方法
(一)考核标准
达标局和达标税务所(分局)。基层局和税务所(分局)在“两基〞建设考核中,总分到达考核评分标准80分以上(含80分)。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时限
一年一申报,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确认,三年一时限。
2、考核方式
总体按照“分级考核、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考评。即。达标局,由基层局自查申报,市局初步考核推荐,省局考核审定;达标税务所(分局),由基层局初步考核推荐,市局考核审定,省局抽查。
达标局。各基层局依据本方案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自行申报。市局依据本方案,对申报的基层局进行初步考核,在考核到达80分以上的基层局中,择优向省局申报全省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达标单位候选单位,由省局组织考核组进行抽查验收考核。三年内必保全部基层局进入省局达标单位行列。
达标税务所(分局)。各基层局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负责制定税务所(分局)达标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初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向市局申报达标税务所(分局)候选单位,第一年推荐50%以上,二年内推荐100%。市局组织考核组,依据本方案,对候选单位进行验收考核,考核到达80分以上的认定为达标税务所(分局)。省局每年进行随机抽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3、考核评分
“两基〞建设考核根底分为100分。
(1)到达评分标准的,不扣分,不加分,取设定的根底分值。
(2)未到达评比标准的,从设定的分值中按比例扣分。扣分不超过本工程(子工程)的根底分值。
(3)为调动基层税务所(分局)“两基〞建设积极性,提升“两基〞建设水平,在“两基〞建设考核中,总分到达考核评分标准90分以上(含90分)的税务所中评选优胜税务所(分局)。
优胜税务所(分局)加分因素。税务所(分局)考核年度获得市局以上荣誉实行加分。在精神文明创立活动中荣获先进集体
内容总结
(1)市地税系统基层根底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为加强市地税系统“两基〞建设,把直接负责税费征收管理的县(市)、区、直属局(以下简称基层局)和税务所(分局)建设纳入科学、标准的开展轨道,依据省局XX省地方税务系统加强基层建设指导意见、全省地税系统基层根底建设考核验收方案和市地方税务系统加强基层根底建设三年规划,特制定
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