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十九大平安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平安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平安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平安生产大检查实施预案的通知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经乡政府同意,定于2023年10月10日至16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特制订如下实施预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平安生产责任,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平安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平安生产环境。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此次平安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乡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一)企业层面。1.平安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平安投入等情况。2.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平安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标准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管理人员平安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平安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履行平安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3.平安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平安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平安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平安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藏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