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荣誉体系奖励评选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鼓励机制,树立企业争先创优导向,充分发挥优秀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企业负责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指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称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第三条奖励遵循以下原那么:(一)公开、公平、公正原那么;(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原那么;(三)争先创优,树立典范原那么;(四)鼓励尊重创新,促进开展原那么。第二章奖励设置及评选条件第四条市属国有企业荣誉体系包括: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家、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嘉峪关市最具成长型国有企业、嘉峪关市突出奉献国有企业,共四个奖项。为鼓励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突出的企业,对当年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数额在全市国有企业排名前3和同比增幅前3的企业进行奖励,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国资委结合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第五条市属国有企业奖励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获得奖励的企业、个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奖牌和证书。第六条优秀国有企业家、最具成长型、优秀国有企业奖金各10万;突出奉献国有企业奖金30万。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同比增幅排名前3的企业,奖金分别为7万、5万、3万。第七条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家,主要奖励企业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优秀经营管理者。该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2名。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家应具备的条件:1.出色完成企业的创立、合并、重组、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等年度重大改革任务。2.所在企业连续三年资产保值增值率均在105%以上[(考核期末净资产÷考核期初净资产)×100%≥105%]。企业负责人在评选期内连续综合考核均在称职以上,且两次年度综合考核考评结果为优秀。3.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利润、税费数额在全市国有企业排名中处在前列。第八条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主要奖励党建工作落实较好,班子坚强有力,对全市经济奉献大、增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的优秀企业。该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2名。嘉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