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工伤事故
处理
办法
工伤事故处理方法
为保障员工在遭受工作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妥善处理善后,并明确事故部门应承担的责任,预防工伤事故再次发生,促进平安生产。根据平安生产制度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一)职责:
1、生产副总对车间平安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要贯彻落实好公司平安生产制度,抓好队伍建设,催促车间主任做好平安生产工作,降低车间工伤事故的发生。
2、车间负责人或轮值负责人对所管辖车间平安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要在生产副总领导下,根据各岗位平安操作规程要求,检查各岗位平安制度的落实情况,做好对职工的平安生产指导与教育工作,减少车间工伤事故的发生。
3、安环办为工伤事故后续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的宣传教育,做好工伤事故的协调及处理工作,负责每月、每季工伤事故奖罚的实际操作,各车间(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二)发生事故后的处理程序:
1、公司对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车间(部门)应立即进行现场抢救或拨打120急救 求救,同时保护事发现场,防止次生事故发生,根据现场条件有方案地恢复生产。
2、事发车间负责人要利用现有资源配合医院实施医疗和护理,事发1小时内必须上报生产副总及安环办,由安环办酌情上报公司领导;延期上报、影响救治或案件处理的,车间负责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3、事故所在部门领导应组织车间管理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有针对性的采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三)工伤事故待遇规定
1、员工休假。员工治疗期间由部门负责人代为办理休假手续、出院后休息,经生产副总审核,报行政副总批准前方可休假。
2、医疗费用。员工工伤医疗住院费用由公司安环办派人支付,急救期内的零星医疗费用由工伤职工先行垫付,待医疗终结后,凭医院发票向公司及医保部门报销。
3、员工在治疗期间,根据个人受伤情况,享受工伤误工补贴、护理费及餐费补贴:
⑴误工补贴。伤者治疗期间每天误工补贴60元。
⑵餐费补贴。伤者住院治疗期间餐费补贴每天30元计算,公司安排的护理人员餐费补贴每人每天20元计算;住院治疗期间伤者家属护理的家属本人无误工补贴,餐费补贴每天80元。
⑶护理费。伤者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需由专人照顾的,每天15元计算;住院期间的公司安排的护理人员视为正常出勤。
4、其他事故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四)医疗期间的本卷须知
1、病历卡、出院小结、医疗发票、拍片资料、医院休假证明等资料,工伤职工必须认真保管,医疗终结后,以上资料应全部上交公司安环办。资料如有遗失,公司可以拒绝支付工伤费用。
2、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应与公司安环办保持联系,定期向安
环办报告伤情的治疗及康复情况。
3、工伤职工应到公司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未经公司允许,不得擅自转院医治,否那么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自理。
(五)工伤程度界定及事故的奖罚规定
1、工伤程度的界定:
⑴轻度工伤事故为医疗费用202300元以下;
⑵中度工伤事故为医疗费用在202300元---5000元,但未到达十级伤残等级标准的事故;
⑶重大工伤事故为发生费用5000元以上或受伤职工已构成十级伤残等级标准;
⑷以上费用仅指医疗期间发生的实际医疗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不包括公司支付的误工费、餐费和护理费。
2、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⑴安环办接到工伤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勘查事发现场,通过勘查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形成书面事故调查报告,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落实专人现场整改。对责任事故责任人和现场整改逾期未完成的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⑵安环办负责做好工伤事故上报,引导伤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伤认定和理赔,对重大工伤事故要做好伤者家属的心理疏导和劝解。
⑶安环办牵头落实护理人员和医疗费用,同时有针对性的提醒公司领导前往医院探望。
3、发生工伤事故的处分:
⑴当月发生轻度工伤事故一次,对车间主任罚款20230元/次。主管副总50元/次。
⑵当月发生中度工伤事故一次,对车间主任罚款200元/次,主管副总20230元/次。
⑶当月发生重大工伤事故一次,对车间主任罚款400元/次,主管副总200元/次。
本规定为试行方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篇:工伤事故处理方法(1)工伤(事故)处理规定(试行)
及时、有序、有效的处理好工伤(事故),围绕以公司利益为重,以认真、
负责的态度,处理好每一起工伤(事故)。
职责和要求
一、工程部要成立工伤(事故)管理小组,人数3—5名,不得低于3人;并根据有关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合同的条款,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适用于本工区的处理方案或措施。
二、管理小组要经常组织学习、探讨,通过总结、摸索新的经验,不断完善措施或方案。
三、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及时勘查现场,进行拍照、取证,通过事故的调查、了解、分析,以书面形式写好标准、详细的事故报告,作为事故处理的参考依据。
四、事故处理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该查阅、了解、或参考的资料首先在管理小组内部统一好,选择上要有理、有节,确保处理中不留任何把柄,处理后不留任何遗憾或尾巴。
五、事故的处理,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的明确分清,该由班组或(个人)承担的责任一定要按规定执行,要本着定性从严,处理从善的原那么,要善于把握好事故处理的理论性、政策性、针对性、原那么性,灵活机动、积极主动。
六、事故管理小组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不允许拉关系,托人情,做有损公司利益或有损公司形象的事,要做到举贤不避亲,一切以公司利益为宗旨。
七、连带责任;总管、生产主管、平安员、班组、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分清责任.
八、事故的处理要严格遵守“三不放过〞的原那么,查清责任、分析原因、教育他人;通过事故的发生,要引起所有员工的重视,吸取教训,真正起到教育意义。
九、要及时与公司办公室联系沟通,必要时可邀请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处理的方案、结果要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十各工区如发生工伤事故,应首先分清责任,事故处理时按事故责任承担的相应比例进行处理.(罚款20230~20230000元)
第三篇:企业工伤事故处理方法工伤事故处理方法
第一条、为标准生产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平安事故的任追
究制度,减少平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生产安
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凡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第四条、工伤事故伤害分为3级:
轻伤:负伤后休息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5个工作日,未
到达重伤的失能伤情
重伤:负伤后损失的工作日总和超过20235日的失能伤情
死亡
第五条、工伤事故依严重情况分为3级:
一般事故:一次事故造成的轻伤人数在5人以下
大事故:(1)一次事故造成的轻伤人数在5人以上(含
5人)
(2)一次事故造成1人重伤
重大事故:(1)一次事故造成2人以上(含2人)重伤
(2)一次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
第六条、报告与抢救
(1)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生产部
(2)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人
员或为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必
须做标志、拍照、绘制事故现场
(3)一般事故由生产部门向院领导汇报,按院领导指示办理;
大事故及重大事故报政府部门处理一般事故在5天内,
大事故及重大事故在3日内由生产部门、人力部、平安
办向院长报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4)死亡的事故需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社会保险理赔,办公室办理商业保险理
赔
第八条、由生产部门统计损失
第九条、由平安办负责事故通报
(1)将事故处理意见报院长审核后签发
(2)处理事故责任人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执行本次事故单位、平安事故总负责人的业绩考
核
第十一条、对生产单位各级管理人员、职工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
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按玩忽职
守论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自行其是
(2)对可能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的风险性和隐患不采取
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不听取合理建
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平安生产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平安生产不检查、不督导、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或没有安装、修理平安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工作岗位或对作业漫
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进行违章作业的
第十二条、本方法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公布执行
第四篇:工伤事故处理方法()工伤事故处理方法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遭受生产、工作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妥善处理善后,努力把经济损失降至最低,并明确事故部门应承担的责任,预防工伤事故再度发生,促进平安生产。根据XX省职工工伤保险实施方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法:
一、职责:
1、平安设备科负责事故调查和按四不放过原那么处理;
2、办公室负责职工工伤补偿工作处理;
3、所在部门负责事故的上报、调查、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处理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XX省工伤保险实施方法;
2、公司员工手册;
三、工作程序和内容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平安员必须24小时内向公司平安设备科报告(可以 形式),但必须3天内将工伤事故呈报表报送平安设备科;
2、平安设备科接到职工工伤事故申报后,应当在3天内对事故进行调查,确认是否工伤;
3、平安设备科确认是工伤的,应当立即通知办公室,并提供事故报告。
4、平安设备科按照四不放过原那么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及有关人员没受教育不放过;
(3)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
(4)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处理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主管领导。
5、办公室负责办理工伤补偿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