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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领导班子
议事
制度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1、坚持“厂务公开〞制度,对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实际问题。
2、做到各项资金发放,有考核制度、实施细那么。检查有记录,处分有标准,不搞个人说得算,采取先民主后集中的原那么。
3、做事要公平、公正。合理,不
搞特权,不搞特殊化,密切联系群众。
4、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统一思想,做事有原那么,工作有思路,搞好本厂的生产经营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任务。
5、定期召开班子会,讨论研究工作安排,人员调动、制度制定、考核标准等重大问题,及时向广阔员工传达文件精神及规定。
6、班子成员,在各项工作中,要身先士卒,起表率作用,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开展好“满意、放心〞活动。
第二篇:领导班子议事制度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我局民主集中制,提高我局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现对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议事原那么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根本路线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决议、决定及党的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那么。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服从、维护、遵守并模范执行班子决议。
二、议事范围
1、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根据我局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认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制定我局工作的长远规划,办公、执法模式。
3、研究决定我局其他需要领导班子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
1、领导班子会议由局长主持,不定期召会议,如遇重要事情可随时决定召开。
2、会议的议题和召开的时间确定后,应提前通知班子
成员,重大问题尽可能让班子成员有较多的准备时间。
3、会议须超过半数成员参加方可进行,对重大违纪事件作出处理决定,应超过三分之二成员参加才能举行会议。
4、会议表决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作出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5、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文件,须经局长同意方可通报。
6、对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存,不允许在言论和行为上有任何公开反对表示。
7、领导班子议事内容,事前不得泄露,事后不得擅自公开,对领导班子议事的情况不得外传。
第三篇:幼儿园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幼儿园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标准议事规那么,提高和完善我院领导班子的工作效率,履行好本单位改革、开展、稳定工作的重要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坚持“集体领导、共同决策、分工负责、团结协作〞的领导体制,党政班子会议由园全体党政班子成员组成。根据会议需要和议题内容,有关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的相关局部,列席会议人员由党政一把手确定。与会成员应妥善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党政班子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主持人。由人事干部做好会议记录。
二、党政班子会议研究讨论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及方案;幼儿园开展规划、年度方案总结;全园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终止;根本建设、校园规划以及其他办学资源的配置;园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授予和推荐;中层以上(含中层)干部任免、人事调动;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和收入、支出状况;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党政班子会议到会者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子二,会议有效。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须经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有效。如对某些问题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不匆忙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酝酿后再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上级有关部门。
四、党政班子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五、党政班子会议,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存档备查。
第四篇: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制度北林区人社局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作、标准运作和科学运作,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更加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原那么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坚持一切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标准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实事求是原那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防止决策错误。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执行。
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那么,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分管工作任务。
二、议事范围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决定、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研究全局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调整、重大工程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三)研究讨论需要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或者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开展的年度方案、长远规划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五)听取本系统各单位、各组室工作汇报,对各单位的重要请求事项和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及决策;
(六)讨论局重要会议的报告、讲话和拟颁发的重要文件;
(七)研究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八)研究有关信访和社会稳定案件的处理意见;
(九)审议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的重要的业务工作;如:职称评聘、考核奖励、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的安置、干部管理、病退审批及工龄接续等业务事宜。
(十)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会议的程序及要求
(一)局领导班子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定在每月的月初,如遇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委书记或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二)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班子成员必须到会;讨论干部人事调整事宜,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三)提出预案。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根底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
(四)确定议题。经主管领导提出后由局长议定。凡需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议题,主管领导及相关单位或组室,事先要认真准备,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对列入会议的重大议题,主管领导一般都应事先协调,未经主管领导协调的问题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五)会议通知。由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接到通知,要准时参加,不得延误开会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必须由本人向局长请假。
(六)充分讨论。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局长不应首先说明自己的观点,须耐心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说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七)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八)作出决策。在讨论决定问题时,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存。同时,会议决策涉及保密事宜时,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在保密期限内,任何人不准泄露有关情况。
(九)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的,局长、书记和主管领导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向局领导班子报告。
(十)局领导班子会议由局办公室主任记录,重要的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呈送主管领导审阅,由主持会议的领导审定签发。局办公室要对会议记录和会议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并按年度存档备案。
(十一)抓好落实。局领导班子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主管领导组织实施,对付决定的具体事项由主管领导通知有关单位执行,并组织局有关股室搞好催促检查和落实情况的反响。
第五篇:市卫生局领导班子决策议事制度市卫生局局领导班子决策议事制度
为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使本局的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确保民主集中制原那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农局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局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局党委会是本局的领导核心,对本局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开展各方面进行全面领导,局民会议(包括局民代表会)、局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等在局党委的领导下,依照各自职责开展各项工作。
二、议事形式。本局领导班子的议事形式为“两委会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原那么上每月召开两次,分别为每月的一日和十五日,可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内容除了决策议事外,大家可以交流思想、汇报工作。局“两委会〞联席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三、参加人员。“两委会联席会议〞由局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其指定的副书记或局民委员会主任主持。两委会联席会议由本局现任两委会成员及驻局指导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局部党员代表、局民代表、局助理会计和上级党委政府驻局干部列席会议。
四、问题提交:在讨论之前,班子各成员应将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事先形成较成熟的意见,提请书记、副书记审查,审查后认为有可行性的,再由提议人组织书面材料,在“两委会〞上
进行审议表决。
五、议事表决。参加会议人员都可以发表意见,说明态度,对所议的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那么作出决定。对本局一般性事务决定,应获得班子成员过半数通过才有效;对于本局的重要事项决定,应获得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在讨论决定关系局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首先应当征求局民代表意见再经局“两委会联席会议〞表决,须经局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的重要事项,经局“两委会联席会议〞通过后,还应提交局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对于局重要议题发生争执,而讨论后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应进一步酝酿。
六、意见保存。经“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作出保存,但在没有重新作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
七、会议记录。“两委会〞决策议事会议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表决事项内容和结果等记录在案,并由与会人员签名确认。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翻阅、更改原始记录。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否那么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决策实施。本局班子成员应当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积极主动的原那么开展各项局务工作。对于“两委会联席会议〞及局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的事项,每个人都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应及时汇报;对执行不力造成损失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承担责任,真正发扬以局为家的主人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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