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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小康
环保
行动计划
方案
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方案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x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开展,以创立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为载体,引导农民树立清洁生产理念,提高农村经济开展质量,建设生产开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根本原那么
(一)协调开展,互惠共赢
正确处理农村环境保护与农村经济社会开展的关系、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方案与建设新农村的关系,把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方案融入到新农村建设大局中去,在开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开展,坚持节约开展、清洁开展、平安开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这一重点任务,优先解决农村地区突出的饮用水环境污染、土壤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工业企业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重点保障农村污染防治必需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饮用水源保护等根底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搞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方案的实施。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要求,统筹规划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规划“十一五〞农村环保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工程,以工程作支撑,把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与促进农村经济开展有机结合,优先解决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的问题,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四)因地制宜,政府主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自然、经济和社会开展状况,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和措施,重点加强农村环保根底设施与环保能力建设。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财政对农村环保的支持力度,制定有利于农村环保工作的相关政策,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方案的实施,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建立鼓励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小康环保行动方案。
三、工作目标
到202223年,初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饮用水环境得到改善,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根本控制,生态示范创立活动全面展开,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得到初步改善。根本到达“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目标。
——建设1个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在全县选取并根本完成2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和30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工程。
——建设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建设4个环境优美乡镇,4个生态村。
——加强我县的环境监测、监管和宣教根底设施建设。
——完成3处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建设。
四、主要任务
根据我县农村存在的环境问题和近期治理目标,重点要完成以下4项任务。
(一)加强生态保护
1.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特别是农村人口相对密集居住区的集中饮用水源;防治农村工业和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开展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调查与评估工作,建立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制度。
此项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县环保、水利、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工作。
2.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积极开展生态示范系列创立活动,建设一批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努力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突出抓好县域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
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县环保局及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二)强化污染治理
1.按照国家环保部部署,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工作。
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配合。
2.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科学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对超标排放的养殖污染企业进行治理。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那么,因地制宜,采取生产沼气、建设有机肥生产厂以及堆肥、工艺处理等模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率与达标排放率。
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和农业局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治理乡村工业污染。在服从乡镇及行政村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制定乡镇及行政村环境保护规划,对乡村工业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对工艺落后、设施简陋、污染严重的乡村工业企业,予以限期治理、取缔或关闭;乡镇工业开展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有条件的地区,应建设乡镇工业小区,对污染进行集中防治。
此项工作由县城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县环保部门配合。
(三)开展创优活动
按照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方案要求,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根底、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环境的村镇率先开展生态示范系列创立工作,到达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标准。生态示范系列创立工作要着眼于以环境优化农村经济的增长,突出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开展生态经济。一是开展生态农业。大力开展优质平安农产品,保障食品平安,促进农民增收。二是提高乡村工业档次和效益。x乡村工业要实行清洁生产,积极开展循环经济,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秸秆等再生资源转化及循环利用,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水平。
此项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县环保、农业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推进环境建设,要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根底设施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采用适用技术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农村环境监管。要在现有乡镇建保所的根底上,继续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
此项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县城建、环保部门配合。
五、重点建设工程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1.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示范建设
到202223年,完成20个行政村建设垃圾收集—转运设施。
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置。根据村庄规模和卫生要求配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筒(箱),及时收集村庄生活区产生的垃圾废物。根据村庄人口规模、清运路程,配置一定数量、规模的垃圾转运工具、中转站。
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
到202223年,完成30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优先在我县农村水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及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选择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净化池、人工湿地、地埋式污水处理等技术模式,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二)生态示范系列创立工程
到202223年,创立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4个,生态村4个。
按照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考核指标要求,在具有较好社会根底和较强经济实力的乡镇、村,率先开展环境创优工作,建设一批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实行以奖代补,对获得称号的乡镇、村予以奖励。
(三)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
到202223年,完成3处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建设。优先在饮用水源水质污染较重、对当地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农村地区及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选取3处农村饮用水源地,建设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布设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建设水源周边截污工程,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水源水质保护相关规定和方法。
(四)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
到202223年,完成1个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重点在工业企业污染较重的农村地区、污染治理根底设施不配套的局部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开展区,建设和完善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根底设施,鼓励、引导工业企业采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到202223年,完成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在重点流域、区域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开展较快的地区,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根据养殖场所在地的经济开展水平、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生产沼气、堆肥、各类环境工程等技术模式,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力求实现养殖污染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到202223年,我县要完成1—2个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
根据我县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因地制宜地选择生产有机肥、沼气、堆肥、粪尿处理及秸秆气化技术,综合利用各类环境工程等技术模式。
(七)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到202223年,完成建县绿色藠头基地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支持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编制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开展规划,开展产地水、土壤、大气环境质量定期监测。
(八)土壤污染与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根据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有关数据和结果,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复合污染等),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污灌区、固体废物堆放区、矿山区、工业废弃地等)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大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实施沃土工程,防止或减轻土壤污染,促进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积极开展生态农业,搞好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妥善处理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
(九)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和完善我县的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农村环境应急预警系统。要在现有环保机构和装备的根底上,加强环保人员和环保装备的配备工作,使之与我县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相适宜。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方案〞是一项具有综合性、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的系统工程,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城建、财政、卫生、民政、交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行动方案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调度、协调和考核工作。
(二)政策措施与资金投入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有利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方案实施的政策措施,制定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有机)食品开展、有机肥推广使用等有关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新农村的建设,引导农村环保根底设施建设向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方向开展。及时建立我县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专项资金,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专项资金的支持方案。这些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工程建设:
——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根底设施建设工程;
——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
——乡村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立工程;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
(三)宣传教育
要充分运用播送、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实施行动方案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广泛开展“绿色村庄〞、“绿色学校〞、“绿色家庭〞创立活动,提高广阔农民环境意识,引导广阔群众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生活和消费习惯。发动和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方案实施工作,通过树立和宣传典型,开展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
(四)监督检查
县政府将行动方案内容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