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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民政局
双拥
单位
创建
意见
民政局双拥单位创立意见
为进一步稳固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立成果,激发全市军民双拥热情,提高双拥创立工作整体水平,确保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取得新实效,再上新台阶,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决定,自2023年始,在全市组织开展创立“双拥合格单位〞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以创立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主题,以市拥军优属方法为依据,弘扬传统、增强团结,稳固国防、维护稳定,在全市上下着力营造争创“双拥合格单位〞的浓厚气氛,为构建和谐、加快崛起,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做出新奉献。
二、创立原那么
始终坚持效劳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坚持与“创立三型机关〞和“文明单位〞等活动有机结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那么。
三、创立范围
创立“双拥合格单位〞的范围。市直各单位(含所属副县级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XX县区、XX县区、开发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含街道)和直管企业;驻军各部队,中央、省属驻XX县区各单位。
四、创立标准
1、组织健全。主要领导重视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职工、指战员政绩考评范围;建立健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或效劳组织,定期研究和部署双拥工作,做到有目标、有方案、有制度、有措施、有领导分工、有1名联络员。
2、职责明确。根据双拥工作职责要求和市双拥工委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双拥活动,送温暖、献爱心,动真情、办实事,每年为军人军属或重点优抚对象办1-2件好事实事,并富有成效。
3、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市拥军优属方法,全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兑现抚恤补助优待金,落实有关免费、免税、免票、减价等优惠政策和窗口单位优先优质效劳措施;认真做好转业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好关于做好随军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暂行方法;及时妥善地处理好涉军及优抚对象信访问题;无历史遗留问题,无军民纠纷。
4、宣传深入。把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单位干部职工、指战员的学习内容,纳入各类学校的教学方案;有关职能部门和窗口单位要根据市双拥工委的统一部署,营造必要的宣传气氛,建立和稳固交通要道、中心XX县区主干道、公园、广场、生活小区等双拥标牌宣传阵地;党校主体班学员和大中学校适时组织开展军训活动。
5、活动经常。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建军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双拥活动,推动双拥创立内容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连队,组织有力,资料齐全,有记录、有图片、有文字总结。
6、军民共建。军地双方共建单位能够结合实际广泛开展经常性、多样性的共建活动,创新共建内容,拓展共建领域,提升共建质量,增添共建亮点,有协议、有成效,每年至少要互办1-2件实事,双向奉献,关系融洽。
五、评审程序
1、申报。各申报单位对照创立标准写出书面申报材料,并填写市年度双拥合格单位申报审批表,于每年11月2023日前,报送所在的市、区双拥办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2、考评。每年12月上旬对“双拥合格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3、审核。市直各单位及中央和省属驻XX县区各单位由市双拥办审查把关;各区及所属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区直管企业,由区主管部门会同区双拥办审查后报市双拥办复审。
4、审批。市双拥办会同军分区政治部对照创立标准进行评审、重点抽查。初审为“双拥合格单位〞的,报送市双拥工委主任会议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以市双拥工委名义命名。
六、奖励方法
1、奖励名称。凡经市双拥工委命名的“双拥合格单位〞,填写年度双拥创立奖审批表,报市双拥办审核后,即可享受双拥创立奖(奖金)。
2、奖励标准。市直单位和开发区每人每年一次性奖励600元,金安、裕安可参照此标准自行确定。
3、奖励比例。表彰奖励的比例每年不超过参加创立单位总数的90%,采取好中选优的方法,根据考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据实确定。
4、奖励形式。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凡被授予“双拥合格单位〞的颁发奖牌,其在编在岗人员,均可享受双拥创立奖。凡被方案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生产“一票否决〞和政府目标管理考评不合格、招商引资未完成任务、行风万人评倒数后三位的单位不得申报;凡当年受到纪律处分或受到刑事处分、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均不能享受双拥创立奖。
七、组织实施
1、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创立“双拥合格单位〞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双拥创立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驻各部队(含军分区干休所)创立“双拥合格单位〞的组织申报和奖励工作,由军分区会同各部队商定,最后报市双拥工委批准。
3、各县及叶集试验区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制定实施方法。
本实施意见,由市双拥工委组织实施,市双拥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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