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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基层
民主法制
建设
工作汇报
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汇报
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以科学开展观为主导,作出了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决策,对推动全国经济开展将产生巨大影响。党中央还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号召,将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上了重要日程。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开展,无疑将对全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向新的高潮。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社会管理层次较多,人民生产、生活的重心在基层。因此,基层民主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密切相关,特别是在全国有9亿农民的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之到达生产开展,生活富裕的全面小康水平,必将促进全国的经济开展,提高富国强民的地位。农村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管理好如此庞大的群体,必须要有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在农村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国家在农村设立的基层自治组织,与其并存的党的基层组织——村党支部委员会,形成了领导管理村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担负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因此,开展基层民主,加强对村级政权组织的领导,是推进中部崛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不可无视的工作。
一、开展基层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开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作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并要求作为开展社会主义政治的根底性工程重点推进。村民委员会虽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效劳的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它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已形成了基层政权组织的职能。一个村的工作好坏,生产、经济开展状态,农民群众的生活富裕程度都与这一村级组织息息相关。俗话说:“村官不是官,任务不轻松〞。特别是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法制的保障、基层民主政治的开展,必将推动全国民主政治的进程。它的重要性更表达在:
1、村级组织是中央和各级政府关于“三农〞政策的执行者和实践者。农村的土地政策、人口政策、经济政策,以及涉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和农民的生产生活中的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关系民生的法律、法规的执行,都有赖于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贯彻实施,甚至重大的农业政策的试行,都是在村一级的试点中,获得成功或失败的依据。如过去的农业合作化的试验,包产到户的试点,都是在村一级试验中获得的成果。
2、村级组织是农村开展生产,维护农民独立进行经济活动自主权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承担本村生产的效劳和协调工作。对本村的生产开展、致富奔小康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3、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效劳的特点。因此,对本村的公益事业、公共事务、民间纠纷、社会治安、均有效劳、管理的职能。鉴于当前广阔农村在生产、生活等方面均还受自然条件制约,天灾随时可能发生,经济开展较脆弱,村民组织还面临着领导农民,掌握科学技术,改进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水平,不断地向自然灾害作斗争的繁重任务。
4、村级组织有宣传各种法律知识和普及法律知识的义务,还应运用先进典型,积极宣传社会主义先进人物、先进事例、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农民为创立和谐社会作出奉献的作用。
作为基层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和党的支部委员会,肩负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在群众中流传的:“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形象地反映了基层政权所肩负的繁重任务。因此,村的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从理论和实践上都应得到必然的重视。
二、了解村级组织的过去是开展未来的需要
村民组织在过去人民公社时代,是人民公社的生产大队,是单独核算的经济实体,代行政权组织的职权。当时的生产大队配备党支部书记、大队长、会计、民兵营长,形成村级“四巨头〞的领导体制。一般都是乡镇政府指派或当地推举,经领导认可的、在本村具有一定威望的能人主持工作,也有以本村的大姓等宗族派性形成的“领袖〞人物,文化、知识水平一般都偏低,不能完全反映民意。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并于1988年6月1日起试行。至此,全国农村村级组织纳入了法制化的建设轨道。标志着村民自治组织步入民主法制化进程,成为开展生产,稳定农村社会、开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织形式;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中最广泛的实践平台。经过多年农村民主化进程的实践,广阔农民法律知识水平不断提高,公民意识、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强。但是,由于农村长期以来经济、文化、法制水平滞后,村干部普遍存在着知识水平偏低、年龄结构偏大的现象。已不适应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农业科技、民主法制化进程的需要,因此,在村民委员会选举组建中,村干部的人选那么面临着重要的选择,由于习惯性的影响,广阔群众和党员在每次换届选举中,对选举村委会、村党支部干部的重要性认识缺乏,缺乏权利意识,不能自主地行使自己的选择权、选举权。加之,有些地区主持选举工作的领导,缺乏依法办事的理念,不能充分发扬民主,包办代替,甚至出现违法乱纪现象,有些村“两委〞干部为某些宗派势力把持,在选举中以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干扰选举,使村民、党员的选举权,不能正确行使,从而影响了基层民主的开展。
三、以“两委〞选举为轴心是推进农村民主化进程的需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九亿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民的生存、开展,也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在全国的实施。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要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水平,改善农村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农民的居住条件,更必须在着力开展经济的同时推行农村各项改革,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以突显“三农〞工作在中部崛起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农村工作的开展,关键在于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能够带着广阔农民致富奔小康。村级三年一次的“两委〞(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选举,就成为选拔人才的关键,也是考验是否真正推行民主化、法制化进程的试金石。根据多年来的实践和当前农村的现状,推进农村民主化、法制化进程,具体表达在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选举中,要到达选拔优秀的农村开展带头人,加强对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管理,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做到:
1、不拘一格,选好人才,要把村民公认的真心实意为农民效劳的、有领导水平的人选入村民自治组织中,以充分发挥其领导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才能。在选拔人才中,必须摒弃地方宗族、派系的干扰,将村级自治组织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农村事业、忠于职守、忠于农村改革开展的人手中,以稳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底。要通过村级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积极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实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有些省市县选拔优秀干部下派的措施,加强村级组织的领导,也有的地区选拔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改变基层村委会的人员知识结构,这些具体措施的实现,将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功能的有效发挥。实践证明,“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好的村级领导班子,不仅可以加速农村致富奔小康的进程,还应进一步把基层村民委员会、党的支部委员会建成坚持科学开展观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其凝聚人心,效劳群众,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
2、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农村“两委〞选举是农村的一项根底性工作,涉及面广,必须加强领导,标准和完善民主选举,依法保障群众的推选权、直接提名权、罢免权,完善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农民在村级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县级职能部门,要有具体措施,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成立指导组织,做好选民登记、依法进行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在提名候选人时,要适时引导村民,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农民群众办事的人选拔到村民组织中来,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头人。对于在选举中弄虚作假、威胁、欺骗和贿选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发现查实,予以及时处理,以免干扰选举。在开展基层选举中,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使选民正确认识到选举权是民主的真正表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增强公民意识,认真对待自己的选举权,使选民普遍认识到自己神圣的一票,对本村和个人利害得失的影响,因而,必须正确行使自己的选举权。省县委、县政府成立“两委〞换届选举领导组,具体领导全县“两委〞选举工作。同时有的县乡为了加快基层政治民主的实践,试行观察员制度、“一票制〞和定岗选举方式等措施,确保“两委〞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对农村村务监督工作。村委会是农民自治组织,它的一切活动和工作,都必须在村民的监督下,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更好地发挥自治作用。任何脱离监督的权力,都会导致腐败。村民委员会、村党的基层组织也不例外。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除上级政府、党委监督外,村民自己的监督更能发挥监督作用。省县在农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对村干部的村务决策管理实施监督,是一项较好的监督措施。江苏XX县区建立了有3-—5人参加村民小组代表会制度,参与监督村务活动。XX省XX市采取村务大事由村民公决制度,将村务重大活动,置于村民监督下实施。这些措施,有效地监督了村级“两委〞工作,防止造成工作上的失误。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在全民普法教育工作中,将农村法制教育作为重点,系统地向农村干部、群众宣传民主法治理念、增强农村干群的法律知识水平。在向农村干群进行法制教育中,要因地制宜,有选择的进行实用法律的宣传讲解,重点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人口方案生育法和涉农的各项经济法律、法规,在宣传中还应注重宣传教育的科学性、时效性、针对性和多样性。在宣传方法上,更要采取多种形式,如举办短期法律知识讲座、电视、播送宣讲,典型案例的分析,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农民群众的生活中,不仅要提倡积极学法,还要强调用法、守法,教育村民切实履行结婚登记、实行方案生育,克服农村中在这些方面常见的违法现象;在经济活动中,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经济合同,履行借贷手续;做知法、守法的模范,并从多方面提高群众的民主法制的认识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
5、农村“两委〞要经常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拓宽农村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引导农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利益诉求,教育农民明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一致性。做好农民之间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要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好农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充分发挥民间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化解农村社会矛盾,通过正确及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通过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农村的精神文明创立活动,进行“八荣八耻〞教育,充分表达村干部民主作风和发扬民主的精神风貌,以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调动村民生产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使农村工作沿着法制轨道前进。
做好村“两委〞选举是开展民主政治的重要表达,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局部,它将进一步激发广阔群众的热情,在充分反映民意根底上产生的村级“两委〞领导人,必将引领广阔村民沿着科学开展的道路,开展农业产业化,推广科学种田,做好各项社会管理工作,开辟农村开展致富奔小康的康庄大道,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中部崛起作出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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