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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加强水产养殖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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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加强 水产 养殖 规范 管理 实施 意见
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标准管理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标准管理的实施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渔业高质量进展的意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生产管理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立足我区各生态功能区定位和水产养殖业进呈现状,标准水产养殖行为,取缔禁养区内违法违规养殖、禁止限养区滥养和养殖区尾水不达标排放,努力构建生产根底稳定、区域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综合效益显著的现代水产养殖业新格局,引导全区水产养殖产业健康、绿色、标准进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大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调整优化全区水产养殖业生产布局,全面开展水域滩涂养殖证换发、禁养区内水产养殖场清退和池塘生态化改造,促进我区水产养殖、生态环境疼惜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2023年6月底前,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场全部清退;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水域滩涂养殖证换发和池塘生态化改造。 二、工作任务 加快推动水域滩涂养殖证换发。依据农业农村部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登记方法、关于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标准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对国有和集体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换发,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换发。 加快推动禁养区水产养殖场清退。依据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方法、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疼惜红线规划、盐城市大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23年6月底前完成禁止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场清退。 加快推动池塘生态化改造。依据江苏省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标准、盐城市大丰区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对全区养殖池塘进行生态化改造,通过实施生态化改造,建设确定比例的尾水净化区及配套尾水处理设施等,促进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三、实施步骤 水域滩涂养殖证换发 1.发动部署。各镇(区、街道)及相关单位要通过专题会议、橱窗公告、微信短信、播送等方式主动向宽敞养殖生产者宣扬养殖证换发政策,发动基层干部深化村对养殖单位(户)进行宣扬,确保政策宣扬到位,提高宽敞养殖单位(户)对养殖证换发工作重要性的生疏。同时,各镇(区、街道)及相关单位要组织召开专题部置会,以村(居)为单位,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对象组织申报,按要求填报申报登记表与申请表。 2.村镇审核。各镇及相关单位要依据各自工作职责,推动水域滩涂养殖证换发工作。镇村审核人是具体责任人,要严把审查关口,确保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各镇农业农村局、村(居)对申报根本信息状况、养殖水域承包合同的真实性把关,严格落实必要的尾水处理措施;镇水利部门对涉及河道、堤防管理疼惜范围内的养殖池塘许可进行审核;镇自然资源所和所在地政府对权属状况和土地性质、是否涉及自然疼惜区等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镇生态环境部门对水源疼惜区、国考省考断面等范围内养殖许可进行审核。 3.区级审核。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利、行政审批等部门协作,对镇和相关单位上报的材料组织抽查复核。 4.公开公示。对符合规定的申报单位(个人)信息在养殖水域滩涂所在地村(居)和区政府网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得低于10天。 5.审批发证。公示期满后,区农业农村局报区政府审批,录入农业农村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系统并出证。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区水域滩涂养殖证换发工作。 禁养区水产养殖场清退 1.宣扬发动。各镇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宣扬发动,组织人员逐村逐户走访调查,宣扬疼惜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气氛。让禁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水产养殖,现有养殖须依法依规清退等政策深化人心。鼓舞禁养区内养殖户自行撤除养殖设施,退出养殖。 2.摸底排查。各镇及相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辖区内水产养殖状况摸底排查,建档立卡,认真核查禁养区内的养殖状况,列出禁养区须退养的水产养殖场清单,并向社会公布。7月10日前将禁养区养殖状况汇总表报区整治办。 3.制定方案。各镇要依据实际状况制定禁养区内水产养殖场清退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推动措施,并报区整治办。 4.组织清退。对在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场,由养殖场所在地政府组织清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协作属地政府开展禁养区内水产养殖场清退;区水利局牵头指导河道两侧、堤防管理疼惜范围等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清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指导水源疼惜地、国考省考断面等禁养区内养殖场清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指导根本农田、海疆范围内及自然疼惜区等禁养区养殖场清退;区发改委、供电公司负责对列入清退的对象实施电力撤除效劳指导工作。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禁养区内水产养殖场关停、拆迁、清理、退养等工作。各镇及相关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禁养区养殖场清退工作进度表报区整治办。 5.强化监管。各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禁养区清退工作不回潮、不反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执法检查,对觉察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全区水产养殖业依法依规健康有序进展。 池塘生态化改造 1.制定方案。各镇及相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健全辖区内养殖池塘台账,参照大丰区池塘生态化改造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改造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2.推动实施。各镇及相关单位要加快推动辖区内池塘生态化改造,2023年完成辖区内池塘生态化改造任务的70%以上,重点要完成通榆河、串场河、国考省考断面等水源疼惜范围内池塘生态化改造;2023年完成剩余池塘生态化改造任务。 3.组织验收。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对各镇及相关单位池塘生态化改造工作组织验收。验收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关闭。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全区水域滩涂养殖证换发、禁养区内水产养殖场清退和池塘生态化改造等工作。各镇及相关单位为主要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成立特地班子,认真做好水域滩涂养殖证换发、禁养区内水产养殖场清退和池塘生态化改造等工作。 留意宣扬引导。各镇及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发动,加强水域滩涂养殖证换发、禁养区内水产养殖场清退和池塘生态化改造等工作的宣扬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和宣贯,争取宽敞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同时还要做好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坚持公正、公正、公开,畅通各种信息渠道,协调处理好各类问题,稳步推动各项工作。 落实保障措施。鼓舞各镇及相关单位制定禁养区水产养殖场清退和池塘生态化改造嘉奖政策。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职业农夫培训,加强对池塘生态化改造技术培训和退养渔民的再就业培训,拓宽渔民转产转业途径,防止退养后失业致贫。 强化监督检查。区农业农村局设立区级水产养殖污染整治监督 ,各镇设立相应的监督 ,并对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准时把握根底动态状况,在确定范围内开展养殖证换发、禁养区清退和池塘生态化改造等抽查复核。对觉察的谎报、虚报等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逐级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峻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严格考核问责。依据国家和省市区相关规定及要求,各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问题清单,实行挂图作战、挂牌督办,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责任追究,确保水域滩涂养殖证换发、禁养区水产养殖场清退和池塘生态化改造等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五、其他相关事项 水域滩涂养殖证换发申请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的予以登记换发水域滩涂养殖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盐城市大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要求,可以用于水产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 海疆范围内的须持有海疆使用证。 疼惜水域生态环境,不得造成水域环境污染,配套建设养殖尾水净化设施,养殖尾水应达标排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完善水产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 日常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记载养殖生产、发病用药,销售等内容,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2.不予登记换发水域滩涂养殖证情形: 占用根本农田疼惜区范围内的耕地从事水产养殖的水域。 水源疼惜区,包括通榆河一级水源疼惜区、国考省考断面、骨干河道等禁止养殖的范围。 自然疼惜区中的禁止养殖范围。包括盐城珍禽自然疼惜区核心区与缓冲区,江苏大丰麋鹿自然疼惜区核心区。 港区中的禁止性养殖区和全部非现状养殖区。 海洋功能区划中的禁止性养殖功能区。在海洋功能区划中规定的航道、锚地及缓冲区,港口航运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大丰港区排海工程污水达标排放区,特殊利用区等功能区。 麻菜珩领海基点特殊疼惜区。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水域滩涂养殖证换发对象 使用国家全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公民、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使用集体全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以家庭承包方式使用的,由发包方(村集体等)统一申请办理。 水域滩涂养殖证换发申报材料清单 1.盐城市大丰区水域滩涂养殖证申报登记表、农业农村部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表、水域养殖承包合同(一式三份,并出示原件),法人、组织资质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并出示原件)等。 2.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供给给殖场环境影响评价。 3.设施大棚虾养殖另需供给设施农用地备案表、取用地下水需供给取水手续、养殖废水排放检测报告等。 4.使用国有或集体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的,应提交一式三份具有测绘资质机构出具的水域界至图。 5.使用国家全部水域滩涂的,养殖证期限原那么上应与我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年限相全都;使用集体全部水域滩涂的,原那么上不应少于三年。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水域滩涂养殖证效劳指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表 3.大丰区水域滩涂养殖证申报登记表 4.申办水域滩涂养殖证面积汇总表 5.水域滩涂禁养区养殖状况汇总表 6.大丰区禁养区水产养殖清退工作进度表 7.池塘生态化改造工作进度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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