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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入学招生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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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上海市 入学 招生 细则
上海市入学招生细那么   据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发布称,上海各区昨天(15日)陆续公布小学、初中对口地段范围。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上海市入学招生的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上海市入学招生细那么:上海各区陆续公布小学、初中对口地段范围  本周六,“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将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便利效劳。与此同时,从本周六起,各学校在入学登记前全面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让市民更加贴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   新增“小升初〞信息核对环节   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法、划片招生方案等,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录取通知,获取公办中小学入学通知等。   今年增加了“小升初〞信息核对环节。今年将上海小学五年级在籍学生学籍信息直接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4月1日—10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需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并填写家长 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4月10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0日为上海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从4月8日至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其中,在园适龄儿童的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上海户籍人户别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事先须关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人户别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那么;未入园适龄儿童的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 获取“上海根底教育〞发出的短信。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统计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指定时段外不得安排“开放日〞   从本周六起,各学校在入学登记前全面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3月18日—4月7日,全市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重点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学校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3月25日—4月7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除此以外,不得再安排面向非在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据记者了解,连日来,一些学校的“校园开放日〞网上报名名额已被家长争先预定。   市教委要求,“校园开放日〞以学生和家长自愿为原那么,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 上海市入学招生细那么:2023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法  各镇(街道)社事科(教委),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随迁子女小学)、教育考试中心、民教效劳中心、教育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2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2023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法。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那么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开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效劳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标准学校办学行为为原那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那么和本区的实际生源、学校资源分布等情况,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政策,确定招生事业方案、划定招生区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标准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方案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在入学报名系统外招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中小学校、家庭、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   通过区教育信息网、学校网站、“校园开放日〞、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及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与审核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幼儿发放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体育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方案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严禁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选拔和录取学生的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小学阶段招生   (一)入学信息登记。区教育考试中心、教育信息中心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各信息登记点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月24日前,家长须对幼儿在读幼儿园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在本市入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应在本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二)合理统筹安排入学。切实做好本区适龄儿童户籍与居住情况的信息统计工作。依据生源分布情况,结合本区教育资源,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那么,合理确定各校招生方案与招生区域,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内容见附件12023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分类安置要求。   做好跨区县本市户籍“人户别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上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效劳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别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23年4月23日),到区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考试中心结合本区实际对跨区县“人户别离〞的适龄儿童在区域内统筹安置。   公办学校应按照教育体育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方案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听力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信息登记,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三)随迁子女招生。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有关要求,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73号)要求,2023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效劳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3年,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四)公办小学报名验证。5月27日—5月28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验证要求:家长须带着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别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验证要求:家长须带着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区教育体育局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随迁子女新生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三、初中阶段招生   (一)小学毕业信息核对。2023年4月1日—10日,各校有序组织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地址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 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0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二)小升初入学流程。本区公办初中按“区域划块、免试入学〞原那么,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划定对口入学学区范围,并下达名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那么上升入本校就读六年级。   (三)回户籍(居住)地就读。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   (四)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工程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据体育传统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方法。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2日完成。   (五)来松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办学校招生   (一)公布招生简章。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方案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招收寄宿生人数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小编站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方案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本区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方案与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跨区县招生。学校招生的简章及公告,须向区教育体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方案、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二)实施网上报名。本区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4日—4月26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7日—4月29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报名成功后,家长必须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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