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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区特种设备事件救援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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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市区 特种设备 事件 救援 方案
市区特种设备事件救援方案 一、总那么 (一)编制目的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或突发的重特大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平安、有序、科学、高效地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的平安和正常秩序,特制定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工作原那么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行动。 2、职责明确,力量集中,措施得力。 3、群专结合,快速有效。 4、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结合。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国务院第302号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号)、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市生产平安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四)事故分级 按照特种设备平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严重)、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2023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Ⅱ级(重大)。指造成2023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2023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Ⅲ级(严重)。指造成3人以上、2023人以下死亡,或者2023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023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Ⅳ级(一般)。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2023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023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五)工作原那么 1、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 2、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应急救援的责任,在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协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3、快速反响,协同应对。各成员单位应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平安措施,组织人员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六)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境内特种设备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和检验检测过程中突发特种设备平安事故的处理。 (七)预案启动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当启动本预案。 1、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 2、受伤(中毒)20人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20230万元以上的。 4、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与不良后果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市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为市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处置专项指挥机构,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平安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平安监察科。 联系 : 指挥中心组成人员与单位: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平安生产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市质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市平安监管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播送电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事故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 (二)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领导全市重特大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启动(结束)重特大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决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作出重大救援决策;调集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3、必要时启动上一级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启动市平安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4、向公众、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 5、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6、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指挥中心各部门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根据事故现场的详细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参与事故调查。 2、市新闻办公室。负责有关事故新闻道及事故信息发布的审核。 3、市播送电视局。负责有关事故新闻道及事故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地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急疏散、应急救护和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4、市公安局。接到事故报警后,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事故的性质、程序等情况,负责控制灾情,实施灭灾和洗消,搜救受害人员,实施现场警戒与交通管制,紧急疏散警戒区域内的无关人员,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确认伤亡人员的身份,参与事故调查。 5、市质监局。受理事故报警,负责协调特种设备平安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专家提供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救援技术支持,参与组织特种设备平安事故调查处理。 6、市平安监管局。组织协调重特大特种设备平安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7、市卫生局。确定主要救治医院,协调各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8、市财政局。负责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经费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安抚等善后工作。 9、市商务局。负责为事故应急救援及灾后救助提供物资保障。 2023、市交通局。负责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必要交通工具保障,负责交通系统特种设备(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车用气瓶等)事故应急协调处置等工作。 11、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的大气、土壤、水体进行应急监测,确定事故的污染程度、污染物质及其性质和危害程度,提供污染物去除处置建议,并负责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12、市民政局。会同事故发生企业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等相关善后工作。 13、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协助指挥中心实施事故控制、人员救助、人员疏散、秩序维护、救援保障、受灾群众安抚等各项工作。 (四)事故专家组及职责 指挥中心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当地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专家组主要职责是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是直接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不定期的召开会议,对国内外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市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为市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市特种设备平安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总指挥决定。现场指挥部成员由指挥长确定,主要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指挥中心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六)指挥长主要职责 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七)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执行市政府的决策和指令。 2、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现场人员伤亡,损失及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 5、迅速控制事故危害源,确定危害介质及危害程度,并对危害介质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检测。 6、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撤离、疏散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 7、提出应急救援结束的建议。 三、报警 (一)接报警程序 1、报警人为事故发生单位或知情人等。 2、接警人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平安监察科,地址:市西峰区安下西路184号,接警 : 3、特种设备平安监察科接到突发事件的报警后,必须迅速做好 记录, 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 ,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时间,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以及范围,发生事故的设备名称、类别、性质等。 4、特种设备平安监察科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并同时派员赶赴现场。 5、用最快捷的方式将接警信息和初步判定情况上报市政府值班室和指挥中心,同时抄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告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报警级别及发布 报警级别由指挥中心组织专家组依据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研究确定报警级别,由总指挥签署命令发布。报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严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经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后,由指挥中心利用播送、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发布报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根本响应程序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业主取得联系,听取事故发生情况,并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响给指挥中心。 2、指挥中心根据信息反响和现场实际情况,应迅速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3、指挥中心决定启动预案后,应迅速通知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平安防护、队伍调遣、物资调用等工作。 4、为防止因不熟悉其设备、工艺、产品、介质等因素而延误或扩大事故态势,应立即通知事故专家组中相关专家到场为指挥中心提供咨询和辅助决策。 (二)应急救援 1、根据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需要,主要成立以下现场救援行动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沟通。由市政府办、市平安监管局、公安局、质监局组成; 灾害救援组:负责抢险灭灾、应急处置,由市公安局、平安监管局、质监局专业救援单位组成; 平安保卫组:负责平安警戒、紧急疏散,由市公安局、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 环境监察组:负责环境监察、确定监控区,由市环保局、气象局组成; 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保障、生活效劳,由市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民政局、供电局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成; 医疗救护组。负责人员救护、医疗保障,由市卫生局负责。 (三)扩大应急 1、当发生的特种设备平安事故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或城市燃气,已有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能力缺乏以控制事故开展态势时,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建议启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城市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当发生的特种设备平安事故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时,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建议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必要时,建议启动上一级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及包括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公共聚集所、建筑施工等相关行业专项应急救护预案。 (四)应急结束 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发生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脱离险境,死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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