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平安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乌都河水电站平安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总那么1.1编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第68条规定,按照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开展电站平安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电站对平安生产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保障国有资产平安,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1.2.2电业平安工作规程、电站运行规程。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乌都河电站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4工作原那么1.4.1以人为本。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平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1.4.2预防为主。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站生产资料平安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水电生产事故发生;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防范和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1.4.3统一指挥。在电站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当值值长的应急处理指挥,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1.4.4保证重点。在电站生产平安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人员的平安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再次发生人员伤亡,尽全力抢救事故受伤人员。二危险性分析2.1乌都河电站概况:乌都河电站位于盘县保基乡垤腊村,电站现有职工53人,隶属于盘县水利局下属盘县地方电力公司;主要建筑物有大坝、隧洞、引水渠道、前池、压力管道、厂房;装机容量2x1.25万kw;主要设备有:水轮发电机组、机组辅助设备、主变2x16000kva、10kv开关室、35kv开关室、110kv开关站、10kv输电线路。2.2危险性分析根据危险源分布情况,事故类型主要包括:2.2.1电站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生设备缺陷平安事故,是指电站在运行过程中因设备缺陷而发生的设备事故,如电器设备着火、水轮机调速器失控等而引发的重特大平安事故。2.2.2电站运行人员误操作发生平安事故。2.2.310kv输电线路与地面树木形成交叉或绝缘子老化,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会造成接触,并导致火灾、电击伤人以及无法送电造成前池大坝停电等事故。2.2.4配电线路用电事故。配电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