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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2023
深化
国税
地税
征管
体制改革
方案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引领、改革创新,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效劳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突出和深层次问题,不断推进税收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根底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改革目标到2023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纳本钱,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确保税收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健康开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三)根本原那么依法治税。以法治为引领,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落实税收法定原那么,完善征管法律制度,增强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标准性。便民办税。以纳税人为中心,坚持执法为民,加强国税、地税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效劳,不断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让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科学效能。以防范税收风险为导向,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加快税收征管科学化、信息化、国际化进程,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协同共治。以营造良好税收工作环境为重点,统筹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力量,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有序推进。以加强顶层设计为前提,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相匹配,积极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关切,统筹兼顾,稳步实施。
二、主要任务
(一)理顺征管职责划分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结合建立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厘清国税与地税、地税与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局部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
1.合理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共享税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那么确定。按照有利于降低征收本钱和方便纳税的原那么,国税、地税部门可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收。
2.明确地税部门对收费基金等的征管职责。发挥税务部门税费统征效率高等优势,按照便利征管、节约行政资源的原那么,将依法保存、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工程,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建设,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
(二)创新纳税效劳机制按照加快建设效劳型税务机关的要求,围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标准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效劳水平,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两头跑、纳税本钱较高等问题。
3.推行税收标准化建设。实施纳税效劳、税收征管标准化管理,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国税、地税效劳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让纳税人享有更快捷、更经济、更标准的效劳。
4.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2023年根本实现省内通办,2023年根本实现跨区域经营企业全国通办。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效劳、二维码一次性告知、24小时自助办税、财税库银联网缴税、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等便民效劳机制,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实行审批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推进涉税信息公开,方便纳税人查询缴税信息。标准、简并纳税人报表资料,实行纳税人涉税信息国税、地税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能够从信息系统提取的数据信息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加快推行办税无纸化、免填单,让纳税人少跑腿、少费时、少花费。
5.建立效劳合作常态化机制。实施国税、地税合作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合作水平。采取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效劳厅、共驻政务效劳中心等方式,2023年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响的效劳模式。完善全国12366纳税效劳平台,2023年全面提供能听、能问、能看、能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效劳。制定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方案,建设融合国税、地税业务,标识统一、流程统一、操作统一的电子税务局,2023年根本实现网上办税。推进跨区域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不断扩大区域税收合作范围,进一步创新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效劳举措,让纳税人享有优质、便捷、统一的纳税效劳。
6.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开通办税绿色通道,在资料报送、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减少税务检查频次或给予一定时期内的免检待遇,开展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开展。对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当事人,严格税收管理,与相关部门依法联合实施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和政府性资金支持、阻止出境等惩戒,让诚信守法者畅行无阻,让失信违法者寸步难行。
7.健全纳税效劳投诉机制。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纳税效劳质量定期评价反响的制度。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办事效率低、效劳态度差等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响,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转变征收管理方式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的要求,适应纳税人特别是自然人数量不断增加以及企业经营多元化、跨区域、国际化的新趋势,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着力解决税收征管针对性、有效性不强问题。
8.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大幅度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工程,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推行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出台相应管理方法,确保把该管的事项管住、管好,防范税收流失。
9.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对企业纳税人按规模和行业,对自然人纳税人按收入和资产实行分类管理。2023年,以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局为主,集中开展行业风险分析和大企业、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风险分析,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对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区分不同风险等级分别采取风险提示、约谈评估、税务稽查等方式进行差异化应对,有效防范和查处逃避税行为。
10.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对跨区域、跨国经营的大企业,在纳税申报等涉税根底事项实行属地管理、不改变税款入库级次的前提下,将其税收风险分析事项提升至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进行,将分析结果推送相关税务机关做好应对。
11.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顺应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开展对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分析,将分析结果推送相关税务机关做好应对,不断提高自然人税收征管水平。
12.深化税务稽查改革。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重点税源企业每5年轮查一遍。2023年普遍推行先开展案头风险分析评估查找高风险纳税人再开展定向稽查的模式,增强稽查的精准性、震慑力。依法加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标准执法行为,坚决防止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定期曝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震慑不法分子。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加强税警协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机衔接,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改革属地稽查方式,提升税务稽查管理层级,增强税务稽查的独立性,防止执法干扰。2023年实现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防止多头重复检查。
13.全面推行电子发票。推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健全发票管理制度,2023年实现所有发票的网络化运行,推行发票电子底账,逐一实时采集、存储、查验、比对发票全要素信息,从源头上有效防范逃骗税和腐败行为。
14.加快税收信息系统建设。2023年全面完成金税三期工程建设任务,形成覆盖所有税种及税收工作各环节、运行平安稳定、国内领先的信息系统。2023年实现征管数据向税务总局集中,建成自然人征管系统,并实现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到2023年使我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居于国际先进行列。
15.发挥税收大数据效劳国家治理的作用。推进数据标准化及质量管理,健全减免税核算体系,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加强数据增值应用,在提高征管效能和纳税效劳水平的同时,使之更深刻地反映经济运行状况,效劳经济社会管理和宏观决策,为增强国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四)深度参与国际合作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和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要求,树立大国税务理念,用国际化视野谋划税收工作,加强对国际税收事项的统筹管理,着力解决对跨国纳税人监管和效劳水平不高、国际税收影响力不强等问题。
16.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那么制定。结合我国主办2023年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协同落实好二十国集团税制改革成果,广泛参加全球税收征管论坛、联合国国际税收合作专家委员会等国际税收组织活动,做国际税收规那么制定的参与者、引领者,增强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17.不断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围绕建立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税收关系,推动完善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机制,执行好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加强税收信息交换,形成深度交融的互利合作网络。积极开展对外税收援助,提供税收知识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开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18.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全面深入参与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方案,构建反避税国际协作体系。建立健全跨境交易信息共享机制和跨境税源风险监管机制。完善全国联动联查机制,加大反避税调查力度。2023年建立健全跨国企业税收监控机制,分行业、分国别、分地区、分年度监控跨国企业利润水平变动情况,防范国际逃避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19.主动效劳对外开放战略。以推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支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为重点,加快税收协定谈签和修订进程,全面加强国外税收政策咨询效劳,建立与重点国家税务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走出去企业有关涉税争端。
(五)优化税务组织体系与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相适应,进一步完善税务组织体系,着力解决机构设置、资源配置与税源状况、工作要求不匹配等问题。
20.切实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税务总局党组要切实加强国税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协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加大对地税部门的指导和业务标准力度。
21.优化各层级税务机关征管职责。税务总局重点加强税收制度和管理制度设计、工作标准制定、信息平台建设和数据集中处理应用、税收风险集中分析、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职责。省级税务局重点加强数据管理应用、大企业税收管理、国际税收管理及税收风险分析推送等方面职责。市级税务局要精简机关行政管理职责,强化直接面对纳税人的一线征管和效劳职责。市级、县级税务局重点加强税源管理和风险应对工作,更好地为纳税人效劳。
22.完善税务稽查机构设置。强化税务系统稽查职责和工作力量,探索建立跨区域税务稽查机构,主要负责查处大案要案、指导系统稽查工作、协调国税局和地税局开展联合稽查。
23.完善督察内审机构设置。强化税务系统督察内审职责和工作力量,探索建立跨区域督察内审机构,增强独立性,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24.研究探索推进对外派驻税务官员。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现有模式,研究探索推进在我驻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走出去重点国家使领馆和国际组织派驻税务官员,承担开展国际税收协作、涉税争端解决、涉税信息收集、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境外涉税效劳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