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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乡镇党委
基层
党建
制度
汇编
乡镇党委基层党建制度汇编(完整版)
乡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镇党委议事规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切实加强和改进镇党委工作,标准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实现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在镇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镇党委是本镇的领导核心,在区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镇各方面工作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
第三条镇党委议事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那么,实行集体决策,并以会议表决形式表达领导集体的意志。
第二章议事的内容范围
第四条镇党委议事的内容范围是:
㈠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定的意见、措施;研究决定镇经济、社会事业开展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方案任务;研究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要求。
㈡研究和决定加强本镇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包括:
1.讨论决定本镇开展的重大政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2.讨论决定本镇所属单位的人事任免及班子建设;
3.按有关规定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的成立、变更或撤销,讨论审批和处理处置党员;
4.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提出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通过提交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5.研究决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表彰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等事项;
6.讨论推荐区管后备干部人选,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成员的职务任免;
7.研究审定向上级党委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㈢研究审定经济与社会开展重大决策、重要工程工程安排、大额度资金开支使用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等事项。包括:招商引资、城镇规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案生育等重大事项。
㈣讨论决定其它需要党委研究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议事的一般程序和议事形式
第五条镇党委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委会议。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有紧急重要问题需要研究的可以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期间党委一般不召开会议决定重大事项,遇紧急情况必须召开时,由委托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党委会,主持党委工作的副书记应设法与书记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后再召开。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镇书记或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可相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第六条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召开党委会之前,党政办要及时向各位委员、各办公室搜集或汇总需提交党委会研究的议题,报告党委书记、副书记,做到议题、内容、程序三明确。对要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易产生分歧意见的事项,党委书记应与其他委员协商沟
通,力求在主要方面取得一致意见。
第七条会中讨论和表决
全体委员要紧紧围绕议题,实事求是地充分发表意见和提出见解,把问题议深议透。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予重视,并吸收其合理局部。会议主持人要鼓励和支持委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营造热烈有序的会议气氛。在充分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提出综合意见后做出表决。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形成决定。
第八条议事记录
党委会记录由党委指定专人负责,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的议题、每个委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表决的方式、结果等内容。会议记录须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并签字后存档。
第四章议事纪律
第九条党委会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在议事中必须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正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问题。会议内容凡属保密的,与会人员一律不得外传。
第十条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不得以书记办公会代替党委会决定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党委会讨论问题不按党委议事规那么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应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重大问题未经党委集体议事形成决定,又未自行纠正的,对主要负责人应予以诫勉谈话,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那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二、党委会议事决策程序的假设干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镇党委会讨论和决策重大问题
凡属分管书记职责范围内可以处理的一般问题,不提交党委会讨论。凡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的重大问题,未经分管书记协调的,不提交党委会讨论第二条凡属重大问题,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和决策之前,由分管书记组织有关单位或部门承办调研、方案起草与论证等前期工作。
第三条党委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三天前通知出席和列席人员,同时送达会议有关资料(干部任用材料除外)。会议通知及有关资料送达后,各位委员应认真阅读,列出讨论发言提纲。
第四条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由分管成员在会上作主题汇报,答复提问,并首先说明个人倾向意见。相关列席人员可作补充发言。会议应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会议出席人员应当对议题发表个人倾向意见,并说明理由。会议主持人应当对讨论情况作归纳发言。
第五条根据讨论情况,会议主持人可以决定对议题进行表决或暂缓表决。进行表决的,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如遇重大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表决并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讨论和表决。
第六条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做好党委会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等根本情况;
2.决策事项以及主要问题;
3.审议过程及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的意见和表态;
4.表决结果。
第七条对会议决定的事项,镇党政办公室应向有关单位发出书面通报。
第八条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通知,以及其他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镇党委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第九条镇党政办公室建立党委会议议事决策档案。档案材料包括: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镇党委名义上报或者下发文件等有关材料。
第十条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对会议未定事项、决定不对外公开的事项以及会议讨论情况,不得向外传播和泄露。
第十一条党委会决定的事项,原那么上由分管书记负责组织实施。涉及跨分管工作范围的,由书记明确专人负责。
第十二条有关执行单位应当全面、及时、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委会的决策,不得拒不执行、不完全执行、变更执行、推诿执行、拖延执行。因不可抗力或决策所依赖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决策目标全部或局部不能实现的,应当及时向党委会报告,并提出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正决策的建议。
第十三条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决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等工作,并及时向党委会报告督查情况。
第十四条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重新按照本规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予以批评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三、镇党委班子成员岗位目标管理制度
镇党委班子成员要努力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开展变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创立“五个好〞镇党委目标开展工作。
㈠目标要求
1、增强班子整体功能。根据工作需要和各班子建设的实际情况,按照配齐配强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领导班子,要积极选拔优秀干部充实缺职领导班子。同时,对于工作有重大失误、不能胜任当前工作、不能团结共事、不称职率到达30%的干部进行调整。
2、提升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进一步促进领导班子自觉践行科学开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切实做到在解放思想中真抓实干,在转变观念中破解难题,全面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开展。
3、提高领导科学开展能力。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科学开展的意识,善于开拓创新,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指导科学开展的思路明确、措施有效,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改善民生,取得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检验的政绩。
4、改进工作作风。促进领导班子议事规那么不断健全,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准那么得到完善,党委分工负责制有效落实,班子团结协作进一步加强。坚持踏实、务实、落实的作风,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破除畏难情绪和自满情绪,形成精神振奋、团结拼搏、埋头苦干、共谋开展的气氛。
㈡管理要求
1、对领导班子,通过考核重点看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看党组织建设和干部
队伍建设情况,看思想政治建设、制度体制建立、整体功能发挥情况,看群众认可度、满意度。
2、对领导干部,通过考核重点看思想政治素质、大局意识和效劳意识,看组织领导能力、抓开展水平和工作业绩表现,看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和敬业精神,看自身形象、廉洁自律和群众威信等情况。
㈢管理考核方法
1、述职述廉述学。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代表本班子做述职述廉述学报告。述职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职能作用发挥和班子自身建设等情况,党委领导班子还要有抓党建工作情况。述廉内容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情况。述学内容主要包括参加组织培训情况、自学等情况。
2、民主测评。述职述廉述学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对班子测评,分为总体评价和思想政治建设、改革创新意识、组织领导能力、团结协作和整体功能、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六个分项。总体评价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定,每个分项分别按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评定。对领导干部测评,按优秀、称职、根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评定。
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考核组长讲清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区直(镇)领导班子成员(A层面);全体机关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B层面);近三年来退下的老同志(C层面)。
(1)个别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发挥作用,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团结和谐,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谈话人员范围:区直(镇)领导班子成员、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村党支部书记。
(2)社会评价。结合本单位主要责任指标考核民意调查工作,对镇党政领导班子进行社会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民主测评的重要组成局部,赋予一定权重,一并进行分类划档。测评主体包括:区本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居民代表。(镇此项工作与考核测评同步进行)(3)区级测评。征求区级四个班子成员意见,对镇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3、工作实绩评价。把工作实绩作为开展的重要考核标准,重点考核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入、财政总收入、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年初下达的各工程标任务完成落实情况。
4、查阅资料,调查核实问题。查阅资料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工作制度、重大事项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其它能够反映考核对象工作实绩的佐证材料等。专项调查重点围绕考核中一些群众反映较大或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进行,提出结论性意见。同时,对区直(镇)一些重大招商引资工程、重点建设和社会事业开展工程完成落实情况。
四、镇党委班子成员包村驻点制度
为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掌握基层工作动态,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开工作扎实开展,制定本制度。
1、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要包1个村、联系2—5户农户,每年到村入户的时间
应不少于30天,应经常深入到村里或农户家里与农民进行交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2、党政班子成员要全面负责所包村工作,确保到村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保证基层稳定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包村工作要做到“五个必到〞和“五包干〞。“五个必到〞:上级领导到村检查指导工作必到,村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必到,村布置重要工作必到,村组织开展重要活动必到,群众要求帮助解决重大问题必到;“五包干〞:包宣传、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协助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方案生育工作,包协助指导各村开展生产,寻找培植经济增长点,包抓好领导班子的建设,包协助村干部在群众中开展各种思想教育,为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包抓好“三防〞工作。
3、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