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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网上
审核
电子
监管
建设
工作
方针
网上审核和电子监管建设工作方针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国信办、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23)20号)和中共江西委关于印发江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法的通知(赣发()13号)精神,现就全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建立涵盖全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系统。
(二)建立具有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效劳等功能于一体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三)逐步实行全统一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网上办理,建设全统一的电子监察信息数据库。
二、建设原那么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工程建设涉及面广、技术复杂,政府成立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分步实施,保障工程标准有序推进。
(二)统一标准,整合资源。制定全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整合各地、各部门现有的软硬件设备、技术人员和机房场地等信息化资源,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并按照一站式效劳、一窗式登记、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一单式收费的要求标准效劳行为。
(三)统一软件,联合共建。各地、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本地本部门行政审批工程清理和调整,流程的梳理和再造,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工作。
联合共建、设区市、县三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信息交换平台,统一开发系统软件,供各地、各部门共同使用。实现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以及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四)先易后难,逐步推进。首先以网上审批、行政处分和电子监察为重点,再逐步把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纳入到网上办理及电子监察系统中。
(五)技术成熟,扩展方便。工程设计和建设优先采用国产成熟技术和产品,方便系统升级和扩展,确保系统可靠性、平安性和可扩充性。
三、建设规划
根据工程建设目标,用两年时间分两期建设。
(一)一期。从1月至12月,建设全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信息交换平台,开发全统一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软件,全各市、县(区)和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网上办理,各级监察部门实现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时、同步、全程电子监察。
(二)二期。从2023月至底,在各市、县(区)和直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分、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网上办理,各级监察部门实现对这些具体行政行为的电子监察。与此同时,大力推进县(区)和、市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网上办理及电子监察;建立、设区市、县三级互通的具体行政行为网上办理和电子监察系统,并积极创造条件向乡镇延伸。
四、一期建设内容
依托政务信息网,全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内容包括“一个平台、两个标准、三个系统〞。
“一个平台〞指建设全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信息交换平台与统一系统软件。在同一平台上进行数据交换,实现直各部门之间、与设区市、设区市与下属县(区)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监察部门可对横向各部门、纵向各下级机构进行全面的电子监察。“两个标准〞指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数据交换技术标准及行政绩效测评量化标准。数据交换技术标准可以让各级平台方便快捷地交换数据,同时还为以后的扩展应用打下根底。行政绩效测评量化标准那么是对行政审批等行为处理情况的考核标准。
“三个系统〞指分别建立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行政处分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各系统根本功能如下:
(一)行政审批、行政处分系统根本功能。
1.信息发布。经过清理标准后的所有行政审批、行政处分事项,按照统一的要求在外网发布,向社会公开。
2.网上办理。按照外网受理-专网办理-外网反响的模式,通过各级政府网站的行政审批互动专栏或办证窗口为公众和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供优质便捷的网上办事效劳;在专网上,为各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提供承办、审核、批准及办结各环节效劳。同时,逐步实现审批事项跨部门的并联审批。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专网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外网依法公布有关信息。
3.互动交流。利用短信息、电子邮件等通信手段,建立政府部门间、政府部门与当事人间的信息互动与共享。
(二)电子监察系统根本功能。
1.视频监控。对所有行政审批及除简易程序外的行政处分的办理现场设置视频监控点,通过网络进行远程视频监控,实现对公务员工作作风、效劳态度、在岗在位和办事效率等的有效监督。
2.实时监察。电子监察系统与、设区市、县各部门业务系统连接,自动、实时采集每一行政审批事项从受理到办结的详细信息,实现对行政审批的全程监督。
3.预警纠错。系统针对审批中不同的违规行为分别发出预警、黄牌、红牌三种警示信号,并通过系统内部短消息、 短信、邮件等方式提示相关人员。
4.绩效评估。系统根据行政绩效测评量化标准,对被监控部门、岗位的行政效能进行自动打分、考核和分析,对行政效能情况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和综合评价,根据评估结果,研究改进措施。
5.信息效劳。系统通过电子监察网站向企业和群众提供行政审批、行政处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行政处分事项办理要求等信息,公布绩效评估情况,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并通过网络定期把行政审批的实施情况报送领导参阅。
6.决策支持。按照不同的决策需要,系统通过自由选择数据、自由定义分析角度,显示分析结果等功能,生成多种样式的分析报表和图表,为不同领导和决策管理人员提供个性化、全角度的信息效劳。
五、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建立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有关部门牵头组织。
(二)5个专项工作组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请监察厅牵头组织。主要任务是负责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催促检查及有关情况汇总;会同信息中心制定系统需求方案及招标采购方案;制定相关制度文件;组织对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2.行政审批工程清理标准组。请政府法制办、审改办牵头组织。主要任务是根据软件开发要求,负责直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审核和标准,负责这些事项的流程再造和办理时限的缩减,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催促、检查市、县(区)政府做好行政审批工程清理标准工作。
3.重大产业工程绿色通道研究组。请发改委、外经贸厅会同经贸委、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牵头组织。主要任务是研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一站式、“保姆式〞综合效劳体系。负责相关并联审批程序设计,跨部门审批的联批工程实行并联审批的应不少于30%。明确绿色通道效劳内容、效劳范围以及承担绿色通道效劳机构,在此根底上,制定出台江西重大产业工程绿色通道方法。
4.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技术研发组。请信息中心牵头组织。主要任务是负责网上审批电子监察软件系统方案设计、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全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统一数据交换标准和技术标准。
5.招标采购组。请信息中心会同监察厅牵头组织。主要任务是负责网上审批电子监察软件开发招标,系统建设的设备物资采购。
(三)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
1.发改委负责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工程立项审查。
2.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政府有关部门内设机构职能进行审核,防止职能交叉。
3.财政厅负责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4.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中央驻赣有关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和单位行政审批、行政处分事项进行清理和标准。根据全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标准标准要求提供本部门系统接口,配合各专业工作组做好系统建设的各项工作。
六、工程建设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是信息时代经济社会开展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工作方式、建设效劳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必然要求。各单位、特别是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成立机构和细化工作方案情况要在2月底前报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涉及部门多、事项多,系统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严格按本方案提出的时间节点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加大协调工作力度,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时间安排
(一)系统工作方案的编写、组织机构组建和各部门行政审批工程的清理工作——2月底前完成。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布有关清理工作数据——3月20日前完成。
(三)编写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数据交换技术标准、行政绩效测评量化标准和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3月底前完成。
(四)开发全统一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软件——4月至6月。
(五)级平台和全统一软件进入试运行,各试点单位开始逐步将业务转移到系统——7月至2023月。
(六)级平台和全统一软件验收,正式运行——2023月至12月。
(七)开发、实施、验收全统一网上审批软件——1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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