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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苏州大学
大类
招生
专业
培养
分流
工作
实施办法
苏州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实施方法.
普通
苏州大学苏大教"202223"78号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实施方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于202223年开始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为标准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经学校讨论,制定了苏州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实施方法,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实施方法
二○一○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大类招生实施方法印发通知
苏州大学教务处
202223年2023月2023日印发附件:
苏州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实施方法
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是我校实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法(下称实施方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厚根底、强实践、重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提高人才质量。
二、招生工作
学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选择专业大类,具体专业大类名称、专业大类所含专业(或专业方向)、招生批次、招生人数等信息以当年度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或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培养模式
学校对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2+2〞(个别大类采取1.5+2.5)的培养模式,实行宽口径培养,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根底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开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于第四
(三)学期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第五
(四)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学习。
四、专业分流
(一)分流原那么
在学分制框架下,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分流应坚持以下原那么:
1、社会需求原那么。有利于学生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来选择自己的专业,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
2、个性开展原那么。尊重学生个性开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根底上,依据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3、公平、公正、公开原那么。充分表达时机均等,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4、布局合理原那么。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考虑专业布局的合理性,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二)分流程序
1、学校教务处统筹协调全校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各学院(部)组织具体实施工作。
2、专业分流只能在学生入学当年经学校批准并正式公布的专业大类所含的专业(或专业方向)范围内进行。
3、各学院(部)在第四
(三)学期开学初两周内拟定大类内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分流细那么,细那么中应明确各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分流名额和分流条件,分流条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综合成绩和学生志愿,同时提出学院(部)的分流调控措施。各学院(部)的分流细那么由教务处审批后统一网上公布。
4、学生根据分流条件于第四周填报分流志愿,并在规定时限内交所在学院(部)。
5、各学院(部)根据学生的大类根底课程综合成绩排序,参照学生志愿进行分流;因名额限制而未能满足所填志愿的学生,学院(部)根据所制定的分流细那么调剂至大类中尚有空额的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
6、分流专业(或专业方向)不满15人,该专业(或专业方向)停开,各学院(部)根据所制定的分流细那么将学生分流至大类中其他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
7、学院(部)向学生公示分流结果,并于第六周结束前报教务处审核。
8、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当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学院(部)要做好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9、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假设因休学、公派出国留学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复学后由学院(部)按入学年度大类所属专业组织补分流。
五、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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