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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干部述职述廉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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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干部 述职 制度
干部述职述廉制度1 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开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3)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4)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5)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 (6)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时间,形式和参与人员 干部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每年开展一次,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全体干部必须在大会上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 三、述职述廉程序 (1)本人征求分管领域、联系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意见;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干部进行述职述廉; (4)与会人员对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或者民主评议; (5)汇总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的结果,并向本人反响; (6)本人提出整改措施。 四、整改落实 述职述廉的领导干部应当将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在述职述廉的范围内反响。述职述廉情况和现场评议结果,在考核评比、干部推荐、人事任免等过程中充分运用。 第二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1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述职述廉的对象: (一)局领导; (二)局机关科(室)长(主任)。 第三条述职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政治理论及财政业务知识学习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三)履行职务的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第四条述廉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主抓分管领域、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四)落实局机关“五条禁令〞、效能建设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及生活纪律情况; (五)组织分管领域、联系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政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情况; (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效劳情况; (七)收受或拒收红包礼品礼金情况; (八)配偶、子女及近亲属从业情况; (九)公费学习考察及出国境情况; (十)重大事项报告情况; (十一)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大资金分配使用、重要人事调整情况; (十二)对分管工作内发生的违纪问题的处理以及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重要案件的查处情况; (十三)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情况。 第五条述职述廉的范围: 局领导和科(室)长(主任)实行年度轮流述职述廉,局党组每年年底安排1/3的局领导、1/3的科(室)长(主任)进行口头述职述廉,3年述完一轮,当年不进行口头述职述廉的局领导、科(室)长(主任)提供述职述廉文字材料,报送局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存档。 第六条述职述廉的方式: (一)每年不参加口头述职述廉的局领导,以专题民主生活会形式进行述职述廉。会上邀请局部机关干部、老干部代表或其他人员参加。 (二)每年参加口头述职述廉的局领导成员和科(室)长(主任),以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的形式公开述职述廉,局机关干部职工参 加,会上邀请局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纪工委等有关领导参加。述职述廉完毕后,组成评议团现场以投票方式进行综合评议,并由评议团代表进行口头点评,重点是提出整改建议。现场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七条述职述廉的程序: (一)本人征求分管领域、联系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意见; (二)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三)述职述廉; (四)与会人员对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或者民主评议; (五)汇总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的结果,并向本人反响; (六)本人提出整改措施。 第八条述职述廉的领导干部应当将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在述职述廉的范围内反响。述职述廉情况和现场评议结果,在考核评比、干部推荐、人事任免等过程中充分运用。 第三篇: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党员干部述职述廉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述职述廉的对象。党员、领导干部。 二、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领导干部述职的内容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在述职的同时进行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的情况; (二)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那么,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 (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五)重视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 (六)对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 (七)其它需要陈述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原那么: (一)坚持公开民主,群众监督的原那么; (二)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那么; (三)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那么。 四、述职述廉的程序: 职述廉的工作程序是。述职述廉准备工作;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走访座谈、调查核实;综合分析测评情况,如实反响意见建议。 (一)述职述廉的准备工作。一是制定述职述廉方案;二是述职述廉对象按要求准备好述职述廉报告。 (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召开相应会议,领导干部在会上述职述廉。 (三)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发放述职述廉测评表,由参会人员填写评议意见和评议等次。 (四)走访座谈、调查核实。针对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调查核实、酌情处理。 (五)综合分析测评情况,如实反响意见建议。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在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范围内进行反响;就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个别交换意见,促其进行整改。 五、职述廉的时间: 述职述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进行。 六、述职述廉的评定和运用: 对述职述廉结果的评定,述职按年度考核评定标准评定出优秀、称职、根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述廉按测评标准评定出满意、根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一)述职述廉的评定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调整工作等的重要依据; (二)对评定为不称职或不满意等次的领导干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帮助其提高认识,限期进行整改;限期不改的,视其情况调整领导职务。经查实确有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给予处分和组织处理。 (三)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述职述廉的综合评价材料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以标准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 七、述职述廉工作的要求: (一)要提高对述职述廉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述职述廉制度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 (二)述职述廉对象要正确对待述职述廉工作,如实客观地 按述职述廉的内容和要求汇报,不得有任何隐瞒; (三)加强对述职述廉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要创造一种让广阔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气氛。认真受理干部群众的检举和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第四篇: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1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 1、为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县经工办党史办联合党支部两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均须述职述廉。 3、述职内容。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县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财务等制度执行情况;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难点等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4、述廉内容。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党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贯彻党委和政府决议、决定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在资金管理等事项上的廉洁自律情况。 5、要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与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或年度干部考核结合进行;述职述廉应由本单位全体干部参加,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进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了 解;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实事求是撰写本人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力求详实具体,防止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对于群众反映突出、出现信访或有信访苗头、组织掌握的事项须作重点说明;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6、组织领导。述职述廉工作由经工办和党史办按本制度要求各自组织开展;述职人要围绕德、能、勤、绩等内容,每年对述职述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作为对干部奖惩、评先和选拔聘(任)用的重要依据。 7、在民主测评中,优秀占考核人数的18%。 8、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 党史办支部 2023年4月 党员干部函询制度 为加强和改进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1、纪检委和组织部针对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可以用书面形式对被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函询。 2、党员领导干部在收到函询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实事求是地做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对函询问题未讲清楚的,可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对无故不回复的,应当责令其尽快回复。 3、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函询,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一般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委或组织部提出意见,报请县委批准。 4、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组织函询,要如实答复以下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无故不回复组织函询,不得对反映问题的人进行追查,更不得打击报复。对 违反者,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5、党员领导干部回复组织函询的材料,由县纪委XX县区委组织部留存。 6、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需要进行函询的,由乡镇党委参照上述规定组织实施。 第五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落实,深入推进全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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