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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
食品安全
重点
工作思路
范文
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2023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开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各乡镇〔街道〕年底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首位为牵头部门,下同〕、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执行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粮食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检查。加强粮油体系建设,严把粮食收购、储存、出入库质量安全关。
责任单位:县开展和改革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评估,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建设和农用地分类管控,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同时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提高化肥和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和假冒伪劣农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违禁成分、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造成农兽药残留超标、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零增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在全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加快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监管模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催促农贸市场业主建立健全入市销售者档案,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力争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100%纳入国家追溯平台和省级追溯平台。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开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
〔四〕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压实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催促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先进个人评比活动,中小学校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稳步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幼儿园、小学食堂力争到达100%。组织开展春、秋季及中、高考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作坊〞。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对网络平台及入网餐饮效劳单位业态监管,入网餐饮效劳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率到达90%以上。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标准食品标识标签、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生产经营工具、设备等管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加大对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同时做好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持续开展“文明用餐、公筷公勺行动〞,减少食源性疾病传播。开展学生家长“拿着 看食堂活动,推进消费者“看着厨房点外卖〞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开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深入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保健食品的宣传,查处、打击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并加大案件的查办和曝光力度,严格标准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声称、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及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标准直销行业管理及准入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文化播送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八〕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修订和完善?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上下贯穿、高效运转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预警交流工作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方案,组织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方案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分析研判全面性、阶段性和区域性风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报告。积极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定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适时发布风险警示。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九〕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完成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少于1144批次〔县级大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71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373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不少于3000批次。主要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到达100%。完善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机制,年底前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的食品经营者到达70%以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落实“处分到人〞要求,综合运用财产罚、资格罚、人身罚、声誉罚等措施,加大对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处分力度,严格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人员的联合惩戒及信息公开力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再犯从严从重处分,提高违法本钱。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春雷行动2023〞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全县办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不少于全县近3年案件平均数的110%,始终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催促企业建立自查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述职活动。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催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开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十二〕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情监测、协调处置、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典型案例、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
〔十三〕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开展。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深化食品生产许可改革,推动许可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证书管理。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大力实施“白酒品质提升工程〞“天府菜油〞“中国好粮油〞等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攻关或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良好农业标准认证。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快建设,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立工作,持续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做好农业品牌培育。
责任单位:县开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四〕深化区域合作交流。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资一体化开展为契机,在品牌建设、风险交流、监管执法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建立区域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机制,启动区域统一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数据平台建设方案研究,互通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和食品监督抽检数据信息,协同做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推动开展跨区域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建立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加强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的会商互通,加强在线索排查、立案调查、协查取证、案情通报等方面合作交流,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五〕加强其他重点工作监管。突出抓好酒类、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桶装饮用水、调味品和特殊食品等食品安全。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制定联合奖惩标准,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制度,扎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加强冷藏冷冻肉品和海鲜的风险排查,对可疑的冷藏冷冻肉品和海鲜进行核酸病毒检测,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开展。加强景区、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动态管理,开展“放心肉菜超市〞示范创立,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统筹推动,认真研究解决本系统本行业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结合自身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健全事权明晰、权责匹配的监管机构,落实专门人员,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食安办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催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等情况进行通报,并严格目标考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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