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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城乡
低保
调查
提议
城乡低保的调查与提议
党的十七大将“关注民生、重视民权〞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又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的主题,作为古蔺现有的状况来看,城乡低保仍然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之一。按照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领导小组的要求,局党组统一安排,深入农村开展民政工作调研,通过调研,对城乡低保工作有如下认识和建议。
一、城乡低保的现状
全县孤寡、残疾、困难群众较多,社会救助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近年来在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强化制度建设,推行标准化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根本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标准有高有低,时间有长有短,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困难群众生活根本得到保障
截止到202223年3月,全县低保对象已达51770人,年发放低保金达300多万元。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权益根本得到了保障,低保家庭切实分享到经济社会开展的成果,对党和政府十分的感谢。
(二)保障标准底线稳定日趋合理
目前,全县各乡镇均按市定标准实行分类施保。其中,农村低保42984人,人平均月补助标准达43元,一类对象人均月补助标准已达53元;城镇低保8786人,人平均月补助标准达133月,无任何经济收的特困居民,人平均月补助标准高达215元。
(三)资金保障机制逐步完善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将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了低保资金的足额、及时发放。
二、主要做法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把农村低保纳入政府的主要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其次,建立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分工负责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划分责任,逐一细化工作目标,以及完成任务的阶段性要求等,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二)民政部门工作认真负责,民政部门在时间紧、人员少的情况下,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按要求、按时完成扩面、调标、动态管理等工作。
(三)农村低保起步标准高、标准严。
1、认真展开前期调研工作。对低保标准的制定,家庭收入的测算,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以及低保资金的管理等,做到程序标准,安排合理。做了详细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按照要求加强动态管理,实施分类施保,提高管理水平。
2、操作程序严格。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民政部门做到了“五个一定〞,即:一定深入低保申请人家中核实,一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一定进行三榜公示,一定做到程序合法,一定按时发放低保金。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实施阳光操作。
3、档案管理标准。为了加强低保档案管理。各乡镇认真填写花名册、报表、申请审批表和领取证,并按照要求输入微机,制作了电子文档。
(四)政策透明度高。各乡镇抓了低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借助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的意义和具体规定,对低保每一阶段的进展、政策和工作的成效进行专门报道,各村、社区都建立了固定性的公示栏,对享受低保的人员、金额进行公示。
(五)补差水平不断提高。202223年,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由原来的32元提高到43元,预计,今年人均月补差水平将大幅提高到达50多元。
三、存在问题
(一)低保月补助金额还较少,不能完全解决特困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
(二)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尚不健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开展,人们的生活需求越来越多,同时由于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对群众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迫切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与经济社会开展以及物价上涨水平动态调整机制。
(三)工作手段亟待进一步丰富和加强。随着低保工作的扎实推进,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我们的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
1、人为分户现象在少数地方仍然存在,搞平均主义、家家有份;把法律赋予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的法定义务人为的推给政府。
2、低保对象的认定有待进一步标准,亟待出台一套科学完整的家庭收入测算体系,从制度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
3、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当前世界金融危机,涉及了我国一些国际化程度比较高的企业,局部农民工下岗失业,家庭收入减少,生活水平下降,通过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地把最需要救助的困难家庭纳入农村低保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城镇低保半年进行一次调整,而农村低保一年才进行一次调整)。
4、少数地方的分类施保不尽合理,个别低保对象享受的低保金额与其家庭困难程度不相匹配,根本生活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分类不当也容易产生一些矛盾。例如,由于现在的农村低保对象是在测算其家庭收入的根底上,通过民主评议产生出来的,这可能导致条件相近的家庭有的享受到低保,有的没有享受到。以一个3口人家为例,按人均月补差43元计算,那么其家庭一年得到的救助金额是1548元,这在农村,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是一笔数目不小的资金,这对如何科学分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临时救助制度亟需出台。一些农村困难家庭尽管享受到农村低保、医疗救助等政策,但是在遇到一些突发性的天灾人祸后,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临时性救助而变得“困上加困、难上加难〞。
6、农村低保开展的瓶颈依然存在。农村低保政策强、涉及面广,是一项新兴的事业,但是由于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专项工作经费,已成为制约农村低保长效开展的瓶颈性问题。目前全县各乡镇的低保工作都是由各村核查报到乡镇社事办,再由社事办报到县民政局备案,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造成核查不准、把关不严的现象较为严重;另外,由于没有固定的工作经费,每年的工作经费来源渠道主要是来自于民政局内部调配,不确定性因素很多,乡镇低保工作工作经费更是无从谈起,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下相适应的矛盾非常突出。
7、信息化建设投入缺乏,进展缓慢,已不能适应工作开展的需要。农村低保涉及到农村广阔困难群众,面广事多,需要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来推动标准管理。但目前信息化建设的状况是各级投入缺乏,硬件不过关,软件不配套,素质不够高,使基层的工作事倍功半,忙于应付。
四、对策及下一步打算
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为契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要求出发,以积极的民政政策和创新的工作思路,积极做好农村低保工作。
(一)积极向上报请低保提标扩面。
(二)逐步完善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与经济社会开展以及物价上涨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三)进一步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我们将以完善制度为依托点,以加强低保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为抓手,加大监管力度,力求管理水平上层次。
1、坚持按户施保,防止人为分户现象,把政府公共行政职责与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区别开。
2、借鉴兄弟县区的先进经验,指导基层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测算方法,为建立公开透明、科学标准的收入测算体系奠定根底。
3、在动态管理上下功夫,一是按照“年度审核、季度微调〞的要求,把家庭经济和生活状况已明显好转的人员坚决清理出去,把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广阔群众,建立全方位、多层次、自下而上的信息反响和群众监督机制;三是指导基层探索建立“渐退帮扶〞机制,与劳动、扶贫等部门协调合作,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组织有劳动能力(或有局部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外出务工,以及开发性扶贫工作,营造一种“高快乐兴出低保〞的良好气氛,从而打破少数地区存在的“进来容易出去难〞的工作僵局。
4、科学实施分类保障,按照省、市的规定,在将保障对象原那么上分为三类的根底上,适当提高“三无人员和大病重残、单亲困难家庭〞的保障档次和补差水平,相应减小最低保障类别的低保家庭在整个低保对象中所占比例。
(四)加强以农村低保为根底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将农村低保与临时性救助等制度紧密结合,解决低保家庭的特殊性、突发性、暂时性生活困难;同时,加强与医疗、教育、住房、司法、就业等方面的专项救助制度的配套、衔接,逐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根底,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救灾、法律等方面的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社会互助和慈善捐赠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开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使困难群众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向省、市请示汇报,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努力催促各乡镇政府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人员编制,加强工作力量。
(六)加强基层民政干部的培训,使之标准办事。
1、以入户调查为重点,坚持低保责任追究制度。入户调查是整个低保审批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低保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入户调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评审的结果。在调查过程中,要始终做到:一是坚持深入细致的调查,切实掌握低保对象的各种情况,真正做到了情况清、底子明、问不黄、难不住。二是讲究调查工作的方法,掌握低保对象思想脉博,分析心理活动,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策略,通过一问二看三访,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是对低保对象进行分类调查,重点对象重点跟踪,对家庭收入来源固定的根本没有就业能力的设定为长期保障对象,主要掌握这类对象的人口变化情况;对收入来源不稳定的,有就业能力的设定为短期低保对象,及时了解掌握这类对象的就业情况和收入变化情况;
2、以张榜公示为重点,坚持低保群众监督制度。低保关系到贫困群体的切身利益,低保工作要让人民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必须坚持公开、公示的原那么。一是进一步加强低保政策公开工作。设置固定的公示栏,对低保的政策法规、申请条件、办事程序等有关内容公布上墙,做到政策公开透明,一目了然;二是公开审批过程和结果,对新增的低保对象实行三次公示,对续保对象实行长期公示,在公示栏内,将审批过程、结果公布于众,让群众了解如何审批,知晓审批结果,随时接受村监督委员会和群众监督;三是设立低保举报箱,公开监督 ,接受群众监督,只要接到群众举报,三个工作日内就给出处理意见。总之,在低保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阳光操作,确保低保工作公正、公平和公开,提上下保工作的公信度。
3、以评议、评审为重点,坚持低保民主审核制度。凡新办或续保家庭情况有变化的对象,都要进行村(社区)听证程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是村三委和组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共同把好审核、审批关,杜绝低保审核审批的暗箱操作。
4、以保扶为重点,坚持低保对象渐退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是一项社会福利,符合条件的要进,不符合条件的要出。但低保对象又是弱势群体,在低保对象退出低保时,还需要继续帮扶一段时间。在实际工作中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政策扶持和就业疏导,做到保扶结合,把最低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低保对象再就业扶持政策,为愿意重新就业的低保对象设立“平稳过渡〞的保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