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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街道
社区服务
中心医院
性疾病
监测
工作
管理制度
新编
XX街道社区效劳中心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
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临床医生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业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医务科、门诊部、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医务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二、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有关工程和登记卡,要工程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门牌号,要留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不得有缺项、漏项。
三、发现食品平安事故或食源性疾病,除采取抢救措施外,2小时内向医务科 报告,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
四、发现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首诊医生除报告外,还应及时联系医务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封存相关标本,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
五、门诊部每月对医院内的门诊和登记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六、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食源性疾病不按要求上报,瞒报、缓报、谎报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分,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食品平安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那么、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方法等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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