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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安全生产
行动
实施方案
XX年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XX市平安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平安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o09]32号)和XX省平安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在全市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持平安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维护广阔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平安开展理念,坚决把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促进平安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打好平安生产煤矿兼并重组、尾矿库治理、危化行业整治和打击非法四个攻坚战,坚持公正执法、严肃执法、廉洁执法、效劳执法,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强化基层和根底工作,突出重要时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加大平安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平安事故,促进全市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开展。
二、主要任务
突出抓好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煤化工)、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平安执法,对发现的重大平安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处置率到达100%;对检查企业的复查率到达1oo%;法律适用的正确率和执法程序的正确率到达1oo%;案件归档率到达100%。重点打击和查处以下行为: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应关未关或关闭方案不落实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四)违反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工程建设的;
(五)瞒报事故的;
(六)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平安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八)拒不执行平安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平安执法的;
(九)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平安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全市各县市区、各行业和各领域平安生产工作,始终与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平安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方案、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平安生产集中执法、重点专项执法、日常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在全市形成以执法检查为核心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一)细化方案,催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5月25日以前)
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行业的平安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结合2023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催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催促本地区、本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自身存在的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制订整改方案,迅速整改到位。县市区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平安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于5月2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 :3609028)。
(二)加强检查,全面推进(5月26目至9月30日)
l.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检查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有方案、有重点地对企业自查情况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催促企业明确责任,落实资金,保质保量按期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平安隐患,该处分的处分,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姑息迁就,做到督查不走过场,切实提高企业对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催促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
2.开展督查活动。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区平安生产执法行动实际情况,对各基层政府和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行动的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在检查政府和部门平安生产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工作情况的同时,深入企业查看实情,要对平安生产执法行动的每一阶段每个步骤,特别是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市安委办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地开展平安生产执法行动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进展慢,效果差的要在全市通报。
3.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对本单位、本系统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填写的正确性。对企业提出的听证、行政复议,要依法受理,依法组织办理。
(三)深化措施,稳固行动成果(1o月1日至12月15日)
1.针对全年第四季度事故高发的特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平安生产执法行动,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特别要通过行政执法提高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火工品、道路交通、建筑行业等重点高危行业平安管理水平。
2.做好平安生产执法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存在问题和缺乏以及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汇总整理,提出改进意见。总结推广执法行动中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平安生产执法行动总结要于2023年12月l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具体措施
(一)开展集中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2o09年6月和9月,在平安生产月和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分别组织一次平安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谋划集中执法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行政区域内和本行业(领域)内组织有力度、有声势的执法行动,确保重要时期全市平安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专项执法,重点打击高危行业非法违法行为
1.煤矿专项执法行动。各产煤县(市、区)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矿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平安生产规章制度、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矿井的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情况;矿井是否存在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问题;煤矿建设工程和资源整合矿井三同时情况。
2.非煤矿山(尾矿库)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企业行政许可办理情况;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情况;企业平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控情况;是否存在危害尾矿库平安的违规设计、违规排放、超量储存等情况。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企业责任制、规章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平安投入情况;平安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情况;三违和三超一改情况;平安评价报告中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等内容。
4.冶金建材专项执法行动。要在兼顾全面根底上,突出对钢铁、玻璃和水泥企业的执法监察,重点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情况;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建设落实情况。
5.建筑施工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工程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和平安监督手续的;施工企业无平安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平安生产条件的;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平安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或无证上岗的;其他建筑平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6.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严查非法制造、非法安装和非法使用行为;严查特种设备的生产操作使用中违规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严查特种设备超压力、超温度、超能力运转现象;将人员密集、设备集中,容易存在平安隐患的区域,以及管理相对薄弱、易造成盲区死角的偏僻场所,作为特种设备专项执法重点区域;把承压类设备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作为重点目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把对生产单位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立以及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平安监察执法的重点。
7.道路交通专项执法行动。公安道路交通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时段、路段的管控力度,充分利用科技装备,合理设置流动和固定测速点,严查超速违法行为;查处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依托交通平安效劳站,对过往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严把客车出站关,确保不放一辆超员车上路;对客运车辆临时落客点进行整顿,杜绝途中群众搭乘超员车;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针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特点,整合警力资源,集中开展行动,采取机关调警、异地用警的方式,开展突击整治;查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掌握长途客运车辆通行行政区域的班次、时间,针对疲劳驾驶多发路段、时段,增加巡逻班次。对巡逻中发现的疲劳驾驶行为,责令驾驶人休息并消除疲劳状态,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查处假牌假证、无牌无证违法行为。通过设置假牌假证查缉点的方式,充分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严管严查。在办理机动车业务和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严格核对机动车及其牌证等信息,从中发现和查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等违法行为。
水上交通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加强对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核力度,严禁无资质企业进入水运施工市场;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查处力度,严禁三无船舶进入水运市场;加强司乘人员监管,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船舶,严禁携带违禁物品登船:认真检查船舶救生消防器材,对不按要求配备的,不准投入运营;加大对水面巡查力度,严禁船舶超载超速航行。
8.消防平安专项执法行动。排查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层、地下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全市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年底全部消除。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9.民爆器材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是打击民爆生产经营企业的三非(即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现象。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实施民爆生产改、扩建工程或超许可品种、能力非法进行生产经营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其进行停产整顿,直至撤消或申请撤消其生产销售许可。坚决控制四超(超员、超量、超产、超时)现象的发生。
10.打击非法盗采国家资源专项执法行动。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力量集中打击非法盗采国有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煤矿、非煤矿山等领域无证采矿、以采代探、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对非法开采的无证矿井、越界开采的矿井、采矿许可证过期的矿山及时提请地方政府予以毁闭。
11.其他负有平安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领域)特点,相应开展平安生产行政执法活动。
(三)加强日常执法,使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在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的根底上,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日常执法,逐步实现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常态化。通过日常执法活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催促企业落实整改,不断提高企业平安管理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全面启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察执法工作。以宣传贯彻XX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方法为契机,做好职业危害监察执法工作。从今年开始,各级平安监管、卫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要将作业场所职业平安健康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日常执法。以非煤矿山开采、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化工、五金电镀、装饰材料加工、医药加工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职业卫生执法,加大职业卫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催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催促未申报的企业加快申报,对不申报的企业依法予以处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组织协调平安监管监察、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行政监察、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落实责任,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限期整改,依法给予处分。要层层落实政府和部门的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为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真正通过执法检查,消除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三个结合原那么,即执法与效劳企业相结合,检查与复查整改相结合,处分与平安教育相结合。
(二)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各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