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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政专项资金审计汇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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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民政 专项资金 审计 汇报 材料
民政专项资金审计汇报材料 我县的民政工作在上级各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xx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民政专项资金发挥了最大的社会效益,帮助解决了我县的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了我县社会事业的开展,保障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2023至2023年民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22年,省、州下拨及县级配套民政资金结余389.75万元。2023年至2023年,省、州下拨各项民政专项资金共12443.3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1136.27万元、利息收入53.57万元、其他收入91.58万元;县民政局发放各项民政专项资金共12258.69万元,财政社保专户总结余220237.20234万元(财政专户节余1658.20234万元,指标结余4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农村低保 2023年至2023年省、州、县通过湘财预(202223)143号及州财指(202223)37号等文件下拨民政资金2502.66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237.5万元,利息3.16万元。2023至2023年县民政局通过古民低字(202223)03号等文件下拨到乡镇低保户和财政所帐户上资金合计2158.66万元,财政社保专户结余344万元,指标结余专户200万元。 2、城市低保 2022年共结余375.2万元,2023年至2023年省、州、县通过州财社指(2023)11号等文件下拨民政资金6282.7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236.6万元,利息46.52万元,其他收入91.58万元。2023至2023年县民政局通过古民低字(2023)3号等文件下拨到低保户帐户上资金合计6129.31万元,专户结余资金368.33万元,银行结余160.28万元,指标结余221万元。 3、农村医疗救助 2023年至2023年省、州、县通过州财社指(202223)2号等文件下拨民政资金120232.49万元,其中,县级配套20230万元,利息2.49万元。2023年至2023年县民政局通过古民低函(202223)1号等文件下拨到农村特困家庭大病救助帐户上资金合计732.47万元,专户结余资金360.02万元。 4、城市医疗救助资金 2023年至2023年省、州、县通过州财社指(202223)504号等文件下拨民政资金共513.78万元,其中,县级配套60.38万元,利息1.40万元。202223年至2023年县民政局通过古民低函(202223)1号等文件下拨到城市特困家庭大病救助帐户上资金合计155.37万元,专户结余资金358.40万元。 5、救灾资金 2022年结余14.55万元,2023年至2023年省、州通过州财社指(2022)525号等文件下拨救灾资金2268万元。2023至2023年我局共发放救灾资金2235.2023万元,专户结余资金2023万元,银行结余43.48万元。 6、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资金 2023年至2023年,省、州、县共下拨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资金43.86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23.99万元。2023至2023年,我县共为81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资金17.64万元,其他支出26.22万元。其中2023年至202223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02223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州发[202223]26号)文件规定,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增加到每人每月300元。 7、孤儿根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我县孤儿根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发放是从202223年开始,202223、2023两年,省州共下拨孤儿根本生活补助资金285.03万元。其中202223年州财政局拨给我局孤儿根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8.19万元,2023年拨给我局孤儿根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22.84万元,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4万元。202223年至2023年我县共发放孤儿根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67.706万元,专户结余资金217.324万元。 8、五保供养资金 2023年至2023年,省、州、县共下拨五保供养资金736.23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477.78万元。2023年至2023年我县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736.23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强化对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民政资金“救命钱〞、“及时雨〞的作用,县民政局着重从管理制度、审批程序、资金发放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一是管理制度化。我局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城乡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标准性文件之规定,照章办事;同时,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了xx县民政局财务公务管理方法、xx县民政局关于对临时救助资金申请、审核、发放进行标准化管理的通知等相应的文件,用标准的制度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管理。二是审批程序化。如何做到救助对象定位准确,救助标准科学合理,我局坚持按“一申请、二核实、三审批〞程序执行,将知情权和决策权交给群众。所有需要救助的对象必需先写出书面申请,经村和乡镇两级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交由县民政局审批。三是发放社会化。为了切实做到为民、便民、惠民,我们对所有民政资金一律实行社会化发放,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五保供养、孤儿生活保障费、百岁老人长寿金等直接将资金发放到对象手中,采取这种直达的做法,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运行速度,保障各项民政资金不走漏。四是监督全面化。强化监督是做好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我们聘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政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每年xx县财政、县审计部门一道对全县各乡镇的民政资金进行审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我县是“老、少、边、穷、库〞地区,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自然条件差,支柱产业刚起步,财政支出小,需上级重点倾斜扶持。 (二)、城乡居民因灾因病返贫现象严重,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农民收入单一。 (三)、社会保障面小、标准低,民生工程难度大。 (四)个别乡镇对民政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资金支持,轻日常管理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四、整改建议 (一)、建议上级加大对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政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 (二)、建议上级减少对对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财政配套 (三)、建议上级扩大和提高对贫困少数民族地区低保的覆盖面和标准,确保应保尽保。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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