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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火灾事故
处理
方案
火灾事故处理方案
1总那么
1.1目的
按照市委、区委的总体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开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贯彻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适应本区特点和为了未来建设、开展的需求,提高区公安消防支队应对突发火灾事故处置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平安,维护区域平安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
1.2工作原那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标准,加强管理;快速反响,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战训一致,平战结合。
1.3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11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值勤条令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国务院相关法律、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1.4根本情况
1.4.1区域概况
位于北纬30度53分-31度2023分,东经121度35分-121度51分,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清楚,雨量充分,平均降雨量1174.2毫米,年平均气温15.5゜c。是国际大都市的XX县区和的组成局部,地处长江三角洲的东南端,西枕与市区相外望,北接XX县区,东濒东海,南临杭州湾,总面积835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50.1公里,是防汛、防台的最前沿。
现有14个行政镇,一个XX县区、二个工业园区,一个旅游度假区。现有常住人口9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71万人,流动人口24万人,人口密度1138人/平方公里。消防保卫对象种类繁多,据不完全统计主要为:宾馆、酒店、度假村295个;商场、超市20个;医院、敬老院25个;公众娱乐场所350余家;政府机关30余个;学校90余所;加油站62个;化工企业37个;各类生产厂家、仓库500余家;机动车辆4.4万辆、摩托车19万多辆。随着洋山深水港的开港,大型物流仓库、船舶又将成为消防重点保卫对象。
1.4.2本区突发火灾事故的现状、特征和趋势
1.4.2.1本区突发火灾事故的现状
根据历史资料分析研究,对地区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火灾事故已成为本区预防的重点。据近三年统计,全区共发生各类火灾事故1198起,物损7473.77万元。据统计年区共受理火警991起。
1.4.2.2本区突发火灾事故的特征
火灾事故的多样性。区既有常见的火灾事故,又有多种多样的火灾事故,如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居民火灾、生产厂房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次生火灾事故、化工危险品火灾事故等。
火灾事故原因的复杂性。致灾因素复杂,主要表现在消防意识薄弱、违反电气使用平安规定、违反平安规程操作、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人为纵火、自燃以及其他(战争)等因素。
火灾事故作用性。一旦发生火灾,其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大、人员伤亡大、社会影响大。
火灾扑救难度大。受消防站点分布不均、消防装备力量缺乏等原因,火灾先期处置不到位,必将造成更大的灾害,且各类火灾的扑救方法和采取的措施不同,一旦处置不及时,必将造成更大的损失。
1.4.2.3本区突发火灾事故的趋势
随着本市区域“两港一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建设的飞速开展,火灾形势日趋严峻,正面临着特殊火灾的严重挑战;“十一五〞期间,的人口随着东海大桥的开通,洋山深水港码头的使用,临港新城的建成,的常住人口将由目前的95万上升到145万;一些重大的火灾隐患依然存在,一些重大的火灾隐患依然存在,一些重大的火灾隐患依然存在,一些新致灾种的潜在性如果预防不力也会突发火灾,特别是一些消防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一旦发生火灾,必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
1.5火灾事故分类
1.5.1建筑火灾。主要包括高层建筑火灾、砖木结构建筑火灾、钢结构建筑火灾,洁净厂房火灾等。
1.5.2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主要包括医院火灾、学校火灾、影剧院火灾、商场、大卖场火灾、宾馆、旅馆火灾、歌舞厅火灾、ktv火灾、足浴店、茶室火灾等。
1.5.3地下建筑火灾。主要包括地下商场火灾、隧道火灾、地下车库火灾等。
1.5.4化工火灾。主要包括炼油厂火灾、液化石油气厂、天然气处理厂、油罐火灾等。
1.5.5仓库火灾。露天堆垛火灾、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火灾、粮食仓库火灾、大型物流仓库火灾等。
1.5.6交通工具火灾。主要包括汽车火灾、列车火灾、飞机火灾、船舶火灾等。
1.5.7特殊情况火灾。主要包括带电设备、线路火灾、强风情况下火灾、有毒区域火灾等。
1.5.8自然灾害次生、衍生火灾事故。主要包括台风、雷击、地震以及其它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火灾事故。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区公安分局统一领导下,区公安消防支队是区负责突发火灾事故主管单位。
2.2领导机构。根据区委、区府的决定,公安消防支队成立市区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应急小组由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政委任组长,支队副支队长任副组长。组员由机关各部门领导、基层中队主官担任。
公安消防支队的职责:
(1)研究确定全区应对突发火灾事故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评定区各类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总体预案;
(3)开展一般、较大突发火灾事故的组织指挥,在区突发公共应急事件委员会领导下开展重大、特大突发火灾事故的组织指挥。
(4)当突发火灾事故超出区公安消防支队处置能力时,依据公安消防部队值勤条令按程序请求市消防局支援;
(5)依法对全区性重要工程和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和防火宣传;
(6)部署总结年度突发火灾事故应对工作;
(7)承担24小时应急值班;
(8)掌握区消防平安重点保卫单位、地区的有关情况和灭火作战方案;
(9)掌握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器材和各类灭火剂储藏情况,一旦发生火灾,根据需要做好器材装备、燃料和各种作战所需物资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2023)准确受理报警,及时准确的调动出动力量,同时发出信号和语音播送,不间断的保持与灾害现场的联系,及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11)保持与当地供水、供电、供气、电信、医疗、救护、环卫、交通、运输、气象以及驻军、武警部队、交通警察等有关单位的联系,遇有重大或特大火灾或者情况严重时,根据需要和现场指挥部的命令,通知有关单位到场协助灭火救援。
2.3组织体系框架(见以下列图)
3预测、预警
3.1预测
3.1.1建立突发火灾事故监测网络。支队根据本区季节、气候、例年火灾发生规律、特点等建立和完善本系统或本辖区可能造成影响的火灾事故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3.1.2支队在市消防局指导下建立突发火灾事故常规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本区经济建设开展情况、本区重点单位分布、消防监督检查、实地调研、火警出动等情况梳理归纳本区可能诱发突发火灾事故的信息;
(2)主要危险物质和重大危险源的种类、特性、数量、分布及有关内容;
(3)潜在的重大火灾事故及影响范围;
(4)XX县区分布、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交通和根底设施情况,重要保护目标及其分布,常年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等气象条件,人口数量、结构、特征及其分布;
(5)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力量:公安消防支队及下属中队、工企专职消防队及各城镇义务消防人员;
(6)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如消防装备的滞后、消防站点的分布、人员变化及自然气候等。
3.1.3提高预测水平。建立突发火灾事故信息平台,完善突发火灾事故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共享机制,逐步建立应急指挥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跨单位对突发火灾事故预警信息实施有效管理和使用。加强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评估,提高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对突发火灾事故监测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2信息报告
3.2.1迅速报告信息。公安消防支队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那么,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把突发火灾事故信息报告区应急联动中心、市消防局。市民有义务等报警或通过特服 及其它途径报告反映突发火灾事故信息。
3.2.2严格报告制度。公安消防支队接到报警信息后,要按照火灾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灭火救援等应急事故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及时向区应急联动中心和区应急办报告。做到事发后报告迅速,处置时报告正确,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3.2.3加强信息通报。收集、研判各类根底信息和动态信息,明确各类突发火灾事故信息交流与报送的渠道、时限、范围、程序、监管的要求,并根据处置需要加强各联动单位的通报,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区应急办(区政府总值班室)。
3.2.4及时处置信息。公安消防支队接到重要信息后,要运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分析判断处理及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2.5跨区域信息通报。公安消防支队要与相邻区加强协作,建立突发火灾事故的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突发火灾事故影响超出本辖区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3.3预警
3.3.1预警级别。按照突发火灾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根据全国统一标准按照火灾损失严重程度分类,本区火灾预警级别分为三级,即一般火灾(iii级)、重大火灾(ii级)、特大火灾(i级),依次用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黄色等级(iii)。一般火灾发生,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橙色等级(ii级)。重大火灾发生,即死亡3人以上;受伤2023人以上,死亡、重伤2023人以上;受灾户30户以上;烧毁财物30万元以上;预计将要发生特大以上火灾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红色等级(i级)。特大火灾发生,即死亡2023人以上;受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户50户以上;烧毁财物20230万元以上;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3.2预警级别研判与发布。突发火灾事故主要由公安消防部门按照火灾等级报区应急委员会批准,严重级别以上的预警需报市消防局、市应急委员会批准。
一般级别突发火灾事故的预警信息发布或宣布取消报请应急委常委副主任批准,严重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或宣布取消需市应急委员会统一发布和宣布取消。
3.3.3预警公告内容。包括火灾事故类别、级别、场所、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预警公揭发布内容变更的,应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3.3.4预警公告方式。突发火灾事故在严格遵守市消防局关于新闻宣传纪律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报纸、播送、报纸、电视、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发布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应当在区有关单位的协助下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5接处警规程。区公安消防支队根据区应急联动中心有关规定、职责和权限,明确规定报警、接警、处警的部门和第一响应队伍,明确其工作要求与程序,明确进入预警的相关部门、程序、时限、方式、渠道、要求和落实预警的监督措施。
3.3.6预警处置。进入预警期后,区公安消防支队在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应急联动中心的授权下,报请区应急委员会同意后,可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