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研究·43·2022年/第6期/《檀香刑》和《行刑人尔依》施刑者形象分析◎肖洋(青海师范大学青海西宁810008)一、人性的差异:大相径庭的“施刑者”刽子手赵甲作为清朝执行刑罚的“杀人机器”,行刑人尔依作为土司家族中专司刑罚的“世袭家奴”,两者作为不同统治者的“施刑者”,他们的本性或主动、或被动地受到压抑和摧残。希望刽子手建立世袭制度的赵甲,渴望拥有自由的行刑人尔依,人性的差异也使得他们最终的区别愈发明显。(一)“杀人机器”刽子手《檀香刑》中赵甲是清朝的一名刽子手,在他的眼中的人与动物是没有区别的,只是“一条条的肌肉、一件件的脏器和一根根的骨头”①,在一次次的施刑中,他的手艺越来越精湛,终于成为刽子手行里的“大状元”。对赵甲来说,杀人是一门神圣的技艺,也是他引以为豪的工作。给小虫子施刑“阎王栓”所捞的钱财,让他能够回家娶妻;被太后和皇帝赏赐的檀香木佛珠和太师椅子,也成了他人生中最值得炫耀的资本。他甚至劝自己的儿子赵小甲说:“我的儿子,你就准备着改行吧,同样是个杀字,杀猪下三烂,杀人上九流。”②并且他认为“刽子手虽下贱,但刽子手从事的工作不下贱”③,代表着国家尊严的刽子手应该列入刑部的“编制”中,如果能建立刽子手世袭制度那就更妙了,所以他更卖力地进行着一次又一次令人惊叹的刑罚“表演”,更是使得他的自信心和虚荣心无限膨胀起来,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杀人机器”。(二)“世袭家奴”行刑人《行刑人尔依》讲述的是关于一个行刑人家族的故事,这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通过世代行刑人来展现出行刑人的不同一面。小说描写了五代行刑人:第一代行刑人是因喜爱杀戮而自愿放弃自由民的身份成为行刑人,并因此受到自己小儿子的诅咒而死;第二代尔依快刀取脑【摘要】莫言的《檀香刑》与阿来的《行刑人尔依》的这两部作品中都涉及施刑者形象的塑造,两者各有不同却又颇有异曲同工之妙。本文通过对比分析赵甲和尔依这两个施刑者的人物形象,并结合酷刑“表演”中的不同主体来挖掘其背后更深层次的寓意。【关键词】《檀香刑》;《行刑人尔依》;刽子手;施刑者【中图分类号】I2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8264(2022)06-0043-03袋,杀人干脆;第三代尔依对任何人都充满仇恨,最适合成为行刑人的他遗憾地碰见了一个热爱艺术的主子,备受冷落,只能靠改良刑具来打发自己无从宣泄的仇恨和热情。这并不是连续的五代,因书记官的缺失,轻易地略去了一大段较为平淡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