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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我国
文化
体制改革
问题
研究
关于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咨询题研究
篇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咨询题和破解思路--答案(2023.09.11)
篇二:文化体制改革中的法律咨询题研究
文化体制改革中的法律咨询题研究
2023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开展大繁荣假设干严重咨询题的决定〞。 决定指出:在文化体制改革中要“加强法制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养,推进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快文化立法,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效劳保障、文化产业振兴、文化市场治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文化建立法制化水平。〞
可见,在文化体制改革中过程中,必须明确进展与文化体制改革相关的法律咨询题研究的意义;必须深化理解文化体制改革中出现的突出的法律咨询题;必须尽快找到处理文化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法律咨询题的处理方法。本文即从以上这三个方面进展分析,以期对法律工作者文化治理工作者有所启发。
一、在文化体制改革中进展法律咨询题研究的意义
1.是依法治国的需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方略,是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文化体制改革同样要遵照依法治国的方针。
建国以来的历史经历说明,依法治国,建立法制国家是人民共同的愿望,是社会历史开展的必定,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根本大计。1956年“双百方针〞的提出施行, 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文革期间,把一些文化咨询题当作政治咨询题,背离、抛弃了“双百方针〞,使社会主义文学艺术和科学遭到极大危害。在文艺思想上,一些学术咨询题被冠以资产阶级和修正主义文艺思想进展批判;大批文化学者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惨遭迫害。大批代表中国悠久文化的珍贵文物、字画、藏书等遭到消灭性破坏。所有这一切严峻阻碍了我国文化的开展、繁荣和进步。究其缘故,确实是由于没有依法办事。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及其以后的修正、完善才使中国社会主义建立重新回到法制轨道。文化领域才逐步走出阴影。
2.现实开展的需要。文化体制改革修养面特别广,特别是随着我们物质文化生活的不断丰富,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国内外方式的不断变化,在文化领域,新的咨询题也不断出现。除了传统的出版发行,图书影视等之外,互联网,3G通讯及日益走进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婚庆、礼仪、KTV娱乐等领域的法律咨询题日益突出。对这些新出现的法律咨询题进展研究,能对我国的立法、执法提供必要的参考,从而使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向着健康,积极的方向开展。
二、文化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法律咨询题
1.无法可依
据不完全统计,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国家已经制定了有关文化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文化行政规章400余件,其中包括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自然遗产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此外,各地点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依照各自地点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大
量的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地点性法规和规章。能够说,在调整人们社会文化关系和文化事业治理的一些重要方面,初步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是,绝大多数文化领域还缺少法律标准,这些缺项主要是由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规章甚至标准性文件来填补的。这种情况与民主政治的要求相悖。而且,行政机关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制定程序简单,缺乏公开性、民主性,某些带有部门利益色彩,致使规章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
比方备受关注的电影电视方面。现实的咨询题是,我国的观众不爱看国产的影视,由于其题材单一,旋律意味过于浓重,相关于新时代,新思潮显得过于保守,难得出现一些震撼人心灵的佳作。电视剧更是内容陈旧,历史题材为主,戏说,穿越、翻拍成风,现实题材根本都是婚恋家庭之类,缺少对炽热的、锋利的现实生活的创作。究其缘故,就国为是我们电影电视方面没有标准的法律。由于没有标准的法律,因而电视剧不管是投资,创作依然引进、发行、放映,往往因涉及类似现实生活的某部门,某件事,就会有人对号入座,或说这里“不符合工作程序〞,那儿“没开常委会如何就抓人〞,“经济案件检察院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就移交〞导致几乎是“一个人〞说了算,“一个部门一封函件〞决定作品命运。不管是创作队伍依然一般群众都在呼吁加快电影电视立法,让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全面协调开展,同时遭到法律的保护。由于“一个人〞说了算,“一个部门一封函件〞决定作品命运无法可循的现象,确实阻碍着作家、艺术家的创作热情,阻碍着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做强、做大。我们快乐地看到,国家立法机关亲密在关注着此方面的立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12月5日发布。并相信对电视等方面的立法也会随之提上工作日程。
又比方关于互联网方面的立法,2022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互联网信息效劳治理方法,但现这个规定已经不太习惯现实要求了。特别是网络言论及网络侵权方面。一些单位和个从利用权力和金钱恶意主导言论,利用第三方软件发布不良信息等,现行法律对这些新咨询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对互联网信息的治理、使用等方面进展法律标准尤为重要。
另外还有关于道德层面的见义勇为方面。网上广为流传的见义勇为反被诬事例特别多,如何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事实上,关于见义勇为的立法咨询题不断在讨论。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年度立法打算中,上海市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条例(暂定名)已经纳入年度立法预备工程。又由于作家群体、科技工作者、网络文学写手、音乐歌手、从软件作者、影视制造人等均面临着因版权保护不力所带来的生存压力。因而现行的著作权法也必须加以修正。
网吧、电子游戏厅、娱乐场所、商业演艺、艺术品运营、个人出版印刷等方面,目前都是以行政治理方法的方式进展标准,这些方面的立法同样对标准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有重要意义。
总之,我国现有文化立法层次较低,盲点较多,疏漏较大,而且构造不完善,缺乏紧密性,文化立法滞后于实践。与社会经济等领域的立法相比,我国文化立法总体比拟缓慢。因而,只有加快文化方面的立法才能习惯新情势的要求。
目前,文化领域的决策执法和监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重治理轻保障咨询题突出,加之现有文化市场治理与执法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人为造成部门分割和行政壁垒,难以实现治理与执法别离。文化政策法律法规“政出多门〞,给实际操作造成困难。
造成文化执法不畅的缘故有以下一些:
一是文化执法小队伍缺乏。文化市场涵盖面特别广,包括音像、影视、演艺、出版、图书、游戏、动漫、网吧、会展、文物和艺术品买卖、文化创意等十几个类别,关系到人民生活和社会开展的方方面面。据有关统计数据反映,至2023年底全国运营性文化单位到达29.2万家,从业人员1532万人,文化产业增加值8400多亿元,占GDP总量的2.5%左右。此外还有为数不少的未纳入法人登记的文化运营个体户和外来流淌运营户。而文化市场治理执法队伍却小得悲伤。面对数量庞大,人数众多,分布广泛的文化市场,文化市场执法治理人员只能是疲于奔命,日常治理特别难步入正轨。
二是文化执法软手段过软。这些年国家为规化市场运营行为陆续出台了营业性演出治理条例、电影治理条例、音像制品治理条例、娱乐场所治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效劳营业场所治理条例、出版治理条例、传统工艺美术治理条例、文物保护法等十几部法规及其施行细那么,对违法违规运营行为都制订了明确硬性的处分方法,但在详细操作施行中却没有过硬的手段。许多运营业主都不大把文化市场执法人员放在眼里,认为一不能捉他,二不能关他,三不能打他,充其量确实是动动嘴皮子,耍耍笔头子,罚点小票子,没有什么了不起!网上调侃几个部门执法手段不同之处是: “公安靠手铐、税务靠发票、工商靠执照、文化靠说教〞。这反映了文化市场执法的无力与无奈。
三是文化执法部门多头。每一文化产业门类都有其适用的治理法规,但对运营违规的同一件事实,因部门治理多头而都能够处分。如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文化市场执法人员能够依照法规处分,而公安部门也可按照违背身份证验证治理的规定予以处分,工商部门还能够按照超对象运营予以处分。同样,对同一平安通道不畅的咨询题,公安、消防、文化执法人员都能够按各自职责予以处分。而且处分的轻重程度都能够不一样,致使乱象丛生。遇难题那么互相推倭,如文化市场无证运营的咨询题,工商、公安说文化市场治理执法以文化部门为主,文化部门那么说文化部门只治理有证运营单位,取缔无证运营是工商、公安部门的事等等。
四是局部相关从业人员素养跟不上时代。现今社会,文化产业的高速开展是以大量应用新技术为前提的。但新技术也是一柄双刃剑,它也能够用于违规违法运营。激光照排、胶印技术的应用,使出版物的消费周期更短、效率更高、本钱更低,也使盗印、非法出版更为容易;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开展催生了许多新的运营领域和运营业态,也使有害信息传播更快、更广、阻碍更大;自动化消费、仿真技术,使侵权、盗版、造假大量产生,甚至家用都能够复制光盘、软件,一条非法光盘消费线每天的产量数以万计,对正版市场的冲击宏大。而这一切又因局部相关从业人员素养跟不上时代,甚至社会责任感缺失,唯利是图而变得更为严峻。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快文化立法。
近年来文化立法有不小的进展,但缺乏关于文化产业的整体立法。为了促进文化立法能够快速而有效,能够由文化主管部门牵头,文化产业内的知名人士,尤其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民意代表组织,法律界人士参与,先期以课题的方式对相关文化领域内的立法工作进展研究、探究,列出难点,提出业内的意见和建议,最后提交给相关立法机构参考,以推进文化立法的高效、精确。云南省公布的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传统文化的地点性法规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
条例、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制订的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 能够预见的是,地点文化立法所获得的重要进展和有益经历对化解文化立法难点将有所裨益。
不容无视的是,文化立法涉及到特别多精神层面的东西,是一个不断积淀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而,应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现实生活急需标准的,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图书馆法文化事业促进法等,能够先出台,其他社会普遍关注的文化治理方面的立法,可先作调研,适时出台。
2.进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一是文化市场走综合执法之路,一统方式不可逆转。在相关文化领域内实行综合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文物、版权等部门的执法职能。综合执法机构可取以上各部门之执法职能作为政府组成系列,单独设置。一些地点的试点实践证明,在文化领域内实行综合执法,不但有效处理了当前普遍存在的机构膨胀、职权穿插、多头执法、效率低下、干扰执法和执法扰民等咨询题,而且充分考虑到了文化市场的特别属性和执法的专业性,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节约了执法本钱,减少了互相之间的牵制和矛盾。有利于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开展,符合精简、统一、效能原那么的有效改革措施。
二是确立文化市场稽查权的独立执法地位,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稽查队伍。 为确保文化市场治理法规的有效施行,还必须建立相应的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力度。作为一个特别的市场形态,文化市场的治理工作有其特别性,这就决定了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要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文化稽查队是具有特别作用的执法队伍,从执法检查、立案取证、处分决定四处分的执行,构成一个整体并用法律予以确认。
三是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制度,以促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已公布的文化部文化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与之相配套的文化市场专用执法文书,在详细执法活动中有效保证了执法行为的公正和严肃性,推进治理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标准化,并为相应的监视提供强有力的依照。因而,严格标准文化市场执法文书,按程序执法,是文化市场法制化治理的需要。
四、结语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文化立法,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效劳保障、文化产业振兴、文化市场治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