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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委员会
议事规则
新编
安委员会议事规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以下简称“公司〞)安委员会的职责,健全安委员会的议事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履行其职能,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本规那么对公司安委员会成员及列席会议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分公司的安委员会参照本规那么执行。
第二章
安委员会的组成及其职责
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公司党委决定;主要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组成;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安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设三人。第六条安委员会作为公司平安管理的最高议事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政府有关健康、平安与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及大唐集团、大唐国际、能源化工公司的文件要求;
(二)确定公司平安管理组织机构和三级平安监督管理网络;
(三)审定平安生产责任制并监督执行;
(四)确定公司年度平安生产管理目标、审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组织公司平安管理统一活动;
(五)审定公司年度平安管理工作方案,组织公司统一平安活动;
(六)审核公司有关平安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标准;
(七)制订平安管理资金投入方案;
(八)审议公司对分公司及其负责人的奖惩意见;
(九)提议设立健康、平安、环境专业管理机构,并提出专业管理人员的考核意见;
(十)研究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健康、平安与环境状况,及时落实技术、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组织重大隐患整改;
(十一)审核、批准公司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人员、物资。
(十二)审定qhse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十三)负责qhse体系认证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组织协调;
安委员会行使上述职责的方式是通过召开安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七条安委员会会议应严格执行议事规那么,确保科学决
策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安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环境保护、消防、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政府的有关政策,了解国内有关平安生产的信息,了解公司平安生产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未经安委员会主任授权,任何成员不准以安委员会名义发布信息。
第四章
安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安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分管平安工作的三位副总经理担任,其中由分管平安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常务主任。
第十一条主任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主持安委员会会议,领导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催促、检查安委员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催促、检查公司的hse工作,及时消除影响健康、平安与环境的事故隐患;
(四)组织制订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十二条主任可委托副主任履行主任的局部职责。
第五章
安委员会会议
第十三条安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或由主任临时决定,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
第十四条安委员会会议由安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安委员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和地点;
(二)主持人和参加人员;
(三)事由和议题;
(四)有关人员应携带的材料;
(五)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五条安委员会会议议题由安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指令拟定。
第六章
安委员会会议表决
第十六条安委员会会议实行和议制。
第十七条参加会议人员应就每一项议题积极发表意见。
第十八条一般问题决议应由1/2多数同意方可通过,人事、财务等重大问题决议应经2/3多数统一方可通过。
第十九条主任对意见不能统一的议题有最终处置、决定权。
第七章
安委员会会议文档管理
第二十条安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安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
(三)会议议程;
(四)出席会议人员发言要点;
(五)会议决议。
第二十一条安委员会办公室是安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联系、协调有关工作,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催促检查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委员会决议,负责委员会活动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发布。
第二十二条安委员会的文档应保存五年。
第八章
第二十三条安委员会为公司的非常设机构,应配备有较强业务水平的办公室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安委员会办公室应及时向所有成员通报
其他
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及公司的有关制度。
第二十五条本规那么由安委员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规那么由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那么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那么
为充分发挥楼宇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建设新型楼宇,特制定议事规那么。
一、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支部委员分工要集体决定并遵循决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与其他委员讨论确定,有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不得临时修改议题。
五、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的日期、议题、及相关事宜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六、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畴。从楼宇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研究讨论应由党支部决定的重要问题,研究检查党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研究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等重要事宜。
七、党支部委员会重大决定,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形成决议须由到会半数以上委员赞同,如有分歧,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上报上级组织。紧急情况,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缺乏半数需决定处理重大事情时,事后要在支部会上说明。
八、党支部委员会议议事会要做好记录,决定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具有保密的内容要严守秘密。
九、写字楼重大事项须经支部保值讨论决定,包括。临时紧急工作分工;表彰奖励名单上报等。
第三篇:工会委员会议事规那么联合工会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
联合工会覆盖假设干个法人单位,联合工会委员平时工作又分散在不同单位。为了促进联合工会民主办会,充分发挥工会委员的集体智慧,从联合工会的全局出发研究和组织开展工作,联合工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需经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一、集体议事时间
联合工会必须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如遇特殊情况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集体议事的主要内容
1、工会的全年工作目标,月、季工作安排,召开会员(职工)代表大会方案、节日的重大活动安排方案、年度工作总结等;
2、贯彻执行会员(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党委、上级工会有关决定的措施;
3、向会员(职工)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向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4、工会经费预、决算及重大财务支出;
5、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相关事宜,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用人单位提出的重要建议;
6、推荐或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推荐参加集体协商职工方的代表人选以及出席上级工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人选;
8、联合工会换届人事安排等有关事项;
9、必须由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三、集体议事的要求
1、联合工会需在每次召开集体议事会议前五天,将会议的议题和需讨论的重要问题,告知所有联合工会委员,各位委员做好会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2、联合工会召开集体议事会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必要时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组长可列席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决议案实行表决制,应到会人员超过半数同意视为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如对重要问题意见有分歧,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会议进行表决。
3、联合工会每次召开集体议事会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对出席人员、时间、地点、议题、每个委员的发言及最后表决结果,都应作出详细记录。
4、每次议事结果运用适当方式向会员(职工)反响。联合工会委员必须认真执行工会委员会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或会议决定与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相违背,应重新提出讨论。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联合工会的集体决定。
四、联合工会委员违反本制度,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由上级工会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XX市总工会常委会议事规那么
为了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充分发挥市总常委会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推进常委会工作标准化、制度化,现制订市总常委会议事规那么如下:
一、职权
市总常委会在市总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执行市委和省总指示,落实全委会决议,主持日常工作。
1、召集全委会,执行和组织实施全委会的决议、决定,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传达讨论市委和省总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重要批示精神,并结合全市工会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3、讨论制定以市总名义发布的涉及全会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审议以市总名义上报市委和省总的重要文件。
4、对全市工会效劳大局、效劳职工,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举措进行研究布置。对全市工会开展中长远规划、年度工作方案、经费预决算等重大问题进行审定。对全市工会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必要时,将常委会研究的有关问题提请全委会讨论决定。
二、会议制度
1、市总常委会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工作需要时可随时召开。常委会议由主席召集主持,主席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主席召集主持。
2、市总常委会议题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主席确定或由主席委托副主席确定。会议研究的议题材料,由市总办公室收集准备,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送达市总常委和有关列席人员。
3、市总常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常委不能出席会议时,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会议讨论的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会议决定事项由市总办公室主任向请假常委通报。
4、市总常委会讨论问题,由主持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在集中大家意见的根底上作出决定。对重大问题采取表决方式确定,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5、市总常委会要加强方案性。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上会前要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
6、市总常委会作出的决策,由常委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如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由常委会决定。
7、市总常委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