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安全管理制度
2023
安全管理
制度
烧结
安全生产
责任制
汇编
烧结厂平安生产责任制汇编
1.目的
为全面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平安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有效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天津市平安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烧结厂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平安生产应负有的责任,适用于烧结厂所属各部门。
3.术语
3.1 平安生产责任制: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平安生产应负的责任。
3.2 “三同时〞:基建(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引进)工程工程,其劳动平安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
3.3 “五同时〞: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平安工作。
3.4 职业危害:员工所从事的工作或工作环境中所特有的危险因素对其具体造成的伤害。
3.5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广阔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管理职能及执行原那么
4.1 烧结厂平安生产委员会是烧结厂平安生产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烧结厂平安生产的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对烧结厂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负有领导、决策责任。
4.2 各车间、科室接受平安生产委员会的领导,负责本部门日常平安生产的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对本部门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负有领导、决策责任。
4.3 平安科是烧结厂平安生产的综合管理部门,是烧结厂平安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4.4 各车间、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
4.5 各部门在生产经营工作中要把平安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平安管理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制。
4.6 平安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必须在各自岗位中对实现本岗位的、平安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
4.7 各级领导及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政策、法令、法规及标准。
5.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各级行政领导的平安生产责任制
5.1.1厂长平安生产职责
5.1.1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平安生产工作。
5.1.2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平安职责,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5.1.3审定平安生产规划和年度方案,确定平安生产工作目标。保证本单位平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1.4定期主持召开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平安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关决策和实施。
5.1.5为职工提供平安、健康、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保障职工职业健康,加强劳动保护,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其他疾病对职工的危害。
5.1.6催促、检查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组织并参加平安检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要如实报告并及时消除生产平安事故隐患。
5.1.7对新、改、扩建工程工程,必须做到平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1.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1.9及时、如实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平安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进行查处。
5.1.2 负责生产、平安副厂长职责
5.1.2.1、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平安〞的原那么,管理本部门平安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平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厂长负责,领导平安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5.1.2.2、组织领导职工学习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平安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厂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完善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
5.1.2.3、每月召开一次本部门平安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平安隐患问题,对例会决定的事项,组织贯彻落实。平安例会要有记录,下发会议纪要。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必须有平安生产的内容和要求。
5.1.2.4、在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平安工作。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5.1.2.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平安操作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研究解决 , 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部门提出报告,在报告的同时应有可靠的临时性措施。
5.1.2.6、主持制定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按权限负责本单位生产平安事故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5.1.2.7、组织、支持平安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平安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5.1.2.8、主持和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1.3 负责设备副厂长及厂长助理职责
5.1.3.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和职业平安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5.1.3.2、组织领导各部门对本厂平安技术操作规程的审定和设备运行的平安管理,负责审查、验收平安技术措施工程的设备制造和安装。
5.1.3.3、负责组织领导分管部门对本部门平安技术操作规程的审定和设备运行的平安管理,负责审查、验收平安技术措施工程的设备制造和安装。
5.1.3.4、定期组织设备动力部门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和工业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5.1.3.4、对不符合国家法规标准及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设施要及时组织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在采取可靠防范措施的同时,按权限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和部门。
5.1.3.5、认真贯彻平安生产“三同时〞的原那么,在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平安卫生设施。催促主管部门制订新投入设备的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审核。
5.1.3.6、负责组织和审核全厂设备大、中修方案,组织对平安检修方案的审核 并对平安措施不完善的不予报审。
5.1.3.7、主持厂内各部门研究、解决平安生产中存在问题的有关会议。
5.1.3.8、负责组织、催促各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平安生产职责。
5.1.3.9、负责厂各部门的平安生产工作。
5.1.3.10、参加厂各部门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1.4 负责技术副厂长职责
5.1.4.1、在主管厂长的领导下,对本厂的平安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催促有关部门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
5.1.4.2、在组织厂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大修工程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新产品试制过程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平安生产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执行本部门平安生产管理规定。
5.1.4.3、审定本厂平安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及标准,制定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消除不平安隐患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技术措施,并催促有关部门实施。
5.1.4.4、负责审查部门职工平安技术教育及平安培训工作。
5.1.4.5 、 参加本厂重大事故(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故)的调查,提出改进的技术措施,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伤亡事故负责。
5.1.4.6、负责厂各部门的平安生产工作。
5.1.5车间主任(科长)的职责
5.1.5.1对本车间的平安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支持分管平安生产的副厂长开展工作。
5.1.5.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令和上级指示,在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把平安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每周必须主持召开一次平安分析会,组织每周的平安活动日。每月组织一次全车间的平安活动。
5.1.5.3 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平安防范措施,作业场所的布置,必须符合职业平安卫生法规的要求,保证各种平安防护设施齐全、灵敏、有效,操作场所符合定置管理规定的要求。
5.1.5.4 主持编制和落实本车间年度平安技术措施方案。经批准由本车间施工的工程,应安排人力、物力按期落实,属有关部门或对外承包的工程,应催促按期实施。
5.1.5.5 经常组织对职工进行平安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平安教育〞的制度,关注职工的思想动态,提高全员平安意识,制止违章作业。
5.1.5.6组织各类平安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平安隐患,加强对所属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
5.1.5.7定期对各岗位职工进行平安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操作证,方可批准上岗作业。
5.1.5.8 按规定配备车间专(兼)职平安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的检查。
5.1.5.9 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紧急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重复事故的发生。对已、未遂事故和违章违纪都要“四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平安生产有奉献者提出奖励意见。
5.1.6分管设备和技术工作的副主任(副科长)职责
5.1.6.1 负责本车间机械电器、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平安管理。协助车间主任管理平安生产工作,对因设备和技术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5.1.6.2 协同培训部门搞好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协助制订各工种平安技术操作规程。
5.1.6.3 在安装、改装、维修、搬迁设备时,必须保障平安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前方可投入运行。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对设备的平安运行措施有明确的认定。
5.1.6.4 组织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鉴定和设备的大、中修验收,对危及职工平安的隐患整改后,并确认平安可靠前方能投产运行。
5.1.6.5 研制新产品,应用新工艺和新技术时负责提出保证人身平安的技术措施,投产前应向有关人员提供平安操作资料。
5.1.7车间平安员的职责
5.1.7.1协助车间主任抓好平安生产工作,对平安生产负具体管理责任。
5.1.7.2组织制订本车间各工种平安技术操作规程,报请平安科、主管厂长审定批准。
5.1.7.3抓好班组平安管理,经常组织对职工的平安教育,对新职工、调换工种职工、伤愈复工职工等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凡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
5.1.7.4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平安技术操作规程指挥生产,及时纠正职工违章、冒险作业,落实“四不放过〞制度,对情节严重者,令其停止工作,并视情节按规定予以处分。
5.1.7.5按周组织平安检查,凡属危险因素较大的关键设备,应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隐患要逐项登记和整改。对车间无力解决的隐患,在向上级领导报告的同时负责采取临时有效的平安措施。
5.1.7.6参加对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鉴定和设备大、中修验收,对危及职业平安的隐患,在未消除前不投产运行。
5.1.7.7坚持平安生产的“五同时〞, 车间大、中、小修要按作业特点制定平安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5.1.7.8组织参加伤亡事故及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拟定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组织落实。
5.1.8工段长、班组长的职责
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