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司法局法治理念教育意见.docx
下载文档

ID:2041172

大小:20.04KB

页数:8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24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司法局 法治 理念 教育 意见
司法局法治理念教育意见 一、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坚持不懈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效劳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标准执法行为,改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需要;是从根本上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能力的重大举措;是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因此,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是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不断深化的重要前提和根底。要解决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就是要解决好领导干部自身的思想认识问题,要自觉承担起“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建设,坚持把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始终,引导广阔司法行政干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搞好教育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努力做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扎实有效,不断深化。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任务和目标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意味着查摆问题要准,整改措施要实,实际效果要显著。要紧紧围绕司法行政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这个重点,通过深入持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那么、内容和要求潜移默化地在每个干警头脑中“生根〞,在各项司法行政实践中得到真实表达。 自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活动以来,在解决广阔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方向和思想认识,端正执法理念,切实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必须看到,教育活动仍处在初始阶段,尚存在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识不够深刻、行动不够积极等问题。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下一阶段的集中教育中,各区县司法局、直属单位要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查摆,找准存在的问题和缺乏,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到达以下目标。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抵抗西方法治思想的负面影响,警惕封建思想剩余的影响,注意纠正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那么、内容和要求在司法行政各项制度建设中得到充分表达,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广阔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效劳工作者严格执法、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保障、法律效劳、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效劳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增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水平得到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为人民群众效劳的根本宗旨得到充分表达,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活动的时间安排 在去年的根底上,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活动,进而转入经常性的教育。集中教育时间至今年7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再发动,再学习阶段(3月28日到4月30日) 1、制定教育活动方案。各区(县)司法局、直属单位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集中教育活动根底上,进一步深化认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组织开展好集中教育活动。 2、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在认真总结前阶段学习情况的根底上,以党组(党委)扩大会议、民主生活会或者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好领导干部三个专题学习:一是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关于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论述,组织观看居安思危——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训资料片。通过观看和讨论,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执法为民、党的领导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是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联系近年来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和干警中发生的典型腐败案件,从思想深处剖析执法为民理念是否坚决,进一步研究从制度上防范领导干部腐败的措施;三是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结合本系统实际,分析研究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效劳,如何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卓有成效的工作,减少和防止不和谐因素的产生。 3、突出重点,加强培训。各单位要采取以会代训形式进行专题培训。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江泽民文选、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党风廉政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进平安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把广阔司法行政干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4、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各单位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可以采取先进典型引路的方式,举办先进人物报告会;也可以邀请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到本单位系统授课。主要领导干部至少联系实际向干警作一次宣讲报告;其他领导干部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紧密联系分管工作,向干警作一次宣讲报告。 (二)清理查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阶段(5月1日到5月31日) 1、抓好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清理查摆。各单位要在深化学习的根底上,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进一步清理执法观念上的偏差和制度标准上的漏洞。要紧密联系司法干警个人思想实际和岗位实际,深入查找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从职业道德、执法理念、执法思想上挖掘根源、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清理。对清理出的思想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并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2、认真开展“以案析理〞活动。司法部将编写和下发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效劳和谐社会建设的正面典型案例和违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反面典型案例,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警紧密联系“身边人〞、“手中案〞并召开会议,对照司法行政本职工作展开讨论,分析产生的原因,进而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的思想认识。通过“以案析理〞活动,使干警把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当着自觉行动,把办理每一起案件、处理每一件事情的过程,变成弘扬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 (三)考试考核,检查总结阶段(6月1日到6月30日) 各区(县)司法局、直属单位要自行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考试,要着重考查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根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对考核侧重于工作绩效、工作作风,具体内容包括: 1、集中教育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专题学习和集中培训情况; 3、开展以案析理活动情况; 4、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 5、预防和惩治司法腐败情况; 6、推进平安建设情况; 7、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情况; 8、干警考试考核情况; 9、执法标准化建设情况; 2023、树立先进典型和舆论宣传情况等。要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为最终评判标准。 20x年二季度末,省厅将根据省委政法委和司法部的部署要求,统一组织对各单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阶段的考核和对一般干警的考试,具体工作由市司法局负责实施。单位考核重点看领导干部的专题学习、新任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以案析理〞活动等内容是否落实;个人考试重点检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根本知识的掌握、意识的养成和实践运用。市司法局将采取多种形式,不定期对各区(县)深化集中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专项工作进行抽查验收(是否制定了工作方案和阶段性方案,措施是否到位,对查出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对行动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个人考试不合格的,要离岗培训。 四、教育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做好衔接工作。为确保教育活动的连续性,各区(县)要按照司法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文件精神结合去年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研究制定各自的进一步深化集中教育活动的具体方案及阶段性工作安排。 (二)完善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工作不能放松。要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教育活动到达预期目标。 (三)要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得是否成效,关键取决于领导的重视程度和表率作用。各单位领导要自觉带头学习,带头查摆,带头整改,带头实践,做出示范。一把手一定要带好头,引好路,抓好落实,要通过领导示范表率作用,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学、一级带着一级干的教育活动新局面。领导干部要带头搞好宣讲,以自身理论上的清醒启发和引导干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去思考和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四)紧密联系实际,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把学习理论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思想和工作中的问题结合起来,把领导干部个人学习实践的情况与本单位学习实践的情况结合起来,把自身的评价与社会的评价结合起来,把阶段性集中学习与长期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从理性思考入手,从践行实际落脚,制定和完善各方面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埋念、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措施。要加强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效劳机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五)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气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要及时总结和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把他们的事迹提炼成广阔司法干警看得见、学得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气氛。 (七)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区(县)司法局、直属单位要对集中教育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和回忆,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并研究提出转入经常性教育的工作意见,一并于6月20日前报市司法局政治部。 第8页 共8页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