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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乡镇卫生院
综合
医疗
改革
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综合医疗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推进我镇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更好地为全镇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预防保健等全方位效劳,提高全镇人民身体健康保障水平,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现结合我镇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根本原那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快建立国家根本药物制度,推进我镇医药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效劳和根本医疗效劳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根本医疗卫生效劳需求。
(二)根本原那么。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牢牢把握公益性方向;坚持立足镇情,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坚持综合改革,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并举,维护公益性与调动积极性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实现改革成果共享。
二、总体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总体目标。我镇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高效标准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和根本医1
疗效劳能力明显增强,公平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有效减轻
全镇居民医药费用的负担。
(二)实施范围。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实施乡村一
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效劳体系的重
要组成局部,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根本公共卫生服
务和根本医疗效劳,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对政府举
办的乡镇卫生院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
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府负责保障按
国家规定核定的根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
公共卫生效劳的业务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积极推进乡镇
卫生院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业务、人员、药品、
财产、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
生效劳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
用人机制
依据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工作任务,在合理核定人员编制
的根底上,确定岗位设置、核定人员比例。乡镇卫生院负责
人,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
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卫生技术人员
资格准入制度。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按照人社
部门核准的设岗方案,所有人员实行竞争上岗,按岗聘用,
合同管理。
(三)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平、绩效管理的
考核分配机制
根据我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承担的工作任
务。根本公共卫生效劳任务根据承担效劳的人口数量和效劳
半径核定;根本医疗效劳任务根据医疗效劳的平均人次数、
收入现状和影响医疗效劳任务的特殊因素,综合考虑核定。
建立以效劳数量、质量、效果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核心,
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工作考核机制。由上级卫
生行政部门组织对我镇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
果与经费补助挂钩。
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局部配鼓励机制。
我镇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据公共卫生效劳、根本医疗效劳和公
共卫生管理岗位任务制定内局部配管理方法,定期组织对职
工绩效进行考核,实行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
(四)推进实施国家根本药物制度,逐步建立标准的药
品供应保障体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根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相
关政策和规定。我镇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根本药物,实
行省级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市级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我
镇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诊疗范围、临床路径,按照国家基
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根本药物处方集及国家有
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定,合理使用根本药
物,严格标准医务人员用药行为。我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
执行根本药物价格,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根本药物的名
称、生产厂家、剂型、规格、价格等相关信息,公布监督举
报 ,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政府成立了以主管镇长
为组长,医院院长为副组长的乡村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
领导小组,在全镇逐步实施根本药物制度,及时协调、制订
方案、检查催促、考核评估等日常监管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
革是党中央、国务院践行落实科学开展观,提高全民健康水
平的一项重大决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
各有关单位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
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
署上,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标准管理。严格按照乡村医药卫生一
体化综合改革任务和重点工程,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
推进。要加强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标准操作程序。
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的催促检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的催促检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五)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气氛。要切实加强我镇医疗改革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广泛利用黑板报、播送、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对广阔干部群众进行医改宣传。重点宣传根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那么和主要政策,普及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群众对根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对根本药物的信赖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推进根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培养选拔,打造人才队伍。着眼未来,从现在抓起,我们要依托上级部门开展学历教育,实习进修,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学历层次、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制度,定期组织并邀请县级医院的中高级专业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效劳机构进行专业指导,不断提升我镇卫生效劳的总体水平。
二o一一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卫生体制改革方案通知抄送:县政府,县卫生局。两河口镇党政办公室2023年9月2023日印发
第二篇。市乡镇卫生院改革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保证其公益性质,提高乡镇卫生院效劳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根本医疗卫生效劳为目标,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和根本医疗效劳能力,满足农村居民根本医疗卫生效劳需求。
二、乡镇卫生院的设置
根据乡镇行政区划,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原那么上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市卫生局负责监督和管理,乡镇予以协助和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要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要求,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适用,确保开展公共卫生和根本医疗效劳所需的根底设施和条件。乡镇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设置预防保健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卫生效劳工作。
三、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工作。
(二)提供根本医疗效劳,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认疗护理。
(三)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报告、防治工作。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精神卫生的干预防治工作。
(五)落实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政策措施,开展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的保健工作。
(六)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七)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提供方案生育技术指导与效劳。
(八)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效劳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的指导。
(九)协助做好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
(十)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乡镇中心卫生院除履行乡镇卫生院职责外,要协助做好对乡镇卫生院根本医疗效劳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乡镇卫生院的改革任务
(一)改革人事制度,实行全员聘用
1、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在4月30日前完成。按照XX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冀机编(202223)2号)核定人员编制。核定的编制是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聘用人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2、科学设置岗位。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等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根据效劳人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一定数量的公共卫生人员。鼓励后勤效劳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效劳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3、实行全员聘用在8月31日前完成。根据卫生院编制和岗位设置要求,实行竞争上岗、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所在上岗人员实行全员聘用,乡镇卫生院与竞聘上岗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1)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竞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卫生院正式在职人员。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市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每届聘期原那么上为3—5年。乡镇卫生院院长原那么上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定期进行绩效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可以提前解聘。
(2)实施步骤。①报批设岗方案。乡镇卫生院在7月31日前根据XX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那么(试行)的规定,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拟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本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后上报。设岗方案由卫生局、编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8月31日前报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核准的岗位总数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②确定竞聘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岗位条件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③组织竞聘上岗。市卫生局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统一组织竞聘上岗。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按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完成岗位设置、组织人员定岗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标准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4、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