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患者到底有多少当今中国恐怕没有人能说清我国每年到底发生多少伤亡事故,死亡多少人,重伤多少人,更不要说轻伤多少人(日本已统计到休工4天及其以上的轻伤人数),以及到现在为止,职业病患者总数是多少,每年新增多少,死亡多少。因为有关部门给出的数据是不够确切的(其中可能原因很多),因而笔者在文中引用的数据也不能算可信,仅供参考而已。1、伤亡事故现如今,劳动部(今年是国家经贸委)每年都公布全国平安生产情况通报。因笔者所从事的专业是劳动保护,一般只关心矿山和非矿山企业所发生事故的伤亡情况,即所谓伤亡事故的死亡人数和重伤人数。1.1死亡人数最近几年,我国工矿企业发生的伤亡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为91年14686人,92年15146人,93年19798人,94年20262人,95年20225人,96年16815人,97年15869人。从这一组数据,我们可以发现,90年代以来,我国经历了一次事故顶峰,历史上称为第四次事故顶峰。这次事故顶峰来势之猛、规模之大、破坏之烈是历史罕见的。以94年的峰值与91年的数据相比,增幅达37.97%。那么,94“年以后,平安生产形势是否根本保持平稳〞呢。回容许,否!理由是:(1)尽管最近几年公布的死亡人数年年下降,但一次死亡3人、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几乎年年都在上升,有时年升幅竟达36.73%,特别是占死亡总数60%的矿山企业。对于这种反常现象,我们很难理解死亡总数是否真的下降。按照人的正常思维,没有一般事故,哪来重大恶性事故?重大恶性事故增加,必然是以一般死亡事故增加为根底。由海因利希法那么: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无伤事故=1:29:300,我们也可从重大恶性事故增加,必然得出一般死亡事故增加的结论。(2)最近几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生命合同〞和工伤处理私了〞现象的不断曝光,说明瞒报死亡事故已成社会现象,这必然影响国家伤亡事故通报数字的准确性。按照3人、10人以上重大死亡事故几乎年年增加的现实,现在每年伤亡事故的死亡人数起码不应低于94年20262人的最顶峰!1·2重伤人数笔者曾对劳动部伤亡事故统计较为正常时期20年数据进行过统计比较,结果发现,我国工矿企业伤亡事故中,死亡人数:重伤人数=1:2.1~2.7。这就是说,如果有1个人死亡,起码有2个人重伤与其对应。但是,近年来这种统计数字越来越奇怪,变成死亡人数倒比重伤人数多,到97年居然到达1:0.38的地步(死亡人数15869,重伤人数6607),最低者山西省某年报告的数字竟然是:死亡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