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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劳动力
转移
就业
现状
问题
对策
范文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状、问题及对策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根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出来,进入城镇务工就业。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30个省近2万农户的调查监测,2023年全国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到达10260万人,比上年的9820万人增加了440万人,增长4.5%。近几年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外出就业总量出现平稳增长态势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2023年之后,农产品供求问题根本得到解决,加上政策环境逐步改善,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迅速增加。2023—2023年,平均每年转移540万人左右。2023—2023年,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受此影响,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增幅下降,平均每年转移360万人左右。2023年以后,伴随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步伐,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人数又开始大幅度增长,2023—2023年年均转移380万人,年均增长约4%。预计今后几年,每年劳动力转移新增人数将维持在400~500万人左右,增长速度在4%~5%。
〔二〕中西部地区是农村劳动力的主要输出地
2023年,外出劳动力占全部农村劳动力比重按序排列:江西省46.0%、福建省41.5%、安徽省34.4%、重庆市31.3%、河南省30.0%、湖北省29.9%、四川省29.0%。全部外出劳动力中,各省所占的比重按顺序是:河南13.2%,四川10.9%,安徽9.4%,江西8.4%,江苏6.6%,湖南6.4%,湖北6.3%,山东6.0%,重庆4.1%。以上9省份合计占全部外出劳动力的71.3%。
〔三〕外出打工以年轻人为主
2023年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为33.4岁,其中在乡外县内、县外省内、跨省流动就业的劳动力平均年龄分别为36.8岁、30.6岁、28.1岁。2023年,外出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为30.1岁,比农村劳动力平均年龄低6.8岁,其中在省外就业的劳动力平均年龄为28.7岁,比在省内就业的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低2.4岁。
〔四〕外出劳动力多是当地素质较高的人员
调查说明,2023年,外出劳动力中具有初中学历和高中学历的人分别占59.5%和12.6%,比全部农村劳动力中相应的比例分别高出16个百分点和4.3个百分点。2023年,在外出劳动力中,初中文化程度和高中文化程度的比例达63.3%和12.1%,分别比全部劳动力中相应文化程度的比例高17.6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
〔五〕女性比例不断上升
2023年,外出就业的女劳动力占外出人数的29.89%,2023年那么到达34.3%,比上年上升了4.2个百分点;2023年进一步提高到34.6%,又比上年上升了0.3个百分点。
〔六〕县域经济是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主体
调查显示,2023年,在转移劳动力中,县域经济吸纳了约65%的人数;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吸纳的比例只有35%。在县域经济吸纳转移劳动力中,县级市占到12.4%,建制镇占到6.6%,乡镇地域内非农企业吸纳的占到81%。在转移到地级以上大中城市的劳动力中,转移到直辖市的劳动力约占17%,转移到省会城市的劳动力约占34%,转移到地市级城市的劳动力约占49%。
〔七〕跨省流动的首选地区主要是东南沿海经济兴旺地区
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的地点主要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和广东、江苏、福建、浙江等沿海经济兴旺地区。2023年,到广东就业的外出劳动力占外出劳动力总数的10.1%,到北京的占4.2%,到江苏的占4.0%,到上海的占3.2%,到浙江和福建的各占3.0%。上述6个地区合计吸纳农村外出劳动力的27.5%。2023年,虽然在东南沿海经济兴旺地区出现了“民工荒〞,但是广东、福建、浙江、上海等仍是当前外出农村劳动力流入就业的首选地区。
〔八〕外出务工农民就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
2023年,在农村转移劳动力中,转移到第二产业的占40%,转移到第三产业的占60%。在转移到第二产业的劳动力中,转移到制造业的占67%,转移到建筑业的占22%,转移到采掘业的占8%。在转移到第三产业的劳动力中,转移到批发与零售贸易业的占17%,转移到居民效劳业的占15%,转移到交通运输业的占12%,转移到包括住宿、餐饮、娱乐、文化、教育、体育等其他行业的占56%。
〔九〕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稳定性不断增加
2023年,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有稳定就业岗位的占到51.2%,在外就业的时间平均高达8.9个月,其中半年以上的占73.3%,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而10个月以上的常年性外出人数到达57.8%。2023年,外出劳动力中有稳定就业岗位的占到54.9%,比上年同期提高了3.7个百分点;有就业岗位但不稳定的比例为40.6%,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5个百分点;没有找到工作的占总数的4.5%,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2个百分点。
〔+〕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组织性有所增强
2023年,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中,通过亲友、熟人介绍外出的占56.8%,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1个百分点;由市场中介组织外出的占14.0%,比上年同期提高了4.5个百分点;由用人单位直接招聘外出的占11.7%,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3个百分点;靠自己碰运气外出打工的占17.5%,比上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特别是一些地方,通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阳光工程〞,实行订单培训,将培训与就业结合起来;一些地方还在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建立有机联系,创立了“龙哥龙妹〞、“重庆师傅〞等劳务品牌。农民外出务工的盲目性进一步减少。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意义
〔一〕增加了农民收入
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阶段以来,受资源和市场的双重制约,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放慢。农民来自家庭经营性收入不断减少,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许多纯农户的收入持续徘徊甚至下降。这一阶段,农民收入增长主要靠外出务工,劳务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202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打工收入为375.7元,占15.9%,比上年增加41.1元,对当年农民增收的奉献率为36.4%。2023年,农民人均外出务工收入398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3.6%;比上年增加52元,对当年农民增收的奉献率为16.6%。
〔二〕调整了农村就业和经济结构
1978—2023年,农业劳动力占社会从业人员的份额从70.5%下降到49.1%,年均下降0.9个百分点。特别是2023年以来,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农业就业比重迅速下降,非农就业比重迅速上升。2023—2023年,农业劳动力从32626万人减少到31260万人,减少1366万人,年均减少273万人。1978—2023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8.1%下降到15.2%;在农村三次产业增加值中,第一产业比重由84.2%下降到33.5%,第二产业比重由14.3%上升到51.7%,第三产业比重由1.5%上升到14.9%。
〔三〕推动了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开展
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在带动上述产业开展的同时,又能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快速开展,从而促进城镇化开展。从1949年到改革开放的1978年,中国城镇化率由10.6%上升到17.9%,城镇化率年均上升仅0.27个百分点,根本处于停滞状态。1978年以后,城镇化步伐逐步加快,到2023年城镇化率上升到41.8%以上,根本上平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广阔农民进厂、进城务工,不仅加快了农村城镇化进程,也为第二、三产业开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目前,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局部。全国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7.6%,农民工在加工制造业占68%,建筑业占80%;全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2%。2023年,第一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仅为14.78%,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分别为52.94%和32.28%。
〔四〕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的繁荣
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弥补了城市因经济结构调整而出现的劳动用工空白。目前,大中型城市苦、脏、累的工作根本都是由进城务工农民承当。如城市建筑环卫工人、家政从业人员、餐饮效劳人员的90%以上都是农民工。进城农民不仅成为城市运转功能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而且还为城市经济繁荣和社会开展作出了巨大奉献。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出现积极变化
〔一〕社会的认识发生了明显改变
20世纪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初期,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务工,由于城乡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对农民工进城缺少必要的思想和物质准备,管理和效劳跟不上,给铁路运输、城市管理、生活品供给和效劳带来了压力,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将农民工流动称之为“民工潮〞,认为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等一系列问题是由进城务工农民造成的,称为“盲流〞。随着我国城乡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农民进城务工对城市经济社会开展的奉献逐步得到社会的成认,社会各方面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思想观念和态度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特别是2023年的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指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局部,为城市创造了财富、提供了税收。〞
〔二〕国家政策发生了积极变化
过去较长时期内,对农民进城就业实行的是以堵为主的政策,制定了各种限制农民进城务工的政策措施。1989年3月,为了减轻“民工潮〞给经济开展、社会稳定带来的不利影响,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严格控制民工外出的紧急通知?,2023年4月提出:“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要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的手段,实行有效控制,严格管理。并建立临时务工许可证和就业登记制度。〞2023年11月,劳动部对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实行“证卡〞管理,以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政策发生了积极变化。特别是2023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第一次提出了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效劳〞十六字方针。2023年1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效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3]1号〕,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效劳工作的认识,并提出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切实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多渠道安排农民工子女就学,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
〔三〕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不断加强
近几年,农民工权益保障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2023年4月,国务院以375号令公布了?工伤保险条例?,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条例首次将农民工纳入保险范围。2023年6月,国务院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法?〔国务院令第381号〕,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方法?。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问题,202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23]94号〕,提出自2023年起,用3年时间根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据统计,到2023年底,全国已归还历年拖欠农民工工资331亿元,占各地上报拖欠总额的98.4%,其中归还2023年拖欠款99.7%。
〔四〕政府将提高农民工素质摆到重要位置
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农业部等六部门制定的?2023—2023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农民工培训工作,用于补贴农民工培训的经费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同时,农业部等部门启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2023年中央财政拿出2.5亿元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