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联合
开展
全区
道路
旅客
运输
安全
严管
严控
工作任务
分工
方案
联合开展全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严管严控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联合开展全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严管严控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联合开展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严管严控工作的通知(X市交安〔2023〕XX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标准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和通行秩序,夯实联合执法力度,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 (一)全面摸排违法经营客运企业 1、摸排客运企业底数。认真核对交通运政在线系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系统登记的客运企业根底信息,2023年2月底前摸清涉嫌存在非法营运的企业、车辆和人员底数,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建立定期比对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会同区市场监管部门落实〕2、开展客运车辆挂靠治理。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客运车辆挂靠标准,研究制定核查清理专项工作方案,2023年9月底前,按照客运车辆挂靠标准,核查、整顿一批存在挂靠问题的企业,清理一批挂靠车辆。〔区运输管理处落实〕3、 依法依规清理整顿。对企业存在车辆逾期未检验,挂靠、非法检验、无资质,驾驶人严重失信,未换证以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严重违法的,依法进行清理整顿。〔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落实〕4、及时抄告违法信息。对查获的违法经营客运企业,要按月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消工商营业执照。对旅游包车违法的,应同时抄告文化旅游部门,由文化旅游部门催促旅游企业选择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和旅游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将AB证驾驶人的降级撤消等抄告给交通运输部门。〔区交警大队、区运输管理处会同区市场监管、文旅部门落实〕(二)全面摸排车辆风险隐患 5、完善车辆根底信息数据库。全面核查全区道路旅客运输车辆运营状态、使用性质、营运资质等信息,完善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根底信息数据库;交通运输部门对逾期未安检或检验不合格,以及按照规定车辆技术等级未到达一级的车辆,在运政在线中予以重点标注,且不得予以车辆年度审验。〔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落实〕6、建立全区非法运营车辆和外省籍进盐车辆数据库。通过对运政在线数据、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数据、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数据、ETC信息系统、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进行比对筛查,建立在盐非法运营和外省市籍进盐车辆根底数据库。〔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落实〕7、查处外省市籍违法违规车辆。交通运输部门要严肃查处长期在我区违规运营的外省市籍旅游包车、班线运输车辆和非法运营车辆,并及时抄告相关省市。公安交警部门要依法查处过境我区的外省市籍运营客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落实〕8、做好XX籍车辆在外省市运营信息核查。全面梳理XX籍在外省市运营的营业性车辆,催促企业做好长期外地经营车辆备案管理,落实车辆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分别函告相关省市,一旦发现违规经营的,从严处理。全面梳理XX籍在外省市非法运营车辆,分别函告相关省市,一经发现违规经营,从严处理。〔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落实〕(三)严格客运驾驶员背景审查 9、2023年2月底前对大客车驾驶员身份信息、治安刑事处分、交通事故、交通安全违法和记分、文明交通失信、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从业资格证记分等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审查,对发生亡人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安全违法记分到达12分的,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吸毒的,醉驾、超员超速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依法注销、撤消机动车驾驶证或降级,依法注销、撤消从业资格证;对文明交通严重失信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的驾驶员,由交通运输部门通报相关客运企业暂停营运、调离驾驶岗位或予以辞退。〔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落实〕二、开展源头安全大监管 (一)清理交通安全源头隐患 10、开展“两客一危〞道路运输经营者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两客一危〞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指南两项团体标准宣贯。〔区运输管理处落实〕11、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安全检查;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实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实施跟踪督办,确保每个隐患按要求整改到位,形成整改闭环。〔区运输管理处落实〕12、落实车辆使用性质提前联动核定制度。严格落实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使用性质提前联动核定制度,保持车辆使用性质和营运资质一致性,从源头上防止非法营运问题。对达不到营运客车资质办理条件,不予车辆登记。〔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落实〕13、开展动态排查清理。动态排查清理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驾驶员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安全隐患,对报废、逾期未检验车辆定期抄送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注销、撤消道路运输证,同时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实施拦截查处。〔区交警大队、区运输管理处落实〕14、开展联合约谈。依据XX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联合约谈方法(试行)要求,定期开展联合约谈,催促企业落实整改、形成闭环。对一年内经三次约谈通报仍整改不力的客运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企业相关约谈记录和信息及时录入运政在线系统,并予以信用记分。〔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落实〕(二)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5、催促企业自查自纠。催促企业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压实企业、车辆安全生产源头主体责任。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维护和检测制度,全面排查营运车辆,逐车检查车辆轮胎、制动、安全设施设备等关键部件,严防车辆“带病〞上路、失管漏控。加强驾驶员身体条件监管,不得安排患有阻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员驾驶运输车辆。强化驾驶员培训教育,落实驾驶员“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严禁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范围经营、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站点停靠、车辆超员、超载行为。〔区运输管理处落实〕16、强化动态监控系统应用。对全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进行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终端和平台检查,每周(电子通报)、每月对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情况进行考核排名。按照“一车三方〞联动监管机制,催促企业加强系统应用与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主动安全防控系统报警较多的车辆和驾驶员的源头管控,提高驾驶员的主动安全意识和驾驶能力。公安交警部门对移送举报的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符合证据法定形式和要求,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执法依据。〔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落实〕17、加强客运站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催促客运站依法严格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严格遵守“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事故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严禁不按规定进站发车等违法营运行为。标准长途客车停靠站点设置,配备必要的安检设备、安检设施,落实客票实名制管理,切实做好车辆及旅客行李物品、行李舱托运货物的源头安检,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区运输管理处落实〕18、指导汽车客运站落实治安防范主体责任,对进入客运站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区公安局落实〕19、推进系统数据对接。开放运政在线相关接口,共享符合资质的从业人员、客运车辆及运输企业数据,推进实现营运客车资质数据与旅游团队行程单电子备案系统对接。〔区运输管理处会同区文旅部门落实〕20、落实旅游安全生产责任。配合、支持文化旅游部门,制定相关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催促旅行社选择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旅游车辆,落实旅游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区交运局会同区文旅局落实〕(三)强化安全信用管理 21、贯彻落实信用管理方法。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三个信用管理方法,制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并同步调整运政在线系统。〔区运输管理处落实〕22、加强信用管理与应用。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员文明交通信用管理规定要求,将客运企业、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以及旅游企业选用不合规客运车辆等行为纳入社会信用管理,实施限制审批、贷款、提高保费和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等社会联动惩戒。要定期公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驾驶员“红黑名单〞,对列入“红名单〞的予以联合鼓励,对列入“黑名单〞的实施限制审批、贷款、提高保费和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等社会联动惩戒。〔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会同区市场监管、文旅部门落实〕三、开展道路交通大执法 (一)开展区域联合治理 23、深化路面执法与源头管理信息联动。利用现有运政在线业务管理系统,建立区域交通运输执法信息资源库,实现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企业、车辆、从业人员根底信息和违法违规信息。对长期在外省市经营车辆备案,完善执法管理、信息抄告、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约谈整改工作机制,对抄告的违法违规信息,要及时整改反响。〔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落实〕(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24、制定执法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按年、月、周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明确每一个班组、每一名执法人员执法工作方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查处信息抄告制度等相关要求,开展路面联合检查工作。〔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落实〕25、规划联合执法检查站(点)布局。开展全区道路联合执法站(点)规划研究,以高速公路出入口、集镇、车站〔场〕等为重点区域、设立重点联合检查点。〔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落实〕26、强化执法力量配置。统筹执法资源,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检查点至少配备2名交警4名辅警和2名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对过往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尤其是外省籍旅游车辆实施重点检查并登记,严厉打击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落实〕27、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检查。集中开展旅游包车重点专项整治,对于本地籍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录入运政在线系统、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同时将违法违规信息和包车合同等数据抄告同级文化旅游部门。对查获的旅游包车违法经营车辆、不标准经营行为,除依法作出行政处分外,还应将企业和驾驶员的失信行为记录,归集到运政在线信用平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外省市籍包车客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统一抄送车籍地管理部门,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较多的重点车辆,列入黑名单,并禁止其在XX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会同区文旅部门落实〕(三)严格处分违法行为 28、严格实施处分。对非法运营、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站点停靠、不按核定线路行驶、包车不按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以及严重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分、记分并纳入信用管理。〔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落实〕29、追究法律责任。对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5人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路段规定限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到达90公里以上,或者在普通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且行驶时速到达60公里以上的,严格按照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对拒不接受检查、闯关冲卡及其他阻碍执行公务,以及盘踞在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内的黑恶势力,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对涉嫌制售、使用假证件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区公安局落实〕四、开展交通安全大教育 (一)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30、落实导游安全责任。提高导游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履职能力。落实旅游企业导游安全检查、提示责任,全程催促旅客乘车过程中系好安全带。〔区运输管理处、区交警大队会同区文旅部门落实〕31、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要根据近期事故案例,编制事故警示视频宣传片,教育群众自觉抵抗“黑车〞、不乘“黑大巴〞“黑包车〞。〔区交运局落实〕32、催促客运站做好安全警示教育。客运站落实客运车辆出站前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对乘客进行安全教育,催促所有乘客系好安全带,在客运车辆运行前及行驶途中播放提醒。〔区运输管理处落实〕33、定期开展培训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