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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安全生产
治理
行动
实施方案
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平安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平安开展〞的指导原那么,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平安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矿山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根底,提高水平,促进平安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开展创造良好的平安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解决平安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明显减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平安生产投入得到有效保障,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制度得到认真执行,企业平安标准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伤亡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标之内,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县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平安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缺乏、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平安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根底设施建设平安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县区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区域)和企业单位的平安监管责任不落实,平安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平安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及有关企业、单位的平安隐患。
(二)专项内容
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的专项内容见附件。
道路交通。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平安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开展创立“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平安工作;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平安评估;加大汽车行驶记录仪、gps安装使用和市县两级监控平台建设的力度;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平安措施;落实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平安监管和平安评估;加强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平安监管等。
水上交通。继续开展渡口渡船平安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和船舶检查力度。
铁路。加强旅客列车“三品〞(即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落实站车防火防爆制度;推进道口设备设施和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及平改立工作;查处违反铁路运输平安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行为;加强公跨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路标等的设置和管理。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平安防范措施,以及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加强平安帽、平安带和平安网等平安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消防平安制度、消防平安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平安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平安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生产、生活、仓储)、“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平安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平安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平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第2页
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平安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水利。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平安管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型水库的平安管理;清理整改违规小水电站,组织开展农村水电建设、淤地坝、水文地质站、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河道采砂的整治,严格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平安管理。
电力。加强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加强重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做好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平安管理,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平安防护工作;加强电力建设工程的平安管理。
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平安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平安附件和平安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即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民爆企业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的本质平安措施落实;撤除旧生产线要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新建生产线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开展民爆火工品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并监督所有民爆企业的所有涉爆场所都要依照民爆平安标准加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并将相关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等。
四、进度安排
全市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细化方案(5月10日以前)。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平安生产治理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好治理行动宣传发动、部署和准备工作。
(二)深入治理、不留死角(5至9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到所有企业及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认真排查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要切实加强汛期平安生产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平安事故。要加强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
(三)强化检查、催促改进(9至11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自查自纠、治理整改的根底上,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和开展回头看,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形成制度,切实提高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平安生产整体水平。市安委办将适时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
(四)收集信息、总结反响(11至12月)。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全面总结,于11月10日前将平安生产治理行动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平安生产治理行动组织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县、乡政府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明确治理任务,落实责任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平安生产治理行动的目标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岗位,并加强催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平安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道路交通、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铁路、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通讯、农机、水利、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平安生产治理,既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平安生产治理行动是平安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平安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平安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进一步加强根底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加大平安投入,加快平安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解决影响平安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这次平安生产治理行动与平安生产执法行动、平安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平安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平安生产保障能力、平安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实施平安生产许可、推进平安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平安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平安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催促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企业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阔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阔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要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院所在平安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平安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七)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平安生产知识,形成平安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气氛。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催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内容总结
(1)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平安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2)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平安管理、加强病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