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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2023
大中型
水库
移民
后期
扶持
政策
实施方案
XX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XX县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工程实施管理细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和标准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23"17号)和XX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方法(闽政移文"2023"43号),XX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细那么,制定本实施管理细那么。
第二条工程实施管理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根底、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
县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县工程的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等;负责年度方案的编报、汇总并上报、市省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第三条工程的规划编制和实施应坚持尊重移民意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
第二章工程的编制和审批
第四条工程按照省移民开发局印发的XX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工作大纲的要求进行编制,原那么上每5年编制一次,分年度实施,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工程的规划编制以县为单位,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列入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的规划编制和上报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对县上报的工程进行审核、汇总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经批准的工程规划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工作的根本依据,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改;确需调整或修改的,
1必须征求移民意见,并将变更内容在移民村进行公示后,由县移民管理机构报市移民管理机构审查后,报省移民开发局审批。
第三章工程前期工作
第八条工程上报前应按照创立“阳光库区〞的有关要求,在广泛听取移民意愿的根底上,召开移民代表大会(预备工程不必召开移民代表大会讨论,但必须召开村两委会议)进行讨论,确定工程规划,提出工程申请,做好会议记录,并在移民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如有移民提出异议,必须对相关事项核实完善后再公示。
第九条已批复的工程,按规定实行通告制度,各地要在收到批复文件后10日内进行通告,通告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条工程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工程进行调整和变更的,应经工程所在村绝大多数移民群众同意,并报县、市、省移民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工程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背景,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工程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工程量,工程平面布置图,投资估算及筹资方案,工程公示的相关材料,综合效益评价,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等。对于市级审批的农村饮水、农村道路等根底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工程,如该工程已列入经批准的所在村(居)村镇总体规划,该村镇总体规划可相当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工程概算,工程设计图等。
第十二条总投资到达或超过10万元以上的工程应单独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进行初步设计;总投资1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合并为一个文件。
对建设地点分散、类型相同、建设开发时期一致的农村饮水、沼气、环境整治等工程,按工程类型合并后总投资达不到10万元的,可按镇(街)或村(居)为单位按工程类型捆绑成一个工程上报。
2第十三条工程前期工作文件的编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总投资到达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参照行业规程标准编制。
(二)总投资20万元(含20万元)—50万元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可委托县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参照有关行业标准编制。
(三)总投资2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可委托中级职称以上的相关专业人员参照有关行业标准编制。
第十二条工程前期工作文件的审批,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后期扶持基金投资到达1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由市移民管理机构转报省移民开发局审批。
(二)后期扶持基金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100万元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移民管理机构转报省移民开发局审批,初步设计文件由市移民管理机构审批,审批文件报省移民开发局备案。
(三)后期扶持基金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由市移民管理机构审批,审批文件报省移民开发局备案。
(四)以其它资金投资为主、后期扶持基金投资为辅的工程,前期工作根据主要投资部门的规定执行,有关移民管理机构按照本细那么规定的权限参与前期工作文件的审查,审查意见报省移民开发局、市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五)市移民管理机构审批的工程,实行定期报批制度,市移民管理机构每季度初对工程进行审核审批,县移民管理机构应将完整资料提前10个工作日报市移民管理机构。
(六)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后,其主要内容需要变更的,报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七)后期扶持基金投资在50万以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100万以下的初步设计文件、由市移民管理机构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咨询评估,咨询评估意见作为工程上报审批的附件。省移民开发局审批的工程按省移民开发局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工程前期需报县移民管理机构备案的文件或资料
3包括。工程现场原现场原始相片、工程所在地的移民会议纪录(预备工程为工程所在地村的村两委会议纪录)、公示材料、审批文件、资金承诺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开工报告等。
第四章工程实施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实施管理推行工程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工程实施承诺制和工程质量通报制。
(一)工程法人对工程的筹划、筹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维护及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不便组建工程法人的,工程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对工程实施全过程负责。
(二)所有的根底设施工程,应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具体招标操作的方式方法按照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1)工程监理费达30万元及以上的根底设施工程,按行业标准实行建设监理制度,并通过招标确定监理单位。
(2)工程监理费在30万元以下的根底设施工程和其他工程。其中:后期扶持基金投资超过30万元的工程,按行业标准实行建设监理制度,由工程建设单位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
后期扶持基金投资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的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可委托县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参照有关行业对工程进行建设监督。
后期扶持基金投资10万元以下的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可委托乡镇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参照有关行业对工程进行建设监督。
(四)工程法人对工程的实施实行承诺制,负责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对工程实施的真实性负责,保证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确保工程的依法顺利实施。
(五)工程建设单位应对工程的质量负责,对于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将通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工程实施需报县移民管理机构备案的文件或资料
4包括。工程实施现场的现场相片、工程施工进度报告、工程监理进度报告、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和报告、隐蔽工程的签证材料等。
第五章工程总结验收
第十七条工程按照“谁审批,谁组织验收〞原那么,一般在实施完成后半年内组织验收。
后期扶持基金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由省移民开发局组织验收;后期扶持基金投资在20万元(含20万元)—100万元的工程,由市移民管理机构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省移民开发局备案;后期扶持基金投资在20万元以下的工程,由市移民管理机构委托县级移民管理机构组织验收,验收方法参照第十七条
(二)、
(三)款执行,验收结果报省、市移民管理机构备案。市移民管理机构建立工程抽查复验通报制度,根据需要对县级移民管理机构验收的工程随机进行抽查复验。
验收内容包括。(1)工程建设总体完成情况。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标准、质量、工期等是否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建成;(2)工程招标情况,是否依法进行招标;(3)工程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库区财务管理的规定;(4)工程变更情况,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5)工程竣工决算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了竣工决算,出具了合法的审核或审计报告;(6)工程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
工程验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1)工程业主关于工程验收的请示。(2)工程自检情况报告。自检报告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概况,说明工程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标准、质量、工期,施工和监理单位情况,工程资金构成情况等;工程实施管理情况,说明工程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实行情况,施工和质量管理情况,工程变更情况,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管理情况,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工程实施存在的问题等;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工程实施,对照规划设计指标,说明工程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以及“后期扶持资金扶持工程〞标志牌设立情况等。(3)工程监理情况报告。(4)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和报告、隐蔽工程的签证材料。(5)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工程审计报告。(6)其
5他需要提交的验收资料。(7)各相关单位应提早10个工作日做好验收资料准备,并书面报送验收单位提请验收。
培训就业工程由市移民管理机构组织验收。培训就业工程验收应提交培训通知(说明培训时间、地点,参加对象、人数)、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内容、授课方案、课时安排、授课教师名单、培训费用一览表,说明培训效果等。
第十八条工程验收合格,组织验收单位应签署工程验收鉴定书。工程应明确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产权,制定管护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九条其它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由主要投资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库区移民管理机构根据后期扶持基金投资额度派员参加验收,验收材料报省、市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第六章工程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工程的前期经费包括。编制工程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设计费,工程专家评估审查、咨询论证费,工程监理费,工程管理费等。取费标准原那么上不能超过行业规定的取费标准,其经费列入工程投资概算。
第二十一条由工程实施单位或承建单位建立财务档案(含账册、凭证、报表等),群众自筹资金账目等。
第二十二条工程完工后,由工程实施单位或承建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决算审核,并做好工程的决算报告。
第二十三条工程资金严格按照县级报帐制的有关规定支付和管理。由工程实施单位或承建单位根据工程的合同造价和工程进度提出用款申请,经工程所在村、镇(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县移民办,县移民办根据审核结果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工程建设单位(工程主体单位)或承建单位。
(一)申请资金应出具以下相关资料:
1、工程立项批准书,工程实施方案书、承诺书、合同书,工程招投标书;
2、工程工程(预)决算报告,工程施工、监理进度报告,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6
3、工程资金拨款审批表;
4、其他要求出具的相关资料;
(二)资金拨付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