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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防突管理制度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汇编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
第一章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
1、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煤项目部安全规程》规定,项目部设置专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机构,办公室设在通防科,下设专门防突队伍,负责煤矿的所有防突工作。
2、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工作责任制,制定完整的管理制度,建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对特殊工种要制定对防突知识的定期培训计划,每次培训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必须按规定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
5、防突员、安检员、瓦检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项目部领导必须经过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的突出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6、全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均必须熟知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并结合白龙山煤项目部实际,学习防突知识,熟知突出预兆,做到应知应会,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成绩存档管理。
7、各队班前会必须详细安排本班应注意的防突事项,明确责任,严格执行防突工程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
8、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佩带30分钟及以上的隔离式自救器,采掘工作面机组司机、瓦检员、电钳工、爆破工、班组长、队长、工程技术人员、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10、井下作业现场任何人员均必须服从防突员、瓦检员和安检员的管理,严格执行防突设计和防突措施规定,严禁任何不按措施规定进行掘进和回采作业,违者按严重“三违”处罚。
1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遇地质构造等原因,区域或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发生变化,项目部总工程师必须及时组织、研究、制定或修改防突措施,并报请项目部业分公司审批,严格执行。
12、发生突出后,项目部井防突机构要指定防突管理人员和地质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必须现场收集资料,认真填写突出记录卡片,并及时上报上级安监部门。
13、所有有关防突工作的资料必须存档,项目部防突机构每年对全年的防突技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
14、有“五图、三牌、四记录,四台帐”,并与现场实际相符,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
“五图”:瓦斯地质图、瓦斯抽放系统图、采掘工作面长探钻孔布置图、抽/排放钻孔布置图、抽/排放钻孔竣工图。
“三牌”:采掘工作面防突钻孔施工牌板、钻场抽放参数牌板、防突管理牌板。
“四记录”:钻孔施工原始记录、防突报告单原始记录、瓦斯抽放泵运行原始记录、瓦斯抽放参数观测原始记录。
“四台帐”:项目部建公司防突管理台帐、施工队防突管理台帐、通防调度室防突管理台帐、煤层瓦斯动力现象台帐。
15、防突仪器、仪表要有保管、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校正,定期进行计量检定,保证完好。
第二章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会议制度
一、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题会议:
1、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项目经理不在项目部时,可委托总工程师主持。
2、会议参加人员:项目部总工程师、通防副项目经理、其他分管副项目经理、各分管副总工程师、项目部调度室、通防科、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相关科室及队组负责人、各外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
3、会议主要内容:
(1)由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组织学习国家有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文件精神及近期全国发生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
(2)各单位汇报本月防突安全生产情况及下月防突安全工作安排。
(3)通防科总结全项目部本月防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下月份防突安全工作重点,对本月全项目部发生的瓦斯超限、防突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及“三违”等事故及追查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4)项目部领导对当前防突安全工作情况做出指示,并对下一步防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5)由通防科负责记录,整理会议纪要,报送项目部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及施工队。
二、项目部每天由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通防科、工程科、安检科等单位的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召开防突分析会,各单位汇报井下各工作面防突措施执行情况及需要项目部协调解决的问题,项目部方对存在问题安排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生产。
第三章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检查制度
1、每月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一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检查。检查内容:项目部井地面及井下瓦斯抽放系统、抽放设施、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采掘工作面防突设计及措施执行情况,排查防突工作存在的隐患。
2、防突专项检查查出的问题由通防科负责通报,并按“四定”原则安排整改,对查出问题不及时整改的按照项目部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3、通防科、安检科负责不定期组织防突动态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 “四定”原则安排处理,对违反防突设计和措施的单位及人员给予处罚。
第四章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岗位责任制
根据《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结合煤矿项目部实际情况,对各岗位、工种制定防突岗位责任制,具体如下:
1、项目经理:
①对本项目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负全面责任;
②定期检查协调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
③解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所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各项工作的实施。
2、技术负责人:
①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项目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
②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③定期组织召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会议,认真排查隐患,采取有针对性措施;
④及时与科研院校合作,推广应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新技术、新工艺。
3、安全经理:
①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负全面的监督检查责任;
②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门设计及措施的审查;
③监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和措施实施,监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费用的使用;
④深入现场,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他处理意见;对突出隐患,要求限期解决;对威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业场所,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⑤负责安全培训工作,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全项目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秩序。
4、生产经理:
①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负生产管理领导责任;
②参与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③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会议,认真排查隐患,限期组织整改;
④深入现场,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相关规定和措施的贯彻执行,严格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⑤合理安排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的生产进度和生产接替,确保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的顺利开展。
5、机电经理:
①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负机电管理领导责任;
②参与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③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会议,认真排查隐患,限期组织整改;
④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所需机电设备的可靠运行;
⑤深入现场,组织检查机电管理工作,杜绝机电设备失爆。
6、各分管副总工程师:
①在分管副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工作负责;
②参与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③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会议,认真排查隐患,限期组织整改;
④深入现场,组织分管范围内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的有效实施。
7、通防科科长:
①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协调落实全项目部防突计划、措施的实施;
②参与编制、审核、实施、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③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会议,认真排查防突隐患,限期组织整改;
④深入现场,认真贯彻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相关规定和措施,严格做到制度、措施不到位不生产。
8、工程科科长:
①负责收集矿方提供的突出煤层地质资料及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②负责收集整理绘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③采掘工作面距保护区边缘30m以前,必须向有关采掘队、通防科、安检科、通防调度室、项目部调度室、矿建公司提交采掘工作面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并报告矿总工、项目部总工程师;
④在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定期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揭突出煤层;
⑤及时提供区域性预测地质资料、防突工作面地质资料,做好地质探孔设计、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和进出保护范围的预测预报工作。
9、机电科科长:
在机电副项目经理的领导下,监督检查机电管理的各项工作,重点负责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机电管理工作,杜绝机电设备失爆;
10、安检科科长:
①在安全经理的领导下,协助安全经理督促落实全项目部防突计划、措施的实施;
②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会议,认真排查隐患,限期督促整改;
③深入现场,严格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发现突出隐患,有权责令停产整改;
④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员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培训工作。
11、项目部调度主任:
①全面掌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程序,发挥指挥中心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的统一领导作用;
②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为领导准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12、机电队长:
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突出工作面所管辖机电设备的检查管理工作,杜绝机电设备失爆。
13、通防队长:
①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和隐患整改工作;
②保证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有独立合理的通风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14、项目经理:
①对本单位实施的防突、抽放工程负全面管理责任;
②定期检查协调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
③解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所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各项工作按计划完成。
15、技术负责人:
①在经理领导下对项目部所有防突、抽放工程负技术管理责任;
②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负责组织各采掘面抽放设计编制;
③定期组织召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会议,认真排查隐患,采取有针对性措施;
16、项目部安全经理:
①在经理领导下对本单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负全面的监督检查责任;
②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门设计及措施的审查;
③对本单位防突、抽放工程施工负全面安全监督责任;
④深入现场,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他处理意见;对突出隐患,要求限期解决;对威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业场所,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⑤负责安全培训工作。
17、其它分管经理:
①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负责;
②参与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③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会议,认真排查隐患,限期组织整改;
④深入现场,组织分管范围内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的有效实施。
18、项目部通防科科长:
①在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协助协调落实各项目部防突计划、措施的实施;
②参与编制、审核、实施、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③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会议,认真排查防突隐患,限期组织整改;
④深入现场,认真贯彻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相关规定和措施,严格做到制度、措施不到位不生产。
19、项目部安检科科长:
①在安全经理的领导下,督促落实各项目部防突计划、措施的实施;
②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会议,认真排查隐患,限期督促整改;
③深入现场,严格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发现突出隐患,有权责令停产整改;
④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员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培训工作。
20、项目部通防队队长:
①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防突、抽放工程的全面管理;
②负责现场组织实施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③深入现场,及时收集、分析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