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1总那么1.1编制目的1.2编制按照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那么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2.2市、县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2.3其他防汛指挥机构3预防和预警机制3.1预警级别及发布3.2预防预警信息3.3预防预警行动3.4预警支持系统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4.2Ⅰ级应急响应4.3Ⅱ级应急响应4.4Ⅲ级应急响应4.5Ⅳ级应急响应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4.7信息报送和处理4.8指挥和调度4.9抢险救灾4.10平安防护和医疗抢救4.11信息发布4.12应急完毕5应急保障5.1通讯与信息保障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5.3技术保障5.4宣传、培训和演习6善后工作6.1救灾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6.3水毁工程修复6.4灾后重建6.5防汛工作评价7附那么7.1名词术语定义7.2预案治理与更新7.3奖励与责任追查7.4预案施行时间1总那么1.1编制目的为了实在做好洪水灾害的防范工作,实现防汛工作提出确实保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大中城市和主要交通干线平安,确保人民生命平安的工作目的,做好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展,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开展提供防洪平安保障。1.2编制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黑龙江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黑龙江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那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水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惧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1.4工作原那么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开展观,努力实现由操纵洪水向治理洪水转变,不断提高防汛工作现代化水平。1.4.2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1.4.3以防洪平安为首要目的,实行平安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那么。1.4.4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进展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1.4.5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