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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雨露计划方式改革工作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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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雨露 计划 方式 改革 工作 办法
雨露方案方式改革工作方法 一、职业教育培训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雨露方案〞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37号)精神,做好我县“雨露方案〞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改革“雨露方案〞实施方式,对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进行补助,引导和鼓励贫困家庭子女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后,继续接受高、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提高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增强其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能力;同时,充分利用“两项制度〞衔接成果,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雨露方案〞实施与管理机制。 (二)试点期限 年秋季学期至2023年春季学期。 (三)补助对象及标准 1、补助对象。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2023常年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一、二年级)教育及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学生。 2、补助标准。每个补助对象的补助标准为1500元。其中,年秋季学期补助700元/人,2023年春季学期补助800元/人。补助对象同时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减免学费和生活补贴政策,以及一年以上职业培训优惠等政策。 (四)方法步骤 本试点为期1年,从年7月开始,至2023年8月结束。试点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调研筹备阶段(年7月1日—8月15日)。对已就读的高职、中职学生进行调查摸底,估算年新入学的高职、中职学生人数,初步测算符合补助对象的数量,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政策宣传阶段(年8月16日—8月31日)。试点工作方案经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确认并报国务院扶贫办备案后再付诸实施。召开发动会议,利用本县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以及通过学校、乡村设立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到达全县贫困户家喻户晓。 3、农户申请阶段(年9月1日—9月30日)。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由贫困户向所在村委会、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印制的雨露方案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由所属行政村、乡镇政府签署初步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对于县外就读学生,由学生家庭负责提供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由乡镇将县外就读学生的资料汇总后,登记造册(见附件3),送县扶贫办审核。对于县内就读学生,由县扶贫办联系学校,由学校负责统一提供学籍证明,由学校将学生的相关资料汇总后登记造册(见附件3),送县扶贫办审核。 4、确认对象阶段(年2023月1日—2023月31日)。 (1)初步审核。由村委会、乡镇政府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县扶贫办、财政局对申请对象进行再审,审查重点内容为:①申请对象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②贫困户子女接受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籍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补助条件。 (2)社会公示。经县、乡、村审查确认后,通过扶贫网或者财政网以及学生家庭所在乡村对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县内学校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具体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地址、家庭状况、就读学校及年级、补助标准、举报 等。 (3)确定对象。对社会公示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补助对象,对通过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对确定为补助对象的由县扶贫办、财政局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在此根底上,对补助对象进行汇总,并登记造册(见附件3),并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备案。 5、第一学期补助发放阶段(年11月1日—2023年1月31日)。经过确认的补助对象,由县财政局发放第一学期补助700元,采取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贫困户。 6、第二学期补助发放阶段(2023年2月1日—2023年7月31日)。通过县内实地抽查、县外 抽查等方式,复核补助对象,对中途辍学和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取消该学期的接受补助资格。复核确认后,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第二学期补助800元。 7、验收总结阶段(2023年8月1日—31日)。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评估试点效果,总结试点经验,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向省、市主管部门上报总结材料。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工作由县扶贫办、财政局共同负责完成。成立以县扶贫办主任任组长,县财政局副局长陈家祥、县扶贫办副主任为副组长,扶贫办、财政局工作人员和乡镇扶贫专干为成员的“雨露方案〞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办副主任向希红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指派专门工作人员参加,负责试点日常工作,以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宣传雨露方案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发动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职业教育,引导和发动社会力量参加试点工作,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供更多的支持。各乡镇扶贫办要把宣传资料发到每个村每个贫困户,做到家喻户晓。 3、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扶贫、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扶贫部门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补助对象确实认、动态监管等工程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补助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工作,及时划拨试点工作的宣传和工作经费;乡镇、村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前期审核工作。 4、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对试点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试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纠正,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试点资金的行为。 二、短期技能培训方案 1、补助对象及标准。 属于农村扶贫对象(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农户)、年龄16—45周岁、有转移到非农产业从事务工经商和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愿望的农民。接受短期技能培训的,每人一次性补助600元。 2、农户申请程序。 当年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并取得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贫困农户,到乡镇申请,经乡镇初审,假设属建档立卡人员,那么由乡镇扶贫办提供表格,由参训者本人填写统一印制的雨露方案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附件2),经培训基地签字盖章后,并附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由乡镇对补助对象进行汇总,并登记造册(见附件3),送县扶贫办审核。 3、补助资金发放方式。 由县财政局复核相关资料后,采用“一卡通〞方式一次性直补到户。 4、资料报送时间。 凡申请雨露方案短期培训补贴资金的,必须将相关资料于年12月31日前报县扶贫办。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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