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村级包保责任追究制度新编.docx
下载文档

ID:2026655

大小:15.54KB

页数:8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24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年村级包保 责任 追究 制度 新编
村级包保责任追究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村级财务管理,建立村级财务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向经常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开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集体经济利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村委会主任或村财务负责人、村会计、村出纳或报账员、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和乡(镇)分管领导以及农业效劳中心农经工作负责人、“村账乡代理〞记账员在村级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规定,不履行职责造成财务混乱或集体资产流失的,由乡(镇)政府或乡(镇)纪检监察机构XX县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方法追究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章责任追究形式和责任确定 第三条村级财务管理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形式。 (一)责令改正; (二)警告; (三)通报批评; (四)记过、离岗、免职处理; (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被责任追究人员受到通报批评的,当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受到记过、离岗、免职的扣除考核奖金外,当年度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因责任人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责任追究的,其所在村不得评为当年度先进单位。第五条被责任追究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加重处理。 (一)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责任追究的;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收受或者变相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三)干扰、阻碍违反财务标准化管理规定进行的责任追究调查的; (四)打击、报复投诉人、举报人的。 第六条被责任追究人员主动、及时纠正过错,未造成集体经济损失和重大不良后果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责任追究。 第七条被责任追究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责任追究。 (一)管理和效劳对象弄虚作假致使财务管理人员无法正确行使职权的; (二)因突发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违反财务管理责任行为发生的。第三章责任追究的界定 第八条有以下行为的,村委会主任或村财务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一)未按要求及时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或预算编制不到位,或未严格执行财务收支预算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 (三)未按规定对内容不真实、票据不标准、报销手续不齐全的开支进行审批的; (四)未按规定任免财务人员或安排非出纳人员管理现金和非财务人员经手票据的; (五)对集体资产发包及租赁收入、应收款项、投资款项、固定资产随意减免或处置的; (六)未按规定出借村集体资金、举债借入资金或擅自提供经济担保的; (七)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 (八)基建工程工程、大额集体资产拍卖、转让、发包及租赁工程未经民主决策或未经招投标管理而先行实施的; (九)村干部报酬、补贴和奖金未按乡(镇)政府审批标准和村民代表评议决定发放的; (十)非生产性开支未按乡(镇)及上级要求和年初财务预算执行的; (十一)授意设立账外帐或小金库,公款私存或截留、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 (十二)村级财务和重大财务事项未按规定及时公开的; (十三)对上级或民主理财小组提出的正确意见,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 (十四)打击报复财务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 (十五)不接受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财务审计的。第九条有以下行为的,村出纳或报账员负主要责任。 (一)未经审批的原始凭证给予报销的; (二)库存现金保管超过限额的; (三)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出借集体资金或套取大额现金的; (四)违规开设银行账户、公款私存或截留、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 (五)已收集体收入但不及时入账的; (六)领借款凭证超过1个月以上不结清的; (七)违规填开票据或财务会计资料造成遗失或损毁的; (八)未按规定办理财务交接手续的。 第十条有以下行为的,村会计或村账乡代理记账员负主要责任。 (一)未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给予记帐核算或不标准原始凭证给予入账的; (二)不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或因会计核算错误造成经济损失的;( 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方法第2页 三)未对村出纳每月库存现金进行盘库的; (四)银行存款对账单不按月收交核对且不装订到会计记账凭证册中的; (五)未对财务收支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的; (六)未按月(季)将财务管理状况书面向村委班子和乡(镇)村级财务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的; (七)因保管失职等原因造成会计资料遗失或损毁的; (八)村级专用收款收据未按照规定进行领用和保管的。 第十一条有以下行为的,村民民主监督理财小组组长负主要责任。 (一)未按财务制度要求进行财务审核、监督的; (二)对发现的财务违规行为不予以及时制止和提出整改意见的; (三)在群众中散布不真实的财务情况和因此引发群众群体上访的; (四)超越审核、监督权限造成财务管理秩序混乱的。 第十二条有以下行为的,乡镇农业效劳中心农经工作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一)未实行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以及未实行有效监督管理的; (二)村级财务收支未实行按月(季)结报的; (三)未对“村账乡代理〞的所有入账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的; (四)未实施监督造成村级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的; (五)出现多头开户或村出纳库存现金超限额而不予及时制止的; (六)发现集体资金擅自出借或提供经济担保而不予及时制止的; (七)村级财务未按时或全部公开的; (八)未按规定任免财务人员或非出纳人员管理现金或非财务人员经手票据而不予及时制止的; (九)因“村账乡代理〞会计记账中心财务收支审核或财务公开等有效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群众群体上访的; (十)因管理监督不到位,造成“村账乡代理〞会计记账中心会计资料遗失或损毁的。 第十三条有以下行为的,乡镇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 (一)对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制止不力,造成直接责任人违纪违法的; (二)发现集体资金违规出借或提供经济担保制止不力,造成集体资产损失的; (三)因财务管理等原因,造成群众群体性事件的; (四)工程管理及招标未实施到位,造成集体资产受损或直接责任人受到处分的。第四章责任追究程序第十四条乡(镇)实施财务审计或开展财务检查时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由乡(镇)负责处理,处理结果抄送县纪委、监察局、农业局备案。 第十五条县业务主管部门实施财务审计或开展财务检查时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由业务主管部门作出责令改正或者通报批评的处理,应提交行政处理的,由乡(镇)或职能部门负责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财务管理投诉事项依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那么处理。接到投诉、举报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节严重的,经该调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应责成被责任追究人员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被责任追究人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辩。受理申辩之日起30日内,要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决定的书面处理意见,并通知申辩人。第五章附那么 第十九条本方法执行过程中如与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不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为准。第二十条本方法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