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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违法
建设
专项
整治
实施方案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活动,及时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扎实有效的开展环境整治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规定和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意见(平政发(202223)5号)、关于集中开展迎全运庆十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平办发(202223)22号)的分工安排,制定整治违法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效劳民生,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标本兼治、优化环境,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住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及文明程度,为国庆节、全运会营造良好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开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整治原那么
(一)全面部署、齐抓共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依法惩罚,区别对待、分类处理。
(二)对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在接受处分、补缴规费、采取改正措施后,依法完善规划许可手续。
(三)对不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依法查封施工设备、予以撤除或没收建筑物并处分款。
(四)对迎风而上新开工建设的违法工程,依法采取查封工地、机械设备或撤除等强制措施,制止违法建设。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执法局是违法建设处分主体,负责违法建设行为的调查取证,依法下达相关文书,提出处分或处理建议,拟定强制撤除实施方案,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活动。
(二)建设管理(规划)局是城市规划管理主体,负责宣传规划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公开规划许可事项,提供规划技术支持意见;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质量平安,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标准、标准。
(三)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管理法等土地管理法规,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建设)行为。
(四)公安局负责违法建设消防平安监督管理,配合并保障强制撤除违法建设现场平安。
(五)房管局负责房屋确权和交易市场管理,不得为违法建设工程和临时建筑办理权属登记,会同工商、税务部门查处房地产违法开发经营行为,制止房屋非法交易行为,禁止将违法建设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场所。
(六)平阴镇政府和园区办事处是治理本辖区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指导、监督、考核所属村(居)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准组织实施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强制撤除工作;村(居)委会要及时发现、奉劝、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及时向所在镇(办)报告,配合做好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单位不得向违法建筑工地和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供电、供水、供热和供气,已经提供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效劳业务的,要立即纠正;对私自接电、接水、接气的行为,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告知阶段(202223年8月28日-202223年8月31日)。各责任单位通过电台、电视、报纸、明白纸、车载喇叭、登门入户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等法规,宣传整治违法建设的目的、要求和原那么,使广阔群众认识到违法建设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广阔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规划意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223年9月1日-202223年9月5日)。以镇(办)、村(居)为单位,采取自行申报和逐户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违法建设逐片、逐村、逐户地进行调查,摸清具体的数量、面积和现状,然后归集分类、建立台帐,为开展整治提供根底数据。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23年9月6日-202223年9月30日)。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法定程序,针对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下达处理决定,催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对拒不履行撤除决定的,报请县政府批准后,依法实施查封或强制撤除措施。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举报受理、宣传曝光、县镇村“三级〞管理、建设工程跟踪监控、违法建设监管绩效考核等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和形成整治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营造舆论环境。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综合执法、镇(办)、村(居)、新闻媒体等部门或单位,采取设立专栏、专题、宣传站,利用播送电视、墙报、宣传栏、宣传车、明白纸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整治政策。广泛深入宣传开展整治工作的意义,提高广阔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是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各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思想,正确把握整治政策,熟练运用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分适当。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强化正面引导,注重工作方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配合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规划一盘棋的思想,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先,主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协作,齐心协力做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准确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做好催促检查、组织协调、法规政策咨询工作,指导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违法建设活动的扎实开展,成立全县违法违章建设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赵淑忠副县长
副组长:孟广林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庆林县公安局局长
赵承韫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美琪县建设管理(规划)局局长
喻祖民县房管局副局长
董泽勇平阴镇镇长
张军
成员:陈洪生
孔安生
陈军
谷世金
园区办事处主XX县区公安局纪委书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县建设管理(规划)局副局长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李军县工商局副局长
许文京县地税局副局长
丁吉孟
陈峰
赵化旺
殷庆昌
楚绪涛
董静波县房管局副局长平阴镇副镇长园区办事处副书记县供电公司经XX县区自来水公司经理琦泉热电公司董事长
王东祥燃气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执法局,由谷世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蒿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XX县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篇: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活动,及时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扎实有效的开展环境整治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省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经旗政府研究,决定对科左中旗全镇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及文明程度,为国庆节、全运会营造良好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开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清理整治,确保主XX县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清理,违法建设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城市面貌有效改观,城市管理和小区物业管理井然有序。
三、整治范围
(一)未经审批或未按审批建设、侵占住宅小区道路、绿地、楼宇内公共空间等小区公共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已经到期且尚未撤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三)未经审批在既有建筑上擅自接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危房翻建除外)。
(四)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水源地等公共空间和公共用地建筑物、构筑物。
(五)群众举报的其他性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四、整治原那么
(一)全面部署、齐抓共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依法惩罚,区别对待、分类处理。
(二)对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在接受处分、补缴规费、采取改正措施后,依法完善规划许可手续。
(三)对不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依法查封施工设备、予以撤除或没收建筑物并处分款。
(四)对迎风而上新开工建设的违法工程,依法采取查封工地、机械设备或撤除等强制措施,制止违法建设。
五、整治措施
(一)实行分区巡查责任制。
各乡镇、街道按照分区负责、分片包干的原那么,负责本区域内违法建设巡查和制止工作,并将发现和报告责任落实到社区委员会和村委会,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建设。新组建的整治违法建设联合执法队负责全区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督工作。
(二)实行撤除属地包干责任制。
按照属地管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原那么,各镇、街办抓好本区域违法建设撤除和整治工作。区治违办统一些协调、监督各镇、街办的拆违工作。
(三)实行违建当事人市场禁入制。要定期将情节、性质严重的违法建设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凡被列入曝光范围的,规划、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不受理其许可或登记申请(已受理的可不予审批),土地管理部门可不受理其土地招拍竞标竞买申请。对参与违法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不予受理其设计、施工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协助处理告知函,及时将违法建设单位及其有关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之中,依法严肃处理。
(四)建立和实行整治工作联动机制。
对已查证属实的违法建设,国土、建设、规划、公安、房管、工商、卫生、环保、市政公用、供电等部门要根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协助处理告知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违法建设的协查协处工作。对违法建设严重尤其新增违法建设制止不力的有关乡村、街办,国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可限制、减少该区域建设用地供地指标,或不予受理、批准该区域规划调整。
(五)切实做好配套保障工作。
各乡村、街办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违法建设拆后建渣清运和绿化整治工作,积极做好违法建设撤除后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区监察部门要尽快出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方法,区政府法制部门要及时做好违法建设整治的法制保障工作;区财政部门要拨出专款,保障区治违办、违法建设整治联合执法队伍建设、违法建设撤除补贴、违法建设整治奖励等工作经费。
(六)实行专工程标管理督查制。
要及时制定整治工作专工程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形成有效的目标管理及督办机制。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告知阶段(2023年2023月1日-2023年2023月20日)。
各责任单位通过电台、电视、报纸、明白纸、车载喇叭、登门入户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等法规,宣传整治违法建设的目的、要求和原那么,使广阔群众认识到违法建设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广阔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规划意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2023月21日-2023年11月2023日)。
以镇(办)、村(居)为单位,采取自行申报和逐户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规划区内的所有违法建设逐片、逐村、逐户地进行调查,摸清具体的数量、面积和现状,然后归集分类、建立台帐,为开展整治提供根底数据。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1月11日-2023年12月20日)。
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法定程序,针对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下达处理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