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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公路
建设
质量
活动
方案
实施细则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活动方案实施细那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又好又快〞的开展理念,为我市农村公路可持续开展和农村经济社会开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回头看〞活动,总结2023年以来开展“质量年〞活动取得的成效,在推广先进施工方法和管理经验的同时,查找差距,积极整改,弥补缺乏,迎头赶上。全面提高我市农村公路质量管理水平,为下一步的质量管理理清思路。确保既定的工程合格率到达20230%、优良率每年上升一个百分点,三年内分别到达87%、88%和89%,主要质量指标(路基压实度、路面强度与厚度、混凝土强度)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的目标。
三、活动内容
(一)范围。2023—2023年以来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和渡改桥工程。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各参建单位和人员,以及应聘参与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从2023年5月20日开始至2023年8月2023日结束。其中:2023年5月20日至6月15日为质量调查阶段,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7月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2023日为汇总总结阶段。
四、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回头看〞活动,并制订活动方案实施细那么,对各县(区)质量年“回头看〞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各县(区)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交流和推广,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于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予以催促整改,对各县区“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全市“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次“回头看〞活动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本县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回头看〞活动。组织农村公路行业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有针对性地选择一局部有代表性的参建单位(不少于总体参建单位的30%),对2023年以来的新建和改建工程进行实体质量调查,对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拿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并组织有关单位切实整改到位。
(三)各级建设管理单位要根据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排,对落实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细化质量管理责任和工作目标等方面进行总结,并催促和汇总相关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的“质量年〞总结。施工单位从严格履行合同,加强施工质量,做好技术交底,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控制方面做出总结;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安排,从履行监理职责,加强监理抽检,催促施工单位建立独立的质量保证体系方面进行总结;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安排,从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设计质量,根据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情况,表达节约、环保、平安、实用设计原那么方面做出总结。
五、各阶段活动安排
(一)质量调查阶段
1、各县区对本辖区内2023年以来修建的工程进行全面的调查,包括路面病害情况(如裂缝和坑槽)、路基及附属设施情况(如路肩培护和排水设施、交通标志等)、桥梁病害情况(附表1-7),认真填写汇总后,写出县区质量调查总结,于6月15日前以县为单位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2、市交通运输局将在6月15日至6月30日对各县区质量调查情况进行抽查、总结,并于7月1日前将汇总表(表7)及质量调查阶段总结材料上报省厅。
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对各参建单位履行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调查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是否落实到相关单位和个人,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等。要求各参建单位写出总结材料并汇总。
(二)自查自纠阶段
各县区根据质量调查阶段发现的问题,针对不同的问题,进行跟踪调查,深入分析,找出症结所在,确定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的整改措施。
(三)整改提高阶段
1、各县区根据前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掌握的情况、制定的整改措施,确定工作重点,对存在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对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整改到位,同时将质量管理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应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2、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各县区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重点抽查,督导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检查整改的效果。
(四)汇总总结阶段
市交通运输局从质量意识、实体质量、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群众满意等方面对我市本次质量“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并及时上报省厅。
六、活动方式
(一)道路病害情况调查;
(二)质量管理问卷调查;
(三)先进经验现场会;
(四)全面总结和重点督导相结合;
(五)交流推广成熟经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发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回头看〞活动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实现农村公路可持续开展,真正把农村公路建成惠民工程的重要保证,是农村公路从速度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必经阶段,涉及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各个层面。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并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此次活动的开展(详见附件)。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本次活动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本次回头看活动取得圆满成效。
(二)实事求是,认真剖析。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要求,对纳入活动范围内每一个2023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公路工程都要认真检查,同时要对三年来的工程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对照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客观规律,认真查找质量管理方面的缺乏之处。
(三)找准方向,全面提高。要把思想统一到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这一重要目的上来,一方面要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另一方面要查找问题,向先进县区和先进工程学习。狠抓质量管理,促进本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全面提高。
第二篇:XX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那么XX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那么
(镇通建制村公路)
(粤交基[2023]452号)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质量监督工作行为,依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方法(交通部令2023年第3号)、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方法(试行)(交质监发(2022)370号文)以及XX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在XX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镇通建制村公路工程,适用本实施细那么。镇通建制村公路等级在三级及三级以上的按现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方法实施监督。
第三条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督导工作,地市交通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工作,县(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具体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工程应主动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依法进行的工程质量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本实施细那么所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是指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成立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和本实施细那么规定的职责和程序,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那么,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第六条对农村公路工程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以及违反质量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检举。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七条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成立由不少于3人组成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形成全省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系,按照各自分工,行使各自职责。
第八条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原那么,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负监督责任。各地可根据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督模式,并应针对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情况,要求或发动受益乡镇、村民自治组织积极参与监督,切实形成上下联动、控制有效、覆盖全面的质量监督机制。
第九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人员,必须经过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培训、考核,报备地市交通主管部门。
第十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质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第十一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交通主管部门、上级监督部门及被监督单位报告或通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质监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热情效劳,严格遵守监督工作保密制度。与被监督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和效劳承诺,质监人员应挂牌上岗并在执行工作中主动出示有效监督工作证件。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质监机构及其质监人员进行监督,对其违法乱纪行为有权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检举。
第十四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工具和必要的检测设备,如灌砂筒、混凝土路面抽芯机、贝克曼梁、三米直尺、钢尺等。混凝土芯样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室进行强度试验。
第三章质量监督检测费
第十五条省交通主管部门每年统筹补助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检测费。监督检测费必须全额用于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检测,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六条地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每年应安排配套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检测费,补助给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确保农村公路监督的正常有效开展。
第四章职责任务
第十七条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指导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
(二)支持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及指导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员、监理员、施工员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
(三)协助省交通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省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有关的质量管理方法;
(四)配合XX省农村公路建设督导组对农村公路质量进行抽检。
第十八条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地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职责;
(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质量监督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检测指标和检测频率,制定监督工作要点;
(三)在地市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员、监理员、施工员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
(四)对本地区农村公路质量进行抽检或者巡检,定期报告农村公路质量动态;
(五)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六)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委托,负责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的日常质量监管工作,业务上受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具体内容有:
(一)负责农村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