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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强化
机务段
安全检查
监督
工作
思考
强化机务段平安检查监督工作的思考
在铁路运输生产活动中,机务平安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危,其平安性直接决定了列车能否平安正点运行和行车事故的发生率。机务段应积极创造平安的运输生产环境和制定自我约束的管理体系,提高全员平安意识和平安技能,标准其作业行为,减少违章引发的行车事故。努力营造人人“关爱生命、关注平安〞的良好舆论气氛,对推动铁路运输生产平安管理将产生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笔者认为只有进一步增强机务段平安检查监督工作,使平安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和标准化,才能确保运输平安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一、明确开展平安检查工作的主要目的
1、掌握运输生产一线职工所关心的问题。一是机务段各级管理干部要切实关心和重视一线职工的思想、情感、需要,充分发挥职工在平安管理上的主观能动作用,因此要在平安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平安就是生命线、效益线、幸福线〞的思想。在管理中发挥职工的作用,表达人性化管理。二是各职能科室要牢固树立效劳观念,设身处地为运输生产现场着想,为生产一线职工着想,尽力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机务段各级管理干部要把人性化管理表达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全面激发广阔职工的工作热情和主人翁责任感,使职工从“要我平安〞转变为“我要安
-1全。重点要检查“五大规〞和机务行车平安管理规那么、机务行车平安管理规那么补充细那么、段细等行车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规章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2、检查各项平安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要明确段、车间、班组三级在平安管理工作中各自的职责和义务,重点检查有关部门对平安控制点、平安薄弱环节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控制,通过全面检查进一步细化和制订以自控、互控、监控为主线的平安控制措施。
3、检查行车平安装备和各种设备质量。机务段各级平安管理人员要重视对机车监控装置等行车平安装备的软件和硬件的检查,不定期地对机车检修设备质量状态进行全面检查。采取鼓励手段充分调动有关人员积极开发现有行车平安装备的潜在功能,如开发道口自动鸣笛功能、引进开发调车作业监控系统、开发使用“列车运行状态实时查询系统〞等,提高平安装备保平安的可靠性。
4、检查非正常情况下行车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一是要认真检查有关部门落实机务系统非正常情况下行车作业方法的情况,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方法和平安措施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重点检查机车乘务员在非正常情况下行车作业的情况;三是检查运用干部是否到作业现场进行有效控制。
-3管理工作的需要,将平安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运输生产一线职工,特别是机车乘务员在行车过程中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和及时发现或识别运输生产中存在不平安因素。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找和分析行车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新平安隐患及时制订相应措施加以防范和消除。在开展平安检查监督检查工作时,要有机地把各种形式的平安检查方法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整改平安生产工作的存在隐患。
4、紧盯阶段重点工作。一是要抓好防洪平安卡控工作,认真开展防洪应急演练,加强干部添乘检查,牢固树立防大洪、抗大汛的思想,全面落实好防洪平安责任制。二是抓好春运平安检查工作,加大临客机车整修力度,强化担任临客牵引任务机车乘务员的培训。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平安生产月〞活动,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平安责任意识,以及发现和解决平安问题的能力。
5、形成平安检查报告。机务段各级平安管理干部每次完成检查都要形成平安检查报告,以方便领导决策和分析平安问题的需要。一是要将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或不平安因素列入报告中,并对不平安的问题提出科学的控制方法或措施。二是要按照危害行车平安的大小列出其优先性,说明需采取措施的紧迫性,如果是需要立即采取和措施,应立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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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强化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关于强化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
关于强化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党的十八大就人大监督提出了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的明确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人大监督工作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任务。监督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作用能否得到发挥,决定着地方人大的形象和地位。因此,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效果是人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行使职权时,要坚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严于监督、勇于监督,才能切实发挥人大在围绕大局、监督为民、效劳开展、推动法治、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能。
要做到敢于监督。思想是决定行动的先导。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这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吴邦国同志曾经指出:“人大既要监督又要支持政府工作,监督也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张德江委员长强调,“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理直气壮地把监督抓起来,以依法促进‘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认识到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不是找“一府两院〞麻烦,更不是和“一府两院〞唱对台戏,而是为了推动促进工作,只有敢于履行法定职责,有效监督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行使,通过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出实效来落实监督职权。使监督过程成为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推开工作的过程,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依法治国进程。
要立足善于监督。在实施具体监督工作中既要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又要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不给工作添乱,不搞花架子,把握好监督的度。人大开展监督工作,要坚持抓大事、议大事,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突出、集中、普遍〞的原那么,“既要抓住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重点,推动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也要考虑这些工作的现实条件。应紧紧抓住本地经济社会开展的重点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选准监督议题,做应该做、能够做、做得成的事,力求干一件、成一件、见效一件。
要坚持勤于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要经常化,把促进人代会通过的决议的执行,经济社会开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监督,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开展。通过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定日常监督、临时监督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跟踪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使监督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应经常性开展监督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标准性文件备案审查、信访案件办理、代表建议的督办和代表专题视察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监督,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全方面、多领域的监督,提高代表参政议政水平,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只有监督日常化,才能对“一府两院〞形成有效的监督效应,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要突出严于监督。摸实情、鼓实劲、出实招、求实效,是人大工作的永恒主题。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只是一种手段,推开工作才是根本目的。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不能流于形式,对监督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一府两院〞通报,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求“一府两院〞严肃对待,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人大常委会要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不到位,监督不停止。只有这样,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到达推开工作的目标。
要着眼勇于监督。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就确定了人大监督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人大机关绝不是“橡皮图章〞和“表决机器〞;人大监督也绝不是摆摆样子、走走过场;而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所以人大要真正树立权威,彻底改变“软弱人大〞的局面,能否敢于和蔼于启用刚性监督手段非常重要,这也是改变长期以来广阔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期望值的关键。监督法的实施,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强化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群众对人大的期望越来越高,在监督工作中力求做到刚性监督多一些,监督手段硬一些。
因此,人大必要时启用特定问题调查、质询、撤职、罢免等刚性监督手段,让监督真正“硬起来〞。只有这样,人大的监督才能真正起威慑作用,才能切实提高人大监督权威,才能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经济社会开展和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篇:XX县区强化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XX县区四项措施,
强力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2023年,XX县区财政局把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突出监督重点。围绕重大、专项资金以及涉及民生支出的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监督检查重点。依据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不折不扣抓落实。
二是注重成果利用。建立监督检查成果利用循环机制,在落实整改的同时,及时查找管理漏洞,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成果“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是完善内控机制。按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方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财政内部监督检查联络员制度、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和镇级财政财务检查制度,不断标准财政部门自身理财行为。
四是创新检查方式。在标准检查程序的根底上,进一步加强同其他职能部门和职能科室的业务协调,将纪检、审计部门的检查手段融入财政监督检查,创造“总体工作突出重点、检查过程抓住细点、外部检查关注热点、工作思路寻找创新点〞的“四点工作模式〞。
财监科姜鸣
第四篇。关于强化会计监督的假设干思考经济社会开展的实践证明,市场经济的标准有序运作离不开会计监督,在金融危机逐步蔓延的特殊时期,如何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更好地为“保增长,促开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效劳,已成为会计工作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课题。
一、会计监督的内涵会计监督是会计的根本职能之一,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和各种财经政策、规章制度对会计工作实行监督,并利用正确的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地协凋、控制、监督、催促,以到达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其特点是:
1.会计监督受法律保护。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监督的过程中,有责任也有义务以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维护本单位和国家、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利益,会计人员行使监督职权是法律赋权并受会计法保护。
2.会计监督是全过程监督。会计对经济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事前监督是指在经济活动之前,审查经济活动的方案和方案的合理性,防止发生违法、违纪的经济活动;事中监督是指在进行经济活动时,根据有关方案和预算的要求,保证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实施;事后监督是指在经济活动之后,进行分析、考核、反响控制,监督经济活动的有效性。
3.会计监督包括内部会计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为了保证各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各单位除了对经济活动全过程进行内部会计监督外,还要接受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即接受国家财政、税务、上级主管部门等的监督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二、会计监督存在问题的分析目前,会计监督不力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定位的局限。就国有企业来说,在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杈尚未别离之前,会计人员兼有双重身份,他既代表国家利益监督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业务,同时又是管理者。会计人员出于切身利益的考虑,很难旗帜鲜明地去维护国家整体利益,而各级政府部门在维护会计人员权益方面尚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也是造成许多会计人员执法力度缺乏的原因。
(二)内部监控的局限。目前多数企业的内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