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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考核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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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天津 科技大学 高层次 人才 引进 培养 考核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
天津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考核与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篇:天津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考核与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天津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考核与管理方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那么 为提高我校教师队伍创新能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培养学科领军人物,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创新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提升学校的学术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法。第一条保证重点、统筹兼顾。人才引进应优先保证学校重点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专业的建设需要,同时兼顾其他学科。重点引进学术造诣深厚,有海外工作学习经历,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急需的具有开展潜力的学术骨干。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全面考核、科学评价、确保质量的原那么。 第三条人才引进坚持规划管理和注重实效相结合。人才引进工作既要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又要不拘一格吸引人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人才引进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要性,承担人才引进工作相应的职责。 第二章 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类别和入选条件第四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对象为当年执行的天津科技大学人才引进暂行规定中规定的“海河学者〞特聘教授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和“海河学者〞培育方案入选者(含各类兼职人才)。各类人才类别请见附件。 第五条高层次人才的根本入选条件根据国家、XX省和我校相关政策中关于第四条中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申报条件执行。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制定方案。每年2023月份各学院及部门根据学科建设目标和开展规划,上报高层次人才用人方案,人力资源处进行初审,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第七条发布信息。各学院提供专门的简历接收邮箱、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学校通过人力资源处网站及其它相关媒体和渠道,向海内外公开发布人才招聘信息。第八条资格审查 1.到达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向学校和相关学院提供应聘材料,由学校将推荐人选应聘材料转至相关学院。 2.相关学院负责人、相关专业负责人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核聘用意见,向学校提交天津科技大学人才引进考核评估表(其中包括首个聘期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3.对拟聘高层次人才,人力资源处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或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对拟聘人选进行面试辩论并签署专家组意见,确定高层次人才引进拟聘用岗位。申报市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可灵活掌握专家评审环节。 第九条准备申报材料。为提高工作效率,申报市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由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协助高层次人才按照国家、XX省和学校的相关要求整理、制作申报材料,由人力资源处(人才引进办公室)根据国家和XX省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学院按照反响意见修改申报材料。 第十条学校审批。根据学院意见、体检情况、申报结果、校专家组评审意见、首次聘期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以及天津科技大学人才引进暂行规定和天津科技大学聘用制工作方法,提出聘用岗位、引进待遇意见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第十一条学校与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签订引进协议书。学院向高层次人才通知其向学校人力资源处咨询有关工作转接、调动等手续的办理方法及入职需准备的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第四章申报经费管理方法 第十二条申报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称号的相关申报经费根据人才情况分三类进行管理。 1.申报相关高层次人才称号前已是我校在编人员并享受我校工资或津贴的正式员工。 2.申报高层次人才称号前还未正式办理调入手续,但已于我校签订工作合同并享受才待遇的。 3.申报高层次人才称号前未与学校签订任何聘用和同、人才引进协议的拟引进人才。 第十三条对于第1类和第2类人才申报高层次人才称号的,申报过程中产生的论文查新费、申报材料制作费、翻译费等费用由学院(或个人)承担,第八条中有关专家评审费由学校、学院(或个人)各承担一半。 第十四条对于第3类人才申报高层次人才称号的,其上述第十三条中的各项申报费用由学校承担。 第五章聘用与考核 第十五条聘用方法。根据国家及XX省有关政策及天津科技大学人才引进暂行方法,学校与高层次人才签订用人协议,明确人才薪酬待遇,双方职责义务权利。协议一式3份,学校、所在学院和本人各存一份。 第十六条考核内容。在首任聘期内,依据与高层次人才签订的天津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协议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科建设情况等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同时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教风学风和团结协作精神等。 1.年度考核由相关学院负责,于每学年末进行;中期考核在聘任满两年时进行,聘期届满考核在聘期结束时进行。中期考核、聘期届满考核由人力资源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组织校内外专家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2.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警告和整改措施;中期考核根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学校将责令其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及今后两年具体改进打算和工作方案。聘期届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天津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协议予以低聘或解聘。第十七条中期、届满考核程序、方法 1.学校通知学院相关高层次人才填写天津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届满(期中)考核表(表格详见人力资源处网站); 2.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相关学科教授代表及专业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天津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届满(期中)考核表进行考核评价,提出学院考核意见; 3.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考核,高层次人才本人作述职报告并进行现场辩论,考核专家对照高层次人才与学校签署的引进人才协议、天津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届满(期中)考核表及学院意见进行考核,并将专家组意见写入天津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届满(期中)考核表; 4.人力资源处将天津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届满(中期)评估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或校学术委员会),确定考核结果。 5.人力资源处及相关学院根据校长办公会考核意见,对高层次人才进行续聘(低聘、解聘)工作。第十八条中期、届满考核等次确实定 考核结果分优良差,考核专家组除对被考核者进行评分,还应对考核者形成明确的书面考核意见,并填入天津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届满(期中)考核表中。 第六章培养与支持 第十九条获得高层次人才称号的,根据天津科技大学人才引进暂行规定给予科研启动费、安家费、购房补贴、薪酬待遇、家属随迁、配偶工作安臵等支持。学校预留一批专用房源,供高层次引进人才使用。高层次引进人才办理入职手续使用绿色报道指南,在办理入职相关的各种手续时,具有优先权,各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学院须广开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在经费、实验室、科研设备、人员配臵、研究生招生指标等各类资源配臵上,向高层次人才倾斜,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保障,确保其尽快建立起规模、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 第二十二条高层次人才到学院报到时,学院需组织专门说明会,向高层次人才详细介绍学院学科开展现状和规划、师资力量、科研状况、经费管理等根本情况和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为高层次人才指定资深教授和科研、教学秘书各至少一人协助高层次人才熟悉国家、XX省、学校关于科研工程申报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经验规律,为期一年,使高层次人才尽快融入外乡科研教学环境。 第二十三条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支持力度 1.学院(部)制订切实可行的青年教师开展规划,加大对青年学术骨干的培育、支持力度,探索有利于青年教师成长开展的工作机制。对有潜力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通过在实验室使用、科研经费管理、出国访学、高端培训、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扩大其学术影响力,促进他们尽快提升国际化交流和创新能力,帮助他们尽快成长为具有国内、国际知名度的学科带头人。 2.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具有开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学院应积极组织并推荐其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小杰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XX省“131〞第 一、第 二、第三层次人选等各类人才资助工程。 第二十四条构建高层次人才开展的效劳体系。各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互相配合,落实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和生活配套条件,做好各项效劳工作。各学院(系)要指定专人负责校内外协调工作,确保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配套条件按时到位。要建立高层次人才跟踪效劳和沟通反响机制,定期了解他们的开展需求、成长状况和学术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重才、爱才、惜才的人才工作气氛,营造开放、自由和宽容的学术环境和保护机制。 第七章有关说明 第二十五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原那么上应与学校确定的学科开展方向一致。 第二十六条经校长办公会(或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成果特别突出的人才、学科开展急需的人才,XX省级及以上学术创新团队拟引进的人才,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按照特事特办、一人一策的原那么,视具体情况提高安家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和岗位津贴等引进待遇。第二十七条对XX省特聘教授引进人才的配偶,一经学校研究决定,人力资源处将根据各学院部门岗位情况、专业对口的原那么进行指令性安臵,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二十八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绩效工资贴由学校支付,积极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各用人部门积极筹措经费,采取多种配套性措施作为引进人才的补充经费。本方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处。 附件: 名词解释 1.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简称国家“千人方案〞):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成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中央层面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从202223年开始,用5-2023年,在国家重点创新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2022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2.长江学者奖励方案。由教育部和李嘉诚基金会共同实施的奖励方案,旨在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延揽海内外中青年学界精英,培养造就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带动国家重点建设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主要包括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长江学者成就奖。从2023年开始实行新的奖励方案,特聘教授从每年20230人增加到150人,讲座教授缩小为50人左右;特聘教授奖金由每年2023万元提高到20万元,支持年限由3年延长为5年;讲座教授奖金由每月1.5万元提高到3万元,支持年限仍为3年。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鼓励海外学者回国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为目标,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组织实施,每年受理一次,资助国内及尚在境外即将回国工作的45岁以下优秀青年学者,在国内进行自然科学根底研究和应用根底研究。 4.XX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简称XX省“千人方案〞):从202223年开始用5至2023年时间,在XX省重点创新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企业和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和成果转化为主的各类园区等领域,引进并重点支持2023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和新兴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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