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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湖南省
特种设备
安全事故
应急
预案
湖南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3]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施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那么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按照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那么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 专家组
2.4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3.1 预警支持系统
3.2 信息监测
3.3 预防预警行动
4.1 响应分级
4.2 响应行动
4.3 信息报告和处理
4.4 应急处置
4.5 平安防护
4.6 信息发布
4.7 响应终止
5.1 善后处置
5.2 社会救助
5.3 调查评估
6.1 装备保障
6.2 资金保障
6.3 技术保障
6.4 社会发动
7.1 宣传、培训与演练
7.2 监视检查
7.3 责任追查
8.附 件
8.1 名词术语解释
8.2 预案治理与更新
8.3 预案制定与施行
1.总 那么
1.1 编制目的
指导、标准特种设备平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特种设备平安事故的发生,及时操纵和消除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湖南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方法、湖南省平安消费条例、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平安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那么
特种设备平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遵照统一领导、分级治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那么。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平安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2.1 应急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协管副秘书长、省质监局局长、省安监局局长任副指挥长,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立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政府新闻办、省总工会、湖南保监局、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人为成员。
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由省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严峻决策和部署;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催促和指导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等。
2.2.2 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督查、落实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的有关决策;搜集汇总、报送和发布有关事故信息;及时向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事故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治理省级特种设备专家库。
2.2.3 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质监局 承担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催促做好全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和参与事故调查;催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范措施。
省安监局 参与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救援。
省经信委 负责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救援中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工作。
省公安厅 负责事故现场的平安保卫工作。
省民政厅 负责事故中受害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省财政厅 负责省本级单位发惹事故应急救援有关资金保障相关工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依法依规做好因工伤亡人员补偿等工作。
省环保厅 负责因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的监测,指导、协调做好污染防控与处置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立厅 指导、催促城市公园内大型游乐设备和风景名胜区内客运索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气后处置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 参与、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特种设备(汽车罐车、车用气瓶、港口起重机械等)事故应急和处置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 负责特种设备平安事故中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省政府新闻办 负责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省总工会 指导和协调各级地点工会会同地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和家属的慰征询和安抚工作,维护伤亡职工合法权益。
湖南保监局 组织、指导、协调保险机构做好定损理赔工作。
省公安消防总队 负责操纵和扑灭火灾,操纵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参与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2.3 专家组
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由有关科研机构和单位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参与、指导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对特种设备平安事故阻碍进展评估,为处置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4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假设干工作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综合协调组 由省质监局牵头,省相关部门(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负责组织相关专家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力、交通、通讯和装备等资源的调配,对事故进展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抢险救援组 由省质监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牵头,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专业和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查明事故性质、阻碍范围及可能接着造成的后果,明确抢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戒备保卫组 由省公安厅牵头,负责事故现场平安保卫工作。
医疗抢救组 由省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对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
后勤保障组 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提供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做好电力、通讯设备抢修等工作。
次生灾害防治组 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住房城乡建立、民政、环保、消防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次生灾害防治工作。
宣传报道组 由省政府新闻办牵头,省质监局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事故处置中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 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单位)和相关保险机构、事故发生单位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工作。
3. 预防预警
3.1 预警支持系统
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全省统一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实现特种设备企业严峻危险源数据库、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共享。各级各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3.2 信息监测
省质监局做好全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同时,建立全省特种设备根本情况、严峻危险源、严峻事故隐患、严峻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并公布特种设备领域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接到可能引发特种设备平安事故或隐患信息报告后,应进展核实与风险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
3.3 预防预警行动
3.3.1 接警
省、市州、县市区特种设备平安监视治理部门应明确接警机构,公布接警。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可能引发特种设备平安事故或事故隐患信息报告后,及时报告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同时抄送省安监局。报告内容包括: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类别、伤亡人数、被困人数及危险程度、抢救情况及严峻事故隐患。
3.3.2 处警
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可能引发特种设备平安事故或事故隐患信息后,应及时进展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应对方案,并向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同时,按照研判情况,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等发布预警信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实在做好应对防范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按照特种设备平安事故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开展态势,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严峻(Ⅱ级)、特别严峻(Ⅰ级)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4.1.1 一般特种设备平安事故(Ⅳ级)
①特种设备平安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截了当经济损失的;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③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④起重机械主要受力构造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⑤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⑥大型游乐设备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4.1.2 较大特种设备平安事故(Ⅲ级)
①特种设备平安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截了当经济损失的;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③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④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⑤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1.3 严峻特种设备平安事故(Ⅱ级)
①特种设备平安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截了当经济损失的;②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平安缺点中断运转240小时以上的;③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④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同时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4.1.4 特别严峻特种设备平安事故(Ⅰ级)
①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截了当经济损失的;②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③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④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同时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本预案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 响应行动
4.2.1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特种设备平安事故(Ⅳ级)时,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及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全力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尽可能操纵事态开展。市州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Ⅳ级响应。同时,市州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赴现场开展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会同新闻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注事态开展,加强信息沟通、指导做好可能发生的应急支援预备等工作。
4.2.2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特种设备平安事故(Ⅲ级)时,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及事发地市州人民政府全力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尽可能操纵事态开展。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Ⅲ级响应。同时,迅速组织省特种设备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采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