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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卫生十八项核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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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医疗卫生 十八 核心 制度
医疗卫生十八项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部同意,并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同意前方可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凡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医疗查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当责任。 7、医务部负责首诊负责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我院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节假日有危急重症病人时必须有副主任医师查房。 7、查房内容: ①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②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 1 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③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方案;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④由业务副院长率领,医务部、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查房内容包括医疗质量、医疗制度、病室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部、护理部记录存在的问题集解决措施,并催促、检查落实情况。 ⑤教学查房。教务科对实习医师、进修医师、护士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结合临床病历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周一次,由总住院医师安排。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2、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做好发言准备。 4、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5、对诊断有争议或治疗确有难度的病人应提交医务部组织全院病历讨论,以确定诊疗措施。 四、会诊制度 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诊会诊。凡病情危急需会诊者,申请科室医师填写会诊单并注明“急〞字〔注明时间,具体到分秒〕,并 通知拟请科室,被邀请科室医师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内会诊原那么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科主任批准后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5、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 2 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必要时请业务副院长参加,业务院长或医务部部长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记入病程记录。 6、外院来院会诊: ①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有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报告〔内容包括病情、会诊目的、所邀专业及专家〕,科主任签字送医务部,医务部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负责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或医务部部长或业务副院长主持。必须时,经医务部及分管院长批准,可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出院会诊。 ②邀请外院医师来本院手术,会诊科室必须通过医务部与所在医院医务部联系,会诊医师必须于术前先行来本院会诊患者病情,参与术前讨论,其诊疗意见均应记录在案,并有会诊医师或科主任的签名。危重抢救的急会诊可直接 报请医务部及主管院长同意后实施。 7、院外外出会诊: ①拟请我院医师外出会诊和手术的医院,应出具医疗行政部门的邀请函〔用 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给我院医务科,非正常上班时间与总值班联系。内容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拟请专家姓名、会诊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必要时应和拟请专家直接通话交流情况。 ②接到外院会诊邀请后,由医务部安排能代表本院、本专业水平医师参加院外外出会诊,外出会诊前后,会诊医师应到医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③各科室或个人一律不准直接对外联系或接受会诊,未经批准私自外出会诊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标准,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4、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6、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 通知医务部或总值班,并填写病重或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务部,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并及时向病人家属或单位说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3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总那么 ①为了确保手术平安和手术质量,加强各级医师的手术管理,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方法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②各科室要组织全科人员认真进行讨论,根据科室各级人员技术状况,科学界定各级人员手术范围。 ③科室根据科内人员晋升及个人技术水平提高状况,定期调整其手术范围。所称“手术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 ④科室应严格监督落实各级医师手术范围要求,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超出相应范围的手术治疗活动。 ⑤假设遇特殊情况〔例如。急诊、病情不允许等〕,医师可超范围开展与其职、级不相称的手术,但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给予指导或协助诊治。 2、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手术分类如下:①四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②三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③二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④一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注。微创或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分类手术中。 3、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①主任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完成四、三、二、一各类手术,但应侧重四类手术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完成新开展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工程的手术。 ②副主任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完成三、二、一类手术,但应侧重乙类手术质量、水平的提高。 ③主治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二、一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丙、丁类手术。 ④住院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二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丙、丁类手术、 ⑤助理医师〔医士〕。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丙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丁类手术。 考虑到人才梯队建设和后备力量培养问题,高年资医师〔取得现有职称3年以上〕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完成高一类手术。对无主任医师的专业,科室可根据副主任医师技术水平状况,选择一位可以完成主任医师手术范围的副主任医师承当主任医师工作;假设选择不出,不可超范围开展此类手术。 4、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各类手术的审批权限,是控制手术质量的关键。〔1〕正常手术 ①四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和由业务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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