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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交通局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岗位责任制
交通局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一篇。交通局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范文模版)根据平安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XX省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交通局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
指导思想和岗位平安责任制考核六项原那么
(一)平安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平安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平安生产监管,防范平安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开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平安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平安环境。
(二)平安责任制考核六项原那么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平安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那么;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平安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那么;
3、谁未履行平安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那么;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那么;
5、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市必须管平安的原那么;
6、平安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那么。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平安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平安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平安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平安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平安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平安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平安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实行平安“三同时〞。
7、组织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平安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那么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平安职责
(一)分管平安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平安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平安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平安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平安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平安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平安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平安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方法、平安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平安培训、教育和平安专项活动,进行平安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平安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平安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那么,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平安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着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2023、按照上述平安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平安工作方案,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平安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平安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平安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平安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平安会议,分析平安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平安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平安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平安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平安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平安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着分管处室进行平安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平安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平安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平安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平安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平安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平安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平安技术标准、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平安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平安专项会议,分析平安形势,及时解决平安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平安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方法和平安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平安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平安专项经费,实行平安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平安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那么,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着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平安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平安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平安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平安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平安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平安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平安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平安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三同时〞平安监督。
5、以平安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平安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平安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平安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平安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平安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管理制度交通局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平安用电、消防、小汽车平安管理方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平安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工程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平安合同,落实平安“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平安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平安监管、交通平安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平安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平安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平安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平安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平安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平安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平安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工程进行“三同时〞平安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平安职责
(一)平安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平安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平安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平安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平安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平安监管制度、标准、规定、方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平安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平安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平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平安总结、考核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