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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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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人民政府 批转 建设厅 部门 关于 加快 城市 市政 公用事业 体制 新编
XX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体制 【发布单位】 XX省 【发布文号】 甘政办发(2023)2023号【发布日期】 2023-01-24【生效日期】 2023-01-24【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XX省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情况报告 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3)202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监管工作的要求,完善城市功能,节约水资源,改善水环境质量,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省物价局对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联合检查和专题研究,并形成了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现予批转,请各城市政府根据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尽快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整改完善,切实把建设好、运营好污水处理设施纳入经济社会开展规划,统筹安排,促进我省城市污水处理事业的健康有序开展。 一、落实配套资金,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22)89号)要求,“十五〞期间,全省所有设市城市都必须建设污水处理厂,但目前仍有局部城市未能按方案完成建设任务。对此,有关城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在建工程的地方配套资金,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污水处理设施早日投入使用。 二、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各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研究确定合理的污水处理费用形成机制。一是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二是按照国家规定对收费缺乏局部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等财政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予以补偿,使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转,发挥效益。特别是自备水源用户较多的城市,要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自备水源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140号)要求,制定和落实自备水源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措施,加大征缴力度,确保足额征收。 三、进一步理顺运营和管理体制,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各城市政府要尽快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专业运营单位,抓紧做好建成工程的交接工作,争取早日投入使用。各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明确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机构的责任,完善监管方法和手段,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的监管。 四、抓紧制定相关政策,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各城市政府要认真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甘政发(2023)59号)精神,加强指导,积极协调解决污水处理市场化运作中的实际问题,研究制定促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化运作的配套政策,不断深化我省污水处理市场化改革,全面提高污水处理事业的可持续开展能力。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遵照徐守盛副省长在建设部关于全国污水处理情况的通报(建城(2023)149号)上的批示要求,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省物价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检查工作的通知(甘建城(2023)343号),并联合对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检查与调研。现将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报告如下: 一、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城镇化进程进入了较快的开展时期,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撤地设市步伐的加快,城镇化水平以每年超过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截止2022年年底,全省已有16个设市城市、65个县城城镇化水平到达28。61%。由于城市规模的扩张,自1998年到2022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每年平均以5%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22年全省县城及县城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已达48000万立方米/年,占废水排放总量的40%。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预计在不远的将来,全省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将超过工业废水排放量,给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带来巨大的压力。 在2022年之前,除XX市、XX县区和XX县区外,我省其它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几乎是空白。“十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千方百计争取国债资金,加大城市根底设施建设力度,使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22)89号)要求,“十五〞期间,所有设市城市都必须建设污水处理厂。从1998年至今,除了XX市吴家园污水处理厂、中国石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污水处理厂、XX县区污水处理厂等(总处理能力约9万立方米/天)属于地方或企业自筹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外,全省所有设市城市和局部县城在国债资金的支持下陆续开工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约99万立方米/天,总投资约20亿元。截止2023年2023月,已经建成运行或根本建成的有兰州雁儿湾污水处理厂、陇南市武都XX县区污水处理厂、定西市安定XX县区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定西市XX县区污水处理厂、XX市污水处理厂、XX县区污水处理扩建工程、XX县区污水处理厂、XX市污水处理厂。其余工程工程土建及设备安装已根本完成,即将进入设备调试阶段,预计至明年上半年前可全部建成收尾。 二、建设与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不到50%,局部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没有充分发挥效益。截止2023年2023月底,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中仍有XX市污水处理厂、XX县区污水处理厂、XX县区污水处理厂、定西市XX县区污水处理厂等运行负荷率低于30%。“十五〞期间的建设工程仍有近三分之一不能如期建成投产。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的城市对污水处理工作重视不够,组织管理不力,致使个别污水处理厂建成半年甚至近一年仍未运行。二是一些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城市至今未按要求开征污水处理费或收费标准和征缴率偏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用难以保障。三是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导致在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污水收集能力达不到设计规模,从而影响投资效益的正常发挥。 2022年8月,省建设厅曾下发了关于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顺利实施和建成后正常运行的通知(甘建城(2022)273号),但效果并不明显,影响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运行的问题依然存在。通过检查和调研,我们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有: (一)资金缺口较大,落实不到位,建设进展缓慢。我省属经济欠兴旺地区,各级政府财力有限,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主要依靠国债资金支持。据统计,截止目前,全省在建的20个污水处理工程中,国家发改委共安排国债资金11。14亿元,占总投资20亿元的55。7%,地方配套资金普遍存在较大缺口。同时,个别工程国债资金拨付环节也出现了问题,如定西市安定XX县区污水处理工程国债资金840万元被市、区两级政府截用。由于资金缺口较大,落实不到位,各地工程建设进度缓慢,致使局部工程不能按方案建成。 (二)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不够,运行费用不落实。当前,国家投入巨额资金建设城市污水处理根底设施,在我国我省历史上都是空前的。但是,如何使“十五〞期间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如期投入正常运营,却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根据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年平均运行本钱估算,要确保新增处理能力99万立方米/天的规模全部投入运营,年运行费至少需要2亿元。否那么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终将闲置。 目前,全省大局部城市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收费标准偏低,已批准的居民收费标准在0。2―0。4元/吨之间,非居民收费标准在0。3―0。5元/吨之间,平均约为0。35元/吨。据测算,我省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本钱为0。70元/吨左右,收费仅能弥补生产本钱的一半。这样的收费标准在市场化运作中,对社会资本缺乏吸引力,无法形成市场化运作的根本条件。二是收费政策不协调,污水处理收费难以落实。特别是XX市等工矿型城市,城市供水由企业自备供水设施和城市供水设施共同承担,而企业供水局部(指向城市居民供水)坚持不收取污水处理费,导致全市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难以落实。 (三)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我省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普遍滞后,全省排水管道密度仅为全国平均密度的70%,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是影响处理厂效益正常发挥的最直接原因。根据国家要求,我省利用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主要进行污水处理厂和污水主干管网的建设,对污水支管等收集系统的建设考虑缺乏。从已经建成投入试运行的兰州雁儿湾污水处理厂、陇南武都XX县区污水处理工程、定西安定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和XX县区XX县区污水处理工程等工程的运行情况看,由于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街区及居民小区污水收集管网的不完善和管网覆盖率低,导致污水收集率过低,一方面污水不能应收尽收,另一方面污水处理设施能力闲置,使污水处理工程经济和社会效益难以正常发挥。 (四)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重视不够。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是城市根底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局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既是完善城市功能的需要,也是改善水环境、保护水资源的需要。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省上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也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健康开展。但仍有一些地区在认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争取工程时积极主动,落实工程建设配套资金和运行费用时消极被动,等、靠、要思想很严重,上工程时求大超前,遇到困难畏手畏脚。这次联合检查调研中发现,个别地区态度消极,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明显,对工程进展缓慢、运行负荷率低等问题只是简单地归结为资金问题,不从自身查找原因,对联合检查配合不够,如兰州、平凉、张掖等地至今未上报检查整改材料。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有限的水资源是我国社会经济开展的根底性战略之一,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对于实施这一战略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城市政府是城市公共资产的主要支配者,也是城市公共产品和效劳的主要提供者,做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及推进市场化改革,保护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既是政府转变职能,强化效劳意识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开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表达。各级城市政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城市污水处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的重点领域,统筹安排,加大扶持力度,采取必要措施,尽快发挥污水处理工程的作用和效益。 (二)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加大收费征缴力度。我省目前的收费标准不能满足新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今后随着各市新建污水处理厂的逐步投入使用,应加快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步伐。但是由于我省经济落后,居民收入较低,承受能力相对较差,价风格整一次到位确有困难。结合我省实际,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环保局关于加强黄河甘肃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120号)要求,建议采取分地区、分时段逐步提高收费标准的方法,坚持“小步走,走快步〞的原那么,使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逐步到达0。80元/吨“保本微利〞的水平。 同时,要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自备水源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140号)要求,落实国家有关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切实加强自备水源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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